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規範師生戀 不等於棒打鴛鴦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4/11/25 04: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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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ofwalker (各有因緣莫羨人)》之銘言: : 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 其實中小學老師單身的比例不算低吧(耳聞), : 設若,中小學老師(男女兼有)和學生發生戀情, : 成為常見、沒有人反對、理所當然的社會現象時, : 不構成任何價值觀念與倫理疑難時, : 會怎麼樣? : 如果有這一天,我一定會「鼓勵」老師儘量發展師生戀。 : 我覺得人們討論類似問題,簡直抽離社會文化及其基本價值的背景。 : 我不太清楚美國的情形(美國人對兒童的保護) : 但肯定和台灣不一樣。 : 真搞不懂,為什麼有人講問題,就像是放諸四海皆準一樣。 不要說小學中學,美國大學都有明文規定禁止師生戀 (即是你班上的學生, 如果他/她不在你任課的班上一般就不在此列) (大都是所謂的ethical codes, 不是law,也就是如果違反這些 ethical codes,, 等於違反了你的職業要求的倫理, 學校可以依情形處理 涉及在教學的過程中和學生談戀愛, 被視為是很不professional 的表現,輕則請老師暫時離職或學生退修這門課 如果重一點, 比如有harrassment, 還會吃上官司 即使再radical的女性主義者, 我都沒看過質疑這個的 (那個Neomi Wulf不是還出一本書說她被Harold Bloom harrasse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2.3.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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