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如何處理錢的問題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酒七)時間1月前 (2024/11/04 11:01), 1月前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6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4/13 (看更多)
※ 引述《ken2508g (李肯)》之銘言: : =======================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不同意YES/NO : : 女方認為我們買新房是為了男方姊姊,因為男方姊姊不願意與父母住,且女方他們中和也有 : 空房子住,所以我們婚後其實也可以住中和,但因為習俗是通常是女住男方家,所以才有此 : 問題。現在女方的點是此結婚已經花很少費用,所以家宴費用我們需全付。 女方的意思是你家有房,她也有房 她的你沒出到錢, 你家的當然也輪不到她出 這部分是沒問題 但是, 婚後的居住成本是雙方都要負擔, 不管是住中和或桃園。 繼續這個話題,就是她所謂的: 其實也可以住中和 這句話的意思是住誰的房就誰吸收 講白了就是 配合住哪邊,哪邊就要負擔。 這個想法就有無限可能,見仁見智 或許你會覺得不舒服,她這麼說是不是只是想凹 但你能證實的方式就是, 不然你去住中和 你就說要住中和, 叫她準備好房子 條件就跟她現在怎麼對你一樣 賭她會不會打她自己臉 (搞不好不會, 她開開心心住中和。 也可能打臉,然後你酸她: 她現在的要求多麼的雙標不合理) 畢竟是婚姻對象, 有疑慮就去弄明白 不然除非你能夠消化, 否則這種不平衡會持續影響你 不只心理上,也是現實上 (錢)。 ------------ 家宴錢的部分 要男方出的理由是 : 她已經花很少錢 不是阿, 結婚錢本來就要一起出, 跟省不省什麼關係? 難道出國旅遊沒搭頭等艙,省錢搭經濟艙就應該你出錢? (個人是覺得這種事情如想要對方出就好好講,用對方式。 講這種莫名其妙理由,就是得到了也不會感謝、 賺到了還當自己是給予的。 這種人真的要小心) 基於對方提出這種奇葩理由, 強烈建議你好好思考並釐清: 1.你現在所抱怨的不滿是不是你能接受的? 2.你所想要的互相、或是你所謂的價值觀差異是不是她能接受的? (畢竟若婚後一直吵,不只你受不了,她也可能受不了) 相較之下,去住個中和可能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況且未來會不會有學區考量,會不會搬家也說不準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5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30689298.A.688.html

11/04 11:17, 1月前 , 1F
一定是開心住中和啊XD
11/04 11:17, 1F

11/04 11:18, 1月前 , 2F
一般來講,工作不會離原來住家太遠,除非住桃園讓女
11/04 11:18, 2F

11/04 11:18, 1月前 , 3F
生上班更近,不然有什麼誘因?
11/04 11:18, 3F
其實就是不能確定綜合因素,所以才建議驗證呀 例如有沒有比較近目前資訊就只能是假設不是嗎? (不然你就自信說呀...) 而除了工作之外, 隨便都能想到這種假設性的例子 例如: 房子大小新舊好壞 、 $ 願意收錢住桃園 不見得 願意出錢住中和 當然以上也是假設

11/04 11:43, 1月前 , 4F
中和跟桃園....選中和比較好吧
11/04 11:43, 4F

11/04 11:44, 1月前 , 5F
通常結婚是男方的場 是男方出錢沒錯
11/04 11:44, 5F

11/04 11:44, 1月前 , 6F
大部分住桃園高鐵通勤台北工作的人,是買不起台北房
11/04 11:44, 6F

11/04 11:44, 1月前 , 7F
不想付雙北房租,但現在是中和有房,搞不懂住在桃園
11/04 11:44, 7F

11/04 11:44, 1月前 , 8F
幹嘛,除非是都在桃園工作
11/04 11:44, 8F
出租有租金收 還蠻誘人的吧?

11/04 11:46, 1月前 , 9F
而且有生小孩的話 通常還是會選擇戶籍放台北
11/04 11:46, 9F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51.38 臺灣), 11/04/2024 12:00:46

11/04 12:19, 1月前 , 10F
結婚搞成結樑子,分手好了
11/04 12:19, 10F

11/04 18:34, 1月前 , 11F
看他們究竟在哪工作,跟通勤時間多長吧...
11/04 18:34, 11F

11/12 02:10, 1月前 , 12F
男方家總共也才出不到20萬,女方出20萬可以換到住
11/12 02:10, 12F

11/12 02:10, 1月前 , 13F
自己家還有人出家電,爽死了好嗎
11/12 02:10, 13F
文章代碼(AID): #1dA3aIQ8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A3aIQ8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