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仇CCR的現象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imacat)時間11年前 (2013/03/22 15:29),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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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上同意。一點小小修正。 ※ 引述《sopher1990 (sophe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G_FxNXB ] : 作者: sopher1990 (sopher) 看板: WomenTalk : 標題: Re: [討論] 仇CCR的現象 : 時間: Mon Jan 21 16:39:46 2013 : 很多女生以為,我又對CCR沒有興趣,仇CCR現象罵的不是我這種女生,所以不干我的事。 : 錯了,我認為仇CCR現象其實是一種對男女性自由的差別待遇,它本質上是一種性別歧視 : 。 : 仇CCR現象有一點很有趣的是,被批評的幾乎都是台灣女性找外國男性,而不是台灣男性 : 找外國女性。雖然實際上台灣男性跟外國人結婚的數量多得多。也不乏台灣男性說自己偏 : 好日本女人,這些行為卻不是仇CCR人士所關注的。 : 那為什麼那些仇CCR的人卻專注於女性跟外國人交往的部分呢? : 因為他們心底認為:1.女人跟男人上床,就是男人賺到,女的吃虧。2.個人的性行為不是 : 個人問題,還是家族尊嚴、國家尊嚴的問題。 : 合併1.和2.,就可以得出3.假如女人跟外國男人上床,那就是為母國帶來羞恥。假如男人 : 上了外國女人,那就是為國爭光,代表本國比外國高上一截。所以女人理應乖乖的把身體 : 留給本國男人上,才不會丟了本國的臉。 : 所以台灣男人娶外國女人不在仇CCR者的批評之列,即使這些台灣男人很可能花了大把錢 : 才能上到這個女人。因為依照一般的想法,會用錢交換性的那一方,是權力較高的一方。 ~~~~~~~~~~~~~~~~~~~~~~~~~~~~~~~~~~~~~~ 從權力的角度來看,掌握有「很有價值,讓對方要用錢來買」的東西的一方,才是有權 力的一方。正因為對方沒有權力,才要用錢來買權力。至於那些有權力的人,例如有婚 姻、伴侶,可以對伴侶行使婚姻權力的人,或是擁有更大名聲、權力的人,不需要用錢 來買。 因為女人掌握社會認為「很有價值」,只能交給有權力的男人的「物品」,社會上才會 認為女人把這個物品用金錢賣出去的行為「很低賤」。前句的推論,限制了女人使用自 己的身體的方式,只能給有權力的男人。女人失去了對自己身體的使用主導權。 我不覺得妓女低賤。妓女只是把自己的身體的權力拿回來重新掌握而已,是權力較高的 一方。 : 比如說在性交易中,嫖客的地位比妓女高,因為是嫖客出錢,妓女是低賤的出賣肉體的人 : 。所以台灣男性娶外籍女性,代表了台灣的經濟地位高於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國家,這是 : 為台灣爭光,所以不需要被批評。 : 有時候,仇CCR者會掩蓋自己是性別歧視者的事實,他們會說是因為那些女人的嘴臉太諂 : 媚、他們劈腿等等,但事實上,當台灣男性做了同樣的事的時候,他們不會施以同樣的關 : 注和批評。就像有同性戀勾引未成年人,就會引來大肆撻伐。表面上他們只是在攻擊勾引 : 未成年人是錯誤的,但實際上當成年男性跟未成年女性上床的時候,他們的力道就小得多 : 了,甚至可能暗暗的覺得這個男的真是人生勝利組。他們骨子裡就是歧視。 : 我不理解,就算那些CCR的女人很好上、用自己的熱臉貼白人的冷屁股,那請問有什麼不 : 對的? 假如CCR不是錯誤的,那CCR為什麼會危及國家尊嚴? 他們不願意承認他們認為女人 : 隨便讓男人上就是一種錯誤、淫蕩的行為,反過來台灣男人上了外國女人就不是。 : 我再度重申,網路上的仇CCR現象,就是一種性別歧視。它不是只是在攻擊CC的女性,它 : 是在歧視所有女性。它背面的前提是女性的性行為和性慾望理應受到比男性更多的束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5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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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法很有趣 不過這樣又好像假設使用[金錢]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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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沒有權力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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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掌握身體主控和詮釋權並無法論證妓女整體是掌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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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一方。這裡可能還要再探究性交易的賣方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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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客觀上的權力架構可能也值得再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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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且性交易不應架空於社會經濟結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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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討論內的剝削問題,畢竟性勞動確實也是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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