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表明不結婚但還交往中....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彤影)時間13年前 (2013/04/13 12:15),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結不結婚和付不付出是兩回事 我願意為你付出,但我無比賭爛你要用法律約束我付出 我希望你是自願付出,而不是因為法律約束逼得要對我付出 你如果願意和我一直走下去 我希望你是因為想在一起,而不是因為法律約束逼你一定要在一起/離婚很麻煩 如果你不願意和我繼續走下去 大家好聚好散,我不想搞一堆離婚手續財產分配麻煩得要死 各人的原生家庭是自己的責任 你如果臨時有困難,我絕對願意幫忙 但是我無比賭爛因為法律約束你理所當然你的家人要我負責 也無比賭爛因為法律約束你的家人理所當然使喚我 同樣如果你想對我家人付出,那只是你想,不是因為法律約束逼你對我家人付出 你不想也無所謂 而我也不想讓我的家人,因為法律約束理所當然使喚別人家小孩 更別提你家人和我家人為何硬要用法律約束綁在一起 如果他們自己在外面認識成為朋友是他們自己的事 憑什麼用法律約束硬要他們扯上關連不可 我不覺得結婚就等於有誠意想要和對方走一輩子 事實上很多時候是不相信自己能夠憑純粹的感情走下去 所以要用法律約束來互相逼迫 很多事情是『為了維持這個婚姻』,而不是『我想和你在一起』 重要的是有重大事件能夠互相代理處理,所以我等家庭法通過去簽 -- ...EGO ALPHA ET OMEGA, PRIMUS ET NOVISSIMUS, PRINCIPIUM ET FINIS... ...EGO PRAETERITUS, ET NUNC, ET POSTERUS: ET IN SEMPER... ...EGO TOTUS, UNUS IN SAECULA SAECULORU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48.78

04/13 12:22, , 1F
大哥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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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20, , 2F
啊說白了你就是不願意負法律責任不是嗎?你讓對方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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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不想拿法律約束對方,是你不想為對方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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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血之配之血不是法律上定義的一家人,結了婚,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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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和對方家庭變成「有法律上關係」,你家人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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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識就好,也有人甘願不賭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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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離婚麻煩,就找個不婚的人戀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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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是要結婚,不爽的是最後一刻才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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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也可以主張血配血沒血親關係,怕麻煩主張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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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財產制。你討厭負的是道德責任,別拿法律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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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想維持,想走的時候就走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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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跟單純交往不同,你確實還不適合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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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過一句話很有道理, 婚姻是你願意給對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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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1:39, , 14F
被法律逼著作會不爽沒錯啦,但是都自願的話法律也用不上啊:P
04/13 21:39, 14F

04/14 17:00, , 15F
我覺得寫得不錯,不是只有一種主流價值才是正確的
04/14 17:00, 15F
文章代碼(AID): #1HQDlDNU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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