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規範師生戀 不等於棒打鴛鴦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彼德洛希卡)時間20年前 (2004/11/25 0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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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ofwalker (各有因緣莫羨人)》之銘言: : ※ 引述《Stormy (彼德洛希卡)》之銘言: : : 也許哪天有空,我會試著寫出一篇符合學術規範的文章來論證師生戀的合理性(或 : : 不可禁制性),但現在尚無如此空閒,只能簡單回應,敬請見諒。 : 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 其實中小學老師單身的比例不算低吧(耳聞), : 設若,中小學老師(男女兼有)和學生發生戀情, : 成為常見、沒有人反對、理所當然的社會現象時, : 不構成任何價值觀念與倫理疑難時, : 會怎麼樣? : 如果有這一天,我一定會「鼓勵」老師儘量發展師生戀。 嗯,我想應該也沒有人想「鼓勵」師生戀吧,只是希望能將其視為一個普通的、非 違背長倫的現象而已。 我不大了解您以上的論述是什麼意思,難道是說不常見、有人反對、不理所當然、 構成價值觀念與倫理疑難的關係,就應該被反對嗎? 那同性戀也該被反對,早期持這樣的理由也可以反對離婚,兩百年前拿此理由還可 反對自由戀愛哩。 不同的形態與價值觀應該被尊重,不是嗎? : 我覺得人們討論類似問題,簡直抽離社會文化及其基本價值的背景。 : 我不太清楚美國的情形(美國人對兒童的保護) : 但肯定和台灣不一樣。 : 真搞不懂,為什麼有人講問題,就像是放諸四海皆準一樣。 -- 文字是迷途者在黑森林中唯一的慰藉。 個人新聞台: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eanw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5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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