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沒常識的另一半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酒七)時間3月前 (2024/08/03 11:06), 3月前編輯推噓7(7017)
留言24則, 8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 引述《DAKOU (大口)》之銘言: : 我看到前文的回文與推文,覺得應該幫原原PO說幾句話。 : 1.現在都開學了,要備取並不是很容易。 : 至少備五我大概是不抱希望。 : 我覺得不能怪原原PO不每天提心吊膽的沙盤推演。 : 2.對方是私幼/私人企業沒有通知到直接往下通知那也還算合理,公幼體系不能這樣幹。 : 畢竟它有公家/公益機構的性質,備取名單大家也都看得到,哪個沒有接到電話就被跳過 : ,如果被家長知道,一定會被跳過的家長狗幹,自找麻煩。 : 這也是為什麼對方老師隨後打給先生並在電話中確認先生意向的原因,她要得到明確的回 : 覆才能夠往下通知。 1. 其實就男方認為已經有學校就好了。 接到電話的是他,而他把他的決定說出去。 他們的實際情況就是已經不抱希望, 且也做好了備案。 反而 "如果接到通知就要轉校" 這一點早就處於放棄的狀態。 而不是非常有共識且預計要這麼做。 這件事當男方和女方知會, 而女方也無意見的話 其實就這樣過去了。 也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再變動一次。 只不過女方就爆氣拉, 男方也意識到自己的決定與女方不同步。 可以看出這個家女方強勢>男方。 從原PO的描述 講得好像天經地義、早就有共識、甚至多麼積極 但根本不是如此。 這也呼應原本的命題, 女方覺得男方很常沒有常識 (男方做事情的方法,對事情的看法與女方不同) 長期下來就會變成一方時常抱怨另一方 覺得自己對, 對方怎麼那麼"蠢"。 然而真的如此嗎? 只要想一想同樣本板上的文章, 是老公一直碎念嫌東嫌西的文,評價就變成是出一張嘴。 ----- 2. 就因為很多人都在卡位, 就會越卡越多。 對公幼人員來說 : 煩死了, 講好要來還不來, 還要我通知下一位增加工作量。 對準公托人員來說 : 都來上課了,還轉學, 煩死了增加我工作量。 對其他家長來說 : 備取卡在那邊, 到底要不要賭? (雖然同時也有些去卡其他位) 對原PO來說 : 雖然不好意思, 但還是想換 對原PO先生來說 : 已經有學校了,就好了。 可能原PO還在執著先前的想法, 先生已經接受當前的安排了。 (這就是沒共識, 說之前有 沒意義了阿..) 關注的點不同,不一定等於沒有常識 原PO只是強勢的把自己所認知的答案 當作是常識、解答、該有共識。 接著就是劈哩啪啦一大堆為什麼自己的想法比較好 然而事實上兩個人的想法早已經隨著時間而不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5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22654390.A.869.html

08/03 11:08, 3月前 , 1F
第一部分也是我要本來想寫的,完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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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1:10, 3月前 , 2F
第二部分,我在意的也不是有沒有共識要去準公幼,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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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再一次跟太太確認意向。這才是我覺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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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有趣 對於用詞是"常識"(包含但不限於此次事件)的原PO, 是否真的把這些問題本身當成是需要與對方確認意向的事? ※ 編輯: tequila997 (114.24.151.20 臺灣), 08/03/2024 11:22:01

08/03 11:30, 3月前 , 4F
公幼的規定其實根本不算常識,不然抓個沒小孩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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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1:30, 3月前 , 5F
,他可能連備取是啥都不知道。可是原原po標題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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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1:30, 3月前 , 6F
是先生沒有常識然後爆氣,我覺得這其實很傷雙方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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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1:30, 3月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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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21, 3月前 , 8F
其實比起沒常識,我覺得更多的是不貼心吧,一想到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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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21, 3月前 , 9F
一半和孩子上個學要舟車勞頓(下雨天大包小包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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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21, 3月前 , 10F
車更麻煩),有近一點的學校,我一定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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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52, 3月前 , 11F
但如果舟車勞頓是個推力,平常太太不是會死命交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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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52, 3月前 , 12F
生說舟車勞頓很麻煩很麻煩,有機會一定要趕快換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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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52, 3月前 , 13F
0公尺近的,但感覺先生也沒接受到這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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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4:00, 3月前 , 14F
我也覺得跟常識有啥關係 會講成常識 可以窺探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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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4:00, 3月前 , 15F
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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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6:09, 3月前 , 16F
萬分同意第一部分。女的根本小錯化大,真那麼重視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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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6:09, 3月前 , 17F
八百年交代好了,早立刻接電話了,還什麼不接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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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6:10, 3月前 , 18F
考慮…發現真的沒了才怒,來公審接電話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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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9:01, 3月前 , 19F
原po 自己都「需要」拖延20分的思考時間才能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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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9:01, 3月前 , 20F
就別說什麼共識問題了 說白了就是男方通靈錯了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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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9:01, 3月前 , 21F
方爆氣..然後各種包裝成常識來炸先生 而先生就是能
08/03 19:01, 21F

08/03 19:01, 3月前 , 22F
「接受」這種待遇 才沒有去戳破女方 就這樣 ==
08/03 19:01, 22F

08/04 00:45, 3月前 , 23F
若要說到舟車勞頓,看到原文非營利的距離,還真的蠻
08/04 00:45, 23F

08/04 00:45, 3月前 , 24F
誇大化的。
08/04 00:45,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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