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規範師生戀 不等於棒打鴛鴦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時間12年前 (2012/06/07 01:46)推噓0(0推 0噓 218→)留言218則, 2人參與討論串44/50 (看更多)
※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 引述《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之銘言:
: : ^^^^^^^^^^^^^^^^^^^^^^^^^^^^^^^^^^^^^^^^^^^^^^^^^^^^^^^^^^^^^^^^^^^
: : 我第一篇陳述 沒有說我反對或贊成軍法
: : 因此我也沒有表態說 要認為依身份關係而被差別對待 是合理還是不合理
: : 對 你可以說我迴避問題
: : 或說不清楚
: : 或說我的回答沒有直指問題的核心
: : 但為什麼這樣是叫做邏輯錯誤 而不是解釋力不足?
: : 我覺得你硬要以為我已經有表態立場 才是很奇怪@@
: 你的閱讀能力很奇怪
: 「除非你…,否則你…」意指你在這其中只能選一種意見,不可能兩者兼容,
: 因為兩種概念有邏輯上的互斥。至此段,我根本還沒判斷你站在哪一邊。
OK 的確以精確語意而言 除非你...否則你
並沒有把立場說死
只是前後只能選一邊
但從隱含的語意而言
往往 「除非你+否定... ,否則你...+肯定」 (照你前面句子格式)
其語氣重點是擺在後面這一句
ex:除非你不喜歡我 否則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否定) (肯定)
他句子的重點都會擺在後面
當然語氣重點不是代表全部情況 只是一種語意上強調前句 或強調後句的情況
也是因為這樣
因此我誤會你是講我的立場就是後面這句的意思
: : 就像我上一篇回的啊
: : 我只是指出一個我覺得他的例子 或許不適用於
: : 你們的討論迷思點在於 覺得一開始討論一個舉例 就要表態立場
: : 但我只是還沒表態立場 然後你說我反駁一定要先表態立場
: : 請問 反駁一個例子是否適用
: : 一定必然要表態立場的邏輯在哪??這根本兩回事啊
: 這部分同以下敘述。
: : 我第一篇根本沒表態立場說 軍人應該被管制!!
: : 後來也沒有啊
: : 我前一篇有回了 我第一篇根本就沒表態立場 所以關於你用我已經表態立場的論點
: : 說我邏輯有誤 那是你們過度解讀啊
: 不,因為你丟了一句「軍人跟一般人不一樣」。
1.我只找到我是說 「軍人的情況套用在一般人身上難以適用」
這是針對那位網友的"例子" 來強調這個例子很難適用在師生戀的case
且"難"這個形容詞 就帶有程度、連續性的意思
2.軍人跟一般人 本來就有地方一樣 有地方不一樣
所以當一個人宣稱軍人跟一般人不一樣 一定是指稱某個特定條件下
所以如果你說我有丟那句話 那請你要連前後文丟給我看(我只找第一篇 到找不到)
3.難以適用 因此不是必然不適用 也不是必然適用
可能我跟人討論問題有時候毛病就在這裡
因為我心理就是知道 適用是程度問題 是連續性的
所以沒有全有 跟全無的地方(雖然考慮到連續性是比較嚴謹 但是討論會產生阻礙)
就像 同性戀 愛滋病 軍人 招標工程 等例子 每個都不是完全適用
每個也都不是完全不適用 這都是程度的問題
我覺得 軍人case不適用這個討論
跟"我承認軍人是否在戀愛關係上要限制 或不限制" 根本無關
因為我宣稱的標的物 是"這個舉例是否適用師生戀討論"
所以我針對這樣的宣稱提供駁斥理由 那麼一旦駁斥成功(兩人取得共識)
就修改例子或換例子 那麼原例子就作廢或修改
一旦原例子作廢 那麼該例子的內容 宣稱的一切事項 都作廢
那麼該例子中的內容 我對它的立場為何有何意義?
2.
: 誠如我先前所言,要不,你承認軍人跟一般人在戀愛關係上得一體適用不被管制,
^^^^^^^^^^^^^^^^^^^^^^^^^^^^^^^^^^^^^^^^^^^^^^^^
軍人"例子"不適用師生戀"例子"
不代表裡面你自己認為的照樣照句的 對照概念 就是相反吧
這根本無關
不適用的邏輯意思是 "無意義" 不需進一步討論 而不是表示句子內容全部"相反"
適用的邏輯意思是 "有意義"可進一步討論 而不是表示句子內容全部"相符"
我不知道例子是/否足夠適用 推論到這些結論 或立場的 邏輯為何
但我的邏輯是 一個例子是否足夠適用(連續性的)
是決定這個例子對於我們的討論主題是否有討論的意義
跟例子宣稱內容都無關
: 那麼軍法的管制將不會對師生戀的不應被管制形成矛盾。 (因為其正當性被否認)
因為你前面的論點就跟我宣稱的不同 所以以下省略
: 但你說「軍人跟一般人不一樣」,意謂著你沒有要否認此法正當性的意圖,
: 在互斥的情況下,你只能採「戀愛可依身分不同被管制,但教師一職不在內」的路線。
: 否則無法攻破「兩者都是身分特殊的職業,何以一者可被管、一者不可」的質疑
我駁斥軍人的例子 目的是駁斥他 不適用、無意義 是否需要修改或換例子
當然對方可以堅持 並說服我他的例子是好的
但我的宣稱重點在於 例子是/否適用 例子是/否值得用來討論該主題的意義
當然支持我駁斥"軍人的例子是適用的" 之論述
或許很薄弱
但一切跟我在軍人例子 的立場無關
並且我在第一篇 也沒有表態我的立場
至你說攻不攻破質疑
我的駁斥目的 只是在於 否定這個例子的適用性(是否值得以這個例子討論下去)
因此我第一篇的部份 根本沒有要攻破他的質疑
我要攻破的是 他的
你可以說我攻擊力弱(強度)
但是不能亂改我攻擊的標的(方向)
這就是我說 我邏輯沒錯誤 只是解釋力弱
ps.我說對軍人的例子沒表態立場 是指第一篇的部份 後來的一篇 容後再述:)
因為分很多篇 我不知道你每一句講的是針對我的哪一個段落
所以我較不偏好別人沒有貼前後文的討論方式
我比較喜歡貼前後文然後逐句回文的討論方式
否則超難討論的
就像你說 「我丟一句 : 軍人和一般人不一樣」 但是我找很久 但真的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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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11.125
※ 編輯: gakuto 來自: 118.160.111.125 (06/07 01:49)
※ 編輯: gakuto 來自: 118.160.111.125 (06/07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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