Re: [求助] 我堅持不跟男方家人住..他要退婚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Just Do it!!)時間12年前 (2013/09/11 14:15), 編輯推噓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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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yGirl1 (男女板專用帳號1)》之銘言: : : 我男朋友是單親家庭 他爸爸去世的早 只有他一個兒子 : : 原本交往時的共識是希望我們兩個能自己在外組個家庭 : : 然後離他家近一點 方便可以常看他媽媽 : : 但幾個月前他媽媽因為車禍所以行動有點不便 : : 復健後便能行動要靠助行器慢慢走 : : : 他說結婚不搬出去了 想要一起住家裡照顧他媽媽 : : 我當時覺得整個未來計畫都變了 一時生氣就這樣對他說 : : 我:我覺得男女平等,為什麼結婚女生就一定要住男方家然後照顧對方家人 :   那我家人誰照顧? : : 男友:結婚後 我媽就是你媽 媽媽現在生活不方便不應該好好照顧? : : 我:那我媽年紀大了 你怎不搬到我家照顧我媽? : : 男友:你家有三個小孩耶!妳兩個弟弟難道不會照顧你媽?但我媽只有我一個兒子 :    我不照顧誰照顧,我媽平常也對妳不錯不是嗎? : : 我:可是我不想跟公婆住呀!這不是之前就說好了 : : 男友:但現在我媽身體出了很大問題,計畫要改變 : : 我:我不想,你可以請看護,你只是想找我當免費看護是不是? : : 男友:算了算了 我不想談了 : : : 就這樣過幾天 男友打電話跟我說不打算結婚了 我們觀念落差太大 : : : 我聽了整個覺得很難過 跟我好姐妹說 好姐妹叫我趕快跟這媽寶分手 不要耽誤青春 : : 可是都交往這麼久 怎麼說放就放 : : 請問要怎麼讓我男友改變心意 : : 看了這篇文章 深深覺得我家族裡真的有好幾個很偉大的台灣女性... 我小舅舅還在新婚期間(結婚至多一年)就發生車禍癱瘓(頸椎以下全都不能動), 至今二十年有了吧 我小舅媽依然不離不棄 (當初追了我小舅舅九年被拒絕數次才在一起) 小舅媽身高只有150(或不到),有時還要背著小舅身高180(或up)的人, 小舅媽國立大學畢業,結婚之前在銀行工作,不到30歲月入就有七~八萬, 小舅當年再怎麼帥癱瘓以後也帥不了了 聽到這故事的人都說, 這種情況就算她要離婚要跑掉真的是沒人能說她不是... 另外一位是我小嬸嬸. 我小嬸照顧我阿嬤(我阿嬤是一切正常啦, 只是老人家總有些病痛要固定看醫生什麼的)二十多年了 一直把我阿嬤當自己媽媽.出去玩也都一起去. 現在小叔家要把小嬸的媽媽接去一起住,正在加蓋新房間, 並且因為兩位阿嬤年紀都不小了,正在加蓋電梯, (家族裡的叔伯等父執輩感念多年來都是小嬸一家照顧阿嬤 所以電梯是聯合出資) 兩位阿嬤關係也很不錯是好朋友. 要是兩人之中有一家有困難就要切割分你家我家,你父母我父母, 是要怎麼當一家人? 以後整天聽女方計較抱怨就沒完沒了了!! 男方做得對啊,本來就該退婚. 像這樣做一個負責任的男子漢好過做一個忘恩負義的妻奴吧! 女方講得振振有詞說如果換作是她家如何如何, 難道她會想嫁一個男人是她家有困難就會切割關係, 不管她父母死活的人嗎??? 任何人不想嫁娶無法共患難的另一半不都是理所當然的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14.60

09/11 14:16, , 1F
奇妙的是,男方已經決定不要結這個婚了,女方還在盧
09/11 14:16, 1F
不小心嘴角失守..(對她被甩不由得有點幸災樂禍...)

09/11 14:16, , 2F
結果還是一堆人在罵男的
09/11 14:16, 2F
可是噓女的居多啦 即使有人護航女方也於事無補,事實就是男方清醒了...

09/11 14:17, , 3F
沒錯!
09/11 14:17, 3F

09/11 14:17, , 4F
這就算了,一堆人幫女方用自我的劇情腦補她未來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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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7, , 5F
其實啊~ 上一代很多女人真的滿苦的. 這一代幸福多了
09/11 14:17, 5F

09/11 14:18, , 6F
到底有什麼這麼困難,就是男方不要她了她還在那妄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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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8, , 7F
變男方
09/11 14:18, 7F

09/11 14:18, , 8F
不想要像上一代那麼苦是正常的, 但也不能因此缺乏同理心
09/11 14:18, 8F
可以缺乏同理心啊,只是被退婚就要認清事實...再盧也沒用 ※ 編輯: mester 來自: 118.166.214.60 (09/11 14:25)

09/11 14:25, , 9F
聖女部隊有的還喜歡邊講邊酸 讓我想起某種生物
09/11 14:25, 9F

09/11 14:27, , 10F
我支持兩方互相幫忙,問題是這男的還沒碰到事就想切割了,好
09/11 14:27, 10F

09/11 14:28, , 11F
像女方有兩個兄弟就可以不用照顧父母了
09/11 14:28, 11F
男方並沒有阻止女方去照顧她的家人啊 你好像沒釐清文意? 1.女方切割在先吧 2.男方完全沒有"阻止女方照顧家人", 他是表達"他是唯一能照顧他媽媽的人,責無旁貸,不像女方家裡還有其他兄弟 可以照顧媽媽"

09/11 14:29, , 12F
他講的話 並不是那種意思 只是被扭曲成那種意思
09/11 14:29, 12F

09/11 14:53, , 13F
我外婆住我家我媽娘家可是照顧所有金額全出,對我爸感激
09/11 14:53, 13F

09/11 14:54, , 14F
個人父母個人擔,對方體貼不能求
09/11 14:54, 14F
像我小舅那是婚後變故是不能強求對方一定要留下來照顧, 但像這個原po那一對在婚前就發現價值觀有落差了, 合則來不合則去,哪有所謂"對方體貼不能求"? 誰規定一定要娶合不來的? 男方已決定"不強求女方配合", 當男方找不到任何女人願意接受才是"不能求"吧 ※ 編輯: mester 來自: 118.166.214.60 (09/11 15:07)

09/11 16:54, , 15F
超推倒數第二段的,不知道原po在想什麼,就不要哪天自
09/11 16:54, 15F

09/11 16:55, , 16F
己被切割,或是養出一樣價值觀的孩子 = ="
09/11 16:55,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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