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uber的安全性?已回收
本以為原po提出的"安全性"是想用消費者角度來看事情。
殊不知內文是在說合法性。合法性就市場機制來說,對消費者的影響不大阿
就好像大多數人都吃過路邊的叭噗、烤香腸。你要用這個不合法,沒登記繳稅
來說服買叭噗跟烤香腸的...這..需要很大的力氣。(可能從小就要宣導公民守法)
就經濟市場,消費者大多只計較下面三點。
1、便利。 Uber:用App定位叫車可看到價錢,消費不需要帶現金。
vs
小黃:有時候滿街跑隨便都有車也不用等。數量大勝Uber
2、安全及舒適性。Uber:可選擇菁英及尊榮車種,車齡普遍較年輕。
vs
小黃:司機水準不一,車齡品質可能要叫車隊的比較有保障。
3、價格。 Uber:價格透明,相較便宜
vs
小黃:以乘車距離、路線計價。相較昂貴。
所以目前小黃還是有他的市場。但要用合法性來阻止消費者搭乘,不是長久之計。
只要有需求,供給方總會想辦法突破的。
現今的問題點還是要回到,小黃業者價格越來越高,但油價明明越來越低...
另司機免繳營業稅、牌照稅、燃料稅,所得稅我是不曉得有沒有乖乖據實申報。
只有車隊車行因為賺取佣金、手續費,才有營業稅及營所稅的問題。
但原文一直強調逃稅逃稅。這邊會有點爭議。
因為就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國外營利機構在台未設立營業據點,其相關境內所得
課稅規定應就給付人申報繳納,這邊的給付人是Uber司機。
若依現行法規來說,國稅局應該找Uber司機開刀才對呀
不過我也知道很難一個一個向Uber司機課徵,所以要求Uber來台設定境內機構。
以方便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
這對政府來說是增加稅收當然會要求。
但以消費者來說,要求消費者拒搭是因為政府少取得稅收..這很難撼動人心呀。
再針對有版友提出 翟本喬的提問 http://goo.gl/mFzoCH
1.Uber未具體提出保有乘客險及保單內容。
我支持Uber應確實投保乘客險。
但以消費者來說,有沒有保有乘客險跟乘客考量的安全性無法劃上等號。
就乘客來說,保險只是發生事故後給予的安慰。但並不會因為保險來阻止事故發生
Uber及小黃發生車禍事故的機率是一樣的呀。
即使小黃投保鉅額的保險理財金,一樣不會有生命保障。
但車齡、車況及司機的水準才是安全性的重點不是嗎?
我強調,Uber若未提供乘客險我是不支持的。但對消費行為是不會有影響的。
2.Uber未善盡控管司機,即使司機出事了也只有停權處分。
司機的確應該想辦法好好控管,但要控管司機的人是政府本身吧..
目前小黃司機的素質..每次搭都好像在抽籤一樣。
交通法及刑法先訂嚴格一點,才會阻止司機違規及犯罪吧。
不過..近年來好像都是乘客欺負司機?
3.為何不設立車行、如何執行所得申報?
這點我上述說了,稅法課徵境外機構取得的境內所得的對象應該是給付方。
不然就直接改革為取得境內所得之國外機構至少一定要設立代理人做代理申報。
無法向司機課徵所得是因為稽核成本過高,但反過來一直高調說對方逃漏稅
是不是應該檢討本國稅法是不是過時了。
另,目前Uber取得的罰單罰鍰及訴訟案的對象都是交通部。
國稅局為何不開立補繳稅單給Uber?
至於交通部罰鍰原因http://goo.gl/B4frMZ
4.共享經濟及共乘的謬論
目前確實是供給大於需求,小黃司機天天在路上跑。
不然就是排隊等客人,是交通亂象、都市缺染的主因。
車都已經夠多了,Uber還加入,這根本不是共享經濟。
但翟先生似乎忘了,經濟學裡的市場調節。
Uber衝擊到了計程車原有經濟生態。
有時候滿街跑的計程車,下雨天又沒半台空車?
我認為計程車本來就應該分級、縮減。
如果加入Uber的打臨工部隊,侵蝕到計程車原有市場。
小黃本身就會一個一個退出市場。
而Uber司機通常本來就有車,都是下班後打打臨工(我指多數)
讓原有的小黃縮減,反而會大大改善交通亂象。
這明明是一個讓計程車業者好好轉型的良機呀。
5、並沒有增加就業及減少閒置產能
翟先生提到,計程車司機本來就很難找到工作,才要苦哈哈來開車12小時。
可是就經濟市場來說,計程車司機應該提升自我價值,而不是要求社會留一份工作
給他們,難道政府是故意保障給這些無法提升自我價值的人一份工作機會?
拜託不是才好,政府應該想辦法輔導無法就業的人提升自我,再者應提升就業薪資
而不是要求大家不要介入這個市場,因為他們無法就業。
如果每個人用原有的車,在空閒的時間才載其他乘客。
這想法難道不會減少計程車的空氣汙染及交通擁塞嗎?
翟先生說德國法國等等國家已經明確表示 Uber 不是他們國家要推廣的共享經濟
但德國法國的在規範計程車數量及品質,我國已經做到了嗎?
如果政府不做,市場正在自行調節了。
--最後結論--
我本身只是個平凡上班族,不是Uber司機,也不是小黃司機。
我理想中的計程車業應該提升的專業能力如下
(a)計程車分級管理:
定期評估車況、司機服務能力、外文能力來做分級管理。
(b)司機考核:
針對健康狀況、視力及反應、及交通法規宣導。
(c)與觀光結合:
與計程車業發展都市觀光,司機應該了解近期都市活動資訊
或提供觀光手冊、甚至車子內外設計城市特色吉祥物。
若做到以上,才是會影響消費行為的呀~Uber也要敬畏三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37.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5947019.A.94C.html
→
02/20 13:44, , 1F
02/20 13:44, 1F
→
02/20 13:45, , 2F
02/20 13:45, 2F
推
02/20 13:56, , 3F
02/20 13:56, 3F
→
02/20 14:08, , 4F
02/20 14:08, 4F
推
02/20 14:16, , 5F
02/20 14:16, 5F
→
02/20 14:16, , 6F
02/20 14:16, 6F
噓
02/20 14:26, , 7F
02/20 14:26, 7F
推
02/20 14:35, , 8F
02/20 14:35, 8F
推
02/20 14:50, , 9F
02/20 14:50, 9F
推
02/20 14:53, , 10F
02/20 14:53, 10F
推
02/20 15:00, , 11F
02/20 15:00, 11F
→
02/20 15:00, , 12F
02/20 15:00, 12F
→
02/20 15:01, , 13F
02/20 15:01, 13F
→
02/20 15:01, , 14F
02/20 15:01, 14F
→
02/20 15:02, , 15F
02/20 15:02, 15F
如果只是稅收問題,我算給你看看
以一百元的車資來計算,其中20%是給予Uber的佣金,而Uber應繳納5%的營業稅
再依淨利率計算課稅所得後,年度17%的營所稅。
我假設淨利率為100%,就是Uber完全不用成本
車資100元→營業稅1元 營所稅3.4元
200 2 6.8
300 3 10.2
500 5 17.0
老實說,即使加價給乘客負擔都還是比小黃便宜...
推
02/20 15:06, , 16F
02/20 15:06, 16F
→
02/20 15:06, , 17F
02/20 15:06, 17F
各國爭議的點不同,請容許我再次說明一下
各國爭議的有(1)司機營利載客但未受職業訓練及規範
(2)Uber是運輸營利or資訊服務業備受爭議
(3)稅收爭議
台灣則以第(2)、(3)爭議最大。
也因(2)之與法規登記不符被交通部一罪一罰開立4千餘萬元罰鍰
但最主要的(3)則是我國稅法無法要求此類型境外機構繳稅。
這很明顯是稅法應該改革,而不是課不到稅就一直逃稅逃稅的給人汙名。
依現行法規,要繳稅的人是司機呀,司機給國外機構錢就應該執行納稅義務。
我也覺得應該繳稅,但是不是先修法,有法源依據再請人繳稅會好一點?
其它依市場競爭下,對台灣而言是個好現象,因為台灣計程車業早就該好好規範了
※ 編輯: bide (60.250.37.138), 02/20/2016 15:47:07
推
02/20 15:55, , 18F
02/20 15:55, 18F
推
02/20 22:47, , 19F
02/20 22:47, 19F
→
02/20 22:47, , 20F
02/20 22:47, 20F
→
02/20 22:48, , 21F
02/20 22:48, 21F
→
02/20 22:48, , 22F
02/20 22:48, 22F
→
02/20 22:49, , 23F
02/20 22:49, 23F
推
02/21 01:22, , 24F
02/21 01:22,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
10
14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