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規範師生戀 不等於棒打鴛鴦
: → reke:@gakuto 你覺得你邏輯清楚 可至少有兩個旁人覺得不清楚了 06/06 19:52
: → reke:當然這不是數人頭的問題 可只一句「我覺得」的說服力不是很夠 06/06 19:53
: → reke:至於你哪裡邏輯不清 我覺得光軍人這方面你只丟出一個"軍法" 06/06 19:54
: → reke:當理由就是嚴重的倒果為因了 也無法體現軍與教間的根本差異 06/06 19:54
: → reke:@sanzome 誠如你所說 教育部時常瘋狂 所以至少我也信了 XD 06/06 19:55
: → sanzome:嘆) 我想大概就討論到這樣吧XD 06/06 20:34
: 推 gakuto:那不算邏輯不清楚吧 那只是沒解釋 06/06 20:39
: → gakuto:還是我誤會邏輯不清楚的意思 06/06 20:39
: → gakuto:如果沒說明仔細 叫做不清楚 我接受 06/06 20:39
: → gakuto:但我說我邏輯OK是說 至少邏輯的"錯誤"不會太多 06/06 20:40
我補充一下為什麼是邏輯不清,而不是解釋不清。
1.sanzome 舉出軍人跟一般老百姓的不同,這一點突顯的問題是
「若你同意軍人要受軍法限制部分戀愛的自由,那麼管制戀愛的制度在某些情況下是可
以被接受為依對象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則的。」
而你的過往言論都在強調師生戀不應依身分關係而被差別對待,但從軍法的例子來看,
除非你反對軍法,否則你得承認「依身分關係而被差別對待」是合理的。
2.所以若一個清楚的邏輯,你必須反駁這個舉例的路線有二:
a.你認為任何戀愛都不應依身分關係而被差別對待,軍法的規定有問題。
b.你認為戀愛可以依身分關係而被差別對待,但師生戀不在這種關係內。
3.因為你承認了軍人應該被管制,所以採了b.路線,
所以一個邏輯清楚但解釋太節省的情況下,也應該是以最簡單的文字答出軍/教的不同
例如「教師跟軍人不一樣,所以不能類比」。
若是這一句,很顯然會被質問教師與軍人哪裡不一樣,這是此句未曾說明清楚的,
但至少他是針對問題的核心而發的。
結果你的解釋方向卻是「軍人跟一般人不一樣」,
這完全無法消解「戀愛可以依身分關係而被差別對待,所以師生戀能被管制」的論點。
你事後是有再回補,但是已經不是在追加詮釋軍人與一般人不一樣的差異,
而是跳到「軍人跟教師不一樣」去,這已經不是補充解釋,而是論點修正了。
(而且,就算你已跳到後者,偶爾又會說回前者,簡單說你分不清兩者的差別)
(糟了以上跟女性主義太不相關)
總之我也會覺得你邏輯很亂,把很多東西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主要也是你的說明過程中不斷出現很多這種狀況,
初次論點方向完全不對,然後被攻擊破綻後,解釋雖然看似有補足,
但其實已經偷偷換到了根本的概念。
當然你可能還是會覺得你的思想是以一貫之的,那只能說你的語言邏輯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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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65.129
※ 編輯: reke 來自: 61.64.65.129 (06/07 00:0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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