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現在社會仇富情緒實在很濃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時間10年前 (2014/05/29 12:30)推噓13(15推 2噓 24→)留言41則, 17人參與討論串16/56 (看更多)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除非你把台灣的國家型態整個改變,那抱歉,有錢人沒這義務
我覺得就現實面來說講空泛的理想是沒什麼意義的
就好像人人希望世界大同兄友弟恭要是有烏托邦就好了
實際上卻每個人也連自己的慾望都搞不定
: 有錢人就是這國家的國民, 國民就有義務維持這個社會整體的生存和進步, 而
: 從社會中受惠越多的國民, 則應該越去為這社會負上更多的責任.
請具體定義這更多責任是?
譬如說有錢人要繳更多的稅算不算? 事實上他們也繳了
別的不提,光稅法上能讓富人減稅的方式,就是變相要他們負擔社會責任
: 房地產的擁有, 本身就屬於一種特權, 大家同是出世於同一片土地之上, 有些
: 人能擁有大量的物業, 有些人則一無所有. 要怎樣分野誰應該擁有, 誰不應該
: 擁有?
房地產的擁有從來就不是所謂的特權,而是看你擁有的方式
譬如說你姓張,那你出生後國家就會自動分配給你,就只因為你姓張,OK那是一種特權
譬如說全國土地皆為國有,但只有特定人士可以擁有土地,OK那是一種特權
為什麼西方中世紀擁有地產是一種特權,因為他們有錢也不見得能買到
那現代、台灣是這樣嘛?
在台灣任何人只要有錢都可以去買到房地產,台灣的房地產自有率也不用說了
甚至同樣道理,車子的擁有是不是特權呢? 大家同是出於一片土地之上啊
為什麼他可以開賓利,我只能開Toyota呢? 那手機呢? 鞋子呢? 包包名牌呢?
所謂的特權並不是那種「我想買房買不到,他有一大堆」就算的東西
: 最好的方法, 就是以一個人願意為社會負上多少義務去分, 故此, 繼承財產的
: 時候就同時繼承義務. 就像英國的貴族, 或日本的地主, 繼承了大量房地產,
: 就要同時交巨額的繼承稅. 如果他們無法交出來, 就要把房地產變賣或者放棄
: , 至於特權?
: 他們的繼承權就是最好, 也是唯一的特權, 而只是你要繼承權利, 就要負上相
請參照封建制度,他們的特權從來就不只有繼承權
我想台灣的富二代應該沒那權力去擁有他的子民,並與其收稅
: 應的義務, 如果你沒能力去繼承同樣的義務, 就不能只繼承權利. 那你可以選
: 擇, 也應該放棄這種權利, 或讓予有能力和心去繼承這種義務的人.
: 只有講求權利和義務均等, 才能有正義的社會, 否則就只會養出一大堆寄生在
: 血緣的寄生蟲和三世祖, 佔據大量社會資源, 整個社會要提供他們的奢侈和享
: 受, 可是他們卻比一個自學有成的窮人更沒有貢獻.
請具體定義何謂貢獻
譬如一個領22K的人跟連勝文哪個比較有貢獻
: 繼承財產是無罪的, 但有這機會的人, 就應該表現得比常人更勇敢, 研究出常
: 人研究不出來的知識, 探索別人所不敢探索的境地, 維護常人不能保護的弱者
不,你只是表面上說無罪,實則指責這些繼承財產的人有罪
因為有罪,所以才需要做更多的事情去贖罪,不然就要剝奪其財產
在你說法中的等價交換是這樣跑的
社會給他很多錢 <=> 負擔更多的義務跟責任
但真是這樣嘛?他所繼承的財產並不是你給他的,也不是誰給他的,而是他爸媽賺的
他之所以取得這些財產,並不是社會給他的特權,而是他父母爭取到留給他的
不然我現在跑到馬路上大喊「我願意承擔更多義務,給我豪宅名車吧!」
會有人理我嗎?
目前的台灣可以讓人民擁有其資產,也能傳給他的下一代(雖然要繳稅)
如果你要把富二代繼承財產當做是社會給他的特權然後等價交換
那先從立法規定任何人死亡後財產充公,如要繼承需負擔相對責任開始吧
: 東亞社會面對侵略總是非常軟弱, 就是在於既得利益者自己軟弱, 推卸責任,
: 擁有最多的人, 在國難當前時, 反而只會想自己先走. 條件更差的人, 就更難
: 對抗下去. 任何社會都需要勇敢和有責任的人, 而這應該同時也是得到最多的
: 人, 而不是不想負義務的人得到的多, 然後再要求得到少的人負更多義務. 這
: 是不正義, 不合理的.
我真的沒看到要求"得的少的人負更多義務"的現況在哪裡,法律上並不存在
同樣的,如果你要要求富二代有更多的義務(需具體明言定義出來)
那也請先從立法開始,不然,那就不叫義務
: 當一個有權無責的東方「地主後代」, 那就連西方中世紀的貴族都不如.
或許現在的地主後代不如中世紀貴族,但現在的平民權力也遠遠電爆中世紀平民
現在是21世紀,不是中世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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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401337808.A.2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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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論不叫答案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5/29/2014 1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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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富並不依能力貢獻分配
2.你無法具體定義出一個量表測定貢獻值
3.前提是錯後面推論也是錯
4.恭喜大大是特權人士,因為你也有繼承權
5.全台灣人都是特權人士
6.所有人都有的權力,能稱之為特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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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終究還是理想論
實際上願意實踐這ideal image的人會比你想像中要少太多太多
當付出方跟受惠方切換的時候,人的立場也會自動轉換的
拿最簡單的例子來說,沒房的人都希望房子價崩
而真正有房子的人,願意用行情一半賣出的有幾許呢?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5/29/2014 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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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也很希望能研發出全自動機器人跟Matrix
讓人類可以不用再工作,從出生開始就能隨心所欲想幹嘛就幹嘛
想過怎樣的生活就過怎樣的生活,想探索宇宙的就去探索宇宙
想要多少妹子就有多少妹子,要多少猛男就有多少猛男
免除所有的責任與義務,隨心所欲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5/29/2014 13: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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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現實跟積非成是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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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得先從立法死亡後財產充公開始.........但還不夠
這樣的話一樣會有人吵說他小時候有錢補習,我怎麼沒有
那得從禁止個人擁有資產開始,所有小孩統一收容用同規格方式進行教育
後再按照根本無法評定的能力測試提供不同的資源
為什麼我說無法評定?
譬如打電動世界第一名 vs 圍棋世界第一名 該給誰比較多錢?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5/29/2014 13: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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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我希望能有那麼一天
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台灣有1%的人願意半價賣房資助他人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5/29/2014 13: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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