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是不是我要求太多?想法太偏激?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小小的平凡)時間13年前 (2012/12/31 18:54), 編輯推噓-16(486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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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bella (Ed)》之銘言: : 我目前懷孕中,雙胞胎。 : 11月底我突然出血好幾天,被嚇到了, : 因此我跟另一半討論明年過年是否可以不要回花蓮老家,待在桃園陪我。 : 查了一些資料,都說雙胞胎是危險妊娠, : 中/後期很可能需要安胎,也必須小心無痛出血, : 無痛出血極有可能是胎盤剝離, : 嚴重的話十分鐘內就會休克致死。 : 我不是醫護相關人員, : 懷孕一路上也一直不順利、不舒服, : 我很怕過年時一個人突然有狀況死在家中, : 我很希望他能陪在我身邊。 : 但另一半剛好是醫護人員,一直覺得這樣的機率很低,我是杞人憂天。 : 他十分想要回家過節陪伴父母, : 他提出了種種方式,例如: : 先把我丟進醫院安胎、 : 請朋友家會中文的印籍幫傭陪我、 : 回去天數少一點,甚至只回去一天等等。 : 但說實話,誰會希望自己出事時孤單一人?或是只有個不熟的幫傭? : 誰能保證我在他不在的那天就一定不會出事?我出事的話他能多快回來? : (他堅持現在的醫療環境很佳,假如出事也一定能拖到他回來見我最後一面) : 在團聚的日子,而我因為身體狀況無法一起回老家時, : 希望另一半陪在自己身邊真的這麼自私、無理嗎? : 於是我們大吵了一架,最後他勉強妥協這次留下來陪我, : 但一直認為我想太多、我根本不會有問題、說他很想回去。 : 我最後無力疲倦也生氣的說,那不然不要管我了,你這麼不甘願就回去過年吧。 : 他又說:都已經願意留下來陪妳了,妳不能管我的想法跟情緒。 : 但我要的是一個體貼陪伴的另一半, : 而不是留下來陪我卻覺得犧牲很大、不開心的另一半。 : 今年最後一天,我覺得他的想法與態度是我心中的結, : 所以決定跟他談談。 : 我一直認為,結了婚該以彼此為重,尤其我正懷孕中。 : 當另一半有需要時,即使是過年也該以另一半為重。 : 之後生產、孩子出生,我可能還是會有在大節日時需要他陪在身旁的日子, : 我希望他能夠以我們的家庭為重, : 當我需要他時他能陪在我身邊,而且不要這麼心不甘情不願。 : 假如他把我當家人,那麼團聚的日子我不更需要他在身邊? : 我盡量語氣和緩的述說我的感受, : 沒想到好好講一講,又有點吵起來, : 他甚至說出結婚之後天天住在一起了,有必要連過節日都綁在一起嗎這樣的話。 :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要求太多、想法太偏激。 : 假如是的話,請大家告訴我。 首先要釐清,你跟她在法律上並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你所講的 結婚 其實是自行認定(是否麋鹿文 就供大家公評好了) (不過我先前看過你還指責別人麋鹿文 安捏甘丟啊 小姐~) 這前提釐清很重要 如果沒釐清的話,整個建議走向根本就不對勁啊 因為你的另一半 並不是兒子 而是別人家的女兒 這基礎差很多 加上又是人工受孕 情況這麼特殊 刻意避談 豈不是會導向和實際情況完全不同的結論和建議嗎? 對你的伴來說,也許她的同志身份獲得家人的認可 事實上他也為你買房、花大錢作人工受孕 養你 跟你過著夫妻生活 但相對的 他仍需承擔為人子女的義務責任不是嗎 但實際上她就是沒有脫離原生家庭啊 可能還是個傳統的大家族,過年一定要人人到齊圍爐 一年最少最少要有一天出現露個面 跟家族交代啊 所謂女兒的義務,說穿了 最低最低 一年 就除夕這麼一天 很過份嗎? 你公婆(同志合法結婚前仍只能視為女友爸媽呀 不是自己說了算吧) 搞不好也還有他們自己的公婆要侍奉交代啊 有替人家想過這點嗎 在雙方共識實為 "妳是女兒的女友 正懷著有她基因的小孩" 這個前提下, 我想他們並沒有成為『公婆』的自覺 也沒有以此自居吧! 名不正則言不順 我相信她的父母也沒有要求妳盡什麼媳婦義務 妳身體狀況不佳,不去她家過年 他和父母也接受了不是? 若要以婚姻版上對公婆的標準衡量他們 不太公平。 話說回來 他們沒有,妳就真有為人媳婦的自覺嗎? 如果你真把自己當媳婦 也要像版上的其他媳婦一樣盡義務 在許多地方相對讓步吧 但妳真的有把她的父母當公婆、岳家嗎? 自己要當媽了 真的有顧慮同樣為人父母的心情嗎? 生養一個女兒 已經悅納了她是同志以及有伴侶 結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連一天都不給他們 是女兒自己不想回去就算了 卻是女兒想回家過年 她伴侶阻攔著不准還天天吵 是誰比較卑微可憐? 刻意掩飾而行文 把對方 還有對方父母 打成自私 無理 甚至不顧你死活的人 頻頻暗示她無情(先送妳進醫院安胎 講成丟進醫院 不然就是跪著還是哭著求他) 會不會過份了點= = 當然我懂你的心態是 "我這麼辛苦在懷你的孩子 生你的小孩 要你陪我過年 很過份嗎?" (因為是用她的卵 所以可以算在她頭上) 但你是自願的吧,懷孩子是你一心要的吧 她平常有善盡責任吧,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你自己不交關沒關係,她總要交關哪 放人家回去一天有什麼好天打雷劈的 妳自己原生家庭沒有圍爐的需求習慣,過年自個兒孤零零才會一直糾結啊。 妳就是要她保證以後的每一年過年和節日都要陪妳過 不要再想著有她父母和兄弟姊妹的那個家嘛~ 這才是真正的糾結點。 這還不夠,答應今年陪妳了 妳還要未來的每一年 她還不能有任何不快、違逆、不心甘情願。 是不是真的很吃人夠夠呢? 即便是真結了婚的夫妻 這也是過份的了 更何況壓根沒那個名份 妳真愛她就該為她想想她所碰到的苦惱吧!但妳有嗎 如果這不叫自私 還叫什麼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你要不要問問自己 今年得逞了,未來的每一年 你還有可能會放她回家過年嗎? 去年都可以了,來年小孩落地更該顧著自己的妻兒 自己團聚啊~ 更不可以回去和老爸爸老媽媽圍爐了 以擔心懷中孩子為由 實際上是藉由這個事件 在進行與她家人之間的政治角力啊! 想法不偏激,只是心機挺重的。 結了婚該以彼此為重 我想這道理在婚姻版走得通, 但事實就是 妳們沒有真的結婚啊!!! 不面對這個事實,全部的指責和討拍都奠基在不對的基礎上吧 堅持要作非法的人工受孕,風險後果就要有本事承擔(甚至該預設是自己要承擔) 而不是一味的欺騙自己 我們跟一般異性戀夫妻沒什麼不同, 差別可大了 複雜太多了。 如果硬要套,那 現有的女婿路線還是媳婦路線 就選一個走嘛,妳選了哪一個? 我現在看到的,你要的不是什麼體貼陪伴的另一半, 而是一個能讓你盡享婚姻happy、免盡義務、免去一切婆媳問題 還外加可讓你用孩子永久綁架的別人家女兒啊! 如果有智慧有手腕,就算沒有法律認可 我相信人講一字情,有培養感情,一切好說話 這類檯面下的疏通處理方式 也不是沒有可能贏得妳女友家族所有人的認可和尊重 但絕不是妳當了女友的代理孕母 或者上來假裝自己是跟大家一樣的男女夫妻 就可以不顧她需要安撫父母及對原生家庭的向心力 這不是長久之計,妳這樣作也只是會撕裂她們親子感情, 甚至撕裂妳跟她之間的感情。 (這也是妳女友那麼怕妳黑掉的原因,我想到目前為止 一逕讓步的都是長輩吧) 以不正確的前提 刻意迴避關鍵資訊 來求取輿論傾向你這邊,是想藉此跟你女友說『大家都說oooxxx』嗎? 但我相信如果你提出真正的背景 會有不一樣的意見 (前提是大家接受這不是麋鹿文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5.104

12/31 19:02, , 1F
好大的爆點0.0
12/31 19:02, 1F

12/31 19:06, , 2F
不用提背景~原PO的同志關係已經跟夫妻關係一樣了~
12/31 19:06, 2F

12/31 19:06, , 3F
哇這篇太強大了
12/31 19:06, 3F

12/31 19:06, , 4F
覺得不用特別寫這文來"爆點"~因為這讓人感到歧視(先不論原PO
12/31 19:06, 4F

12/31 19:07, , 5F
為什麼我看不出來隱瞞對方是同性伴侶有什麼差別?
12/31 19:07, 5F

12/31 19:07, , 6F
心態)
12/31 19:07, 6F

12/31 19:07, , 7F
不管是不是法律承認的夫妻還是男生女生
12/31 19:07, 7F

12/31 19:08, , 8F
同志關係跟夫妻關係有法律依據的差別 只能希望釋憲早點過
12/31 19:08, 8F

12/31 19:08, , 9F
請大家用健康的心態看待同志關係~人家一起生活,人工受孕有
12/31 19:08, 9F

12/31 19:08, , 10F
因為這可能不符合婚姻版,畢竟沒有婚姻關係,應該去別版
12/31 19:08, 10F

12/31 19:08, , 11F
過年回家本來就是基本孝道 不過這也不是法律
12/31 19:08, 11F

12/31 19:08, , 12F
不過就算過了,世人心態要改還是很難 (像是婆媳認知
12/31 19:08, 12F

12/31 19:08, , 13F
必要拿出來鞭嗎(請先想想這點,這不是什麼爆點)
12/31 19:08, 13F

12/31 19:09, , 14F
對方家長同意即可 其實只是原PO情緒過不去而已
12/31 19:09, 14F

12/31 19:09, , 15F
嗯 那可能就需要查詢板龜吧 究竟目前非台灣法律認定的夫妻
12/31 19:09, 15F

12/31 19:10, , 16F
是否可以以及適合在這個板討論
12/31 19:10, 16F

12/31 19:10, , 17F
就算「夫妻」關係一樣,但是「家庭」關係絕對不一樣
12/31 19:10, 17F

12/31 19:11, , 18F
這篇作者認識原po吧?還是私下與她溝通比較好,直接po上來
12/31 19:11, 18F

12/31 19:11, , 19F
對方可能聽不進去
12/31 19:11, 19F

12/31 19:11, , 20F
我同意關係上絕對會有所差異 只是這篇文章無法說服我
12/31 19:11, 20F

12/31 19:12, , 21F
關係上的差異 對於這件事的板友的回應有什麼不同
12/31 19:12, 21F

12/31 19:12, , 22F
就跟很多男女夫妻版友一樣,有時也會上來問問題,討討拍
12/31 19:12, 22F

12/31 19:12, , 23F
根本和是否同志沒關係,恐怖的是回文的人爆出這點的心態
12/31 19:12, 23F

12/31 19:13, , 24F
基本上這也牽扯到對方家庭關係的問題,不給正確的背景
12/31 19:13, 24F

12/31 19:14, , 25F
用一般家庭關係的基準去給予建議也騷不到癢處吧...
12/31 19:14, 25F

12/31 19:15, , 26F
嗯 可是我看不出來把同志背景寫出對於這件事回應會有什麼差
12/31 19:15, 26F

12/31 19:15, , 27F
異耶
12/31 19:15, 27F

12/31 19:17, , 28F
就算寫出來我還是覺得原PO有點太盧了阿
12/31 19:17, 28F

12/31 19:28, , 29F
爆點爆到我嘴巴合不攏 若是這樣角度真的又不同了
12/31 19:28, 29F

12/31 19:30, , 30F
就算扣掉同志 這篇仍很中肯
12/31 19:30, 30F

12/31 19:58, , 31F
真是大爆點,這個都可以上八卦版被推爆了吧.同性婚姻沒有被
12/31 19:58, 31F

12/31 19:59, , 32F
社會與法律承認前,我是認為無論哪一方面真的都有差別
12/31 19:59, 32F

12/31 19:59, , 33F
沒辦法跟正常合法夫妻一樣看待的
12/31 19:59, 33F

12/31 20:08, , 34F
1好犀利的評論!!
12/31 20:08, 34F

12/31 20:15, , 35F
我也覺得原PO很盧,但你這樣任意人肉是否有違法之嫌
12/31 20:15, 35F

12/31 20:30, , 36F
其實也不能算是人肉啦 因為媽寶版很多文..因為比較特別
12/31 20:30, 36F

12/31 20:31, , 37F
有特別注意到^^"
12/31 20:31, 37F

12/31 20:31, , 38F
看到一些驚訝的言辭,才覺得原來同志的生活還是很受限制
12/31 20:31, 38F

12/31 20:32, , 39F
這篇內容或許推測到,另一半為何要趕著一天回去也好
12/31 20:32, 39F
還有 159 則推文
01/02 10:23, , 199F
喔,然後呢? 你會不會太誇張
01/02 10:23, 199F

01/02 10:25, , 200F
看不出來哪裡歧視了?說得很中肯啊!給推
01/02 10:25, 200F

01/02 13:03, , 201F
一堆噓的,雙重標準很明顯啊,補血
01/02 13:03, 201F

01/02 13:46, , 202F
幫補,我覺得原po挺中肯的
01/02 13:46, 202F

01/02 14:18, , 203F
看完原PO回文覺得你腦補太多了...
01/02 14:18, 203F

01/02 14:46, , 204F
異性戀可選擇結婚,同性戀沒有選擇,這就是為什麼大家會覺
01/02 14:46, 204F

01/02 14:47, , 205F
得在這種情況下還要論迷路太苛刻
01/02 14:47, 205F

01/02 21:32, , 206F
補噓
01/02 21:32, 206F

01/02 22:32, , 207F
光是發文的原原po寫信來騒擾,這篇文就值得推了
01/02 22:32, 207F

01/02 22:48, , 208F
片面之詞難以表達真實。只能說很多事知道的就知道
01/02 22:48, 208F

01/02 22:49, , 209F
不知道的就一片噓聲吧
01/02 22:49, 209F

01/02 22:52, , 210F
不是在網路贏得推的就是正義,原原po你應該了解發生什麼
01/02 22:52, 210F

01/02 23:22, , 211F
法律又怎樣 說得好像跟聖旨一樣
01/02 23:22, 211F

01/03 00:58, , 212F
以前反同,現在挺同,不就是一種政治正確的表現嗎?
01/03 00:58, 212F

01/03 00:59, , 213F
給某樓的回覆
01/03 00:59, 213F

01/03 02:30, , 214F
不覺有歧視 長輩觀點+1
01/03 02:30, 214F

01/03 09:17, , 215F
莫名其妙的噓
01/03 09:17, 215F

01/03 09:37, , 216F
我噓他的原因實在不是因為挺不挺,不挺就不挺,但是他不但
01/03 09:37, 216F

01/03 09:38, , 217F
擅自腦補,言詞也不懂尊重一點同理心也沒有,無法苟同。
01/03 09:38, 217F

01/03 09:43, , 218F
今天不是同志兩個字講出來大家不支持就是歧視,但這篇文章
01/03 09:43, 218F

01/03 09:44, , 219F
我怎麼看都過分,最令我無法接受的是她的擅自推斷,在以推
01/03 09:44, 219F

01/03 09:45, , 220F
斷內容狠狠的批評(心機什麼的),最後又用一副身為同志可以
01/03 09:45, 220F

01/03 09:49, , 221F
如此,沒名沒份你還敢要求更多根本萬分該死的態度。
01/03 09:49, 221F

01/03 09:50, , 222F
如此苛刻又混淆視聽,受不了
01/03 09:50, 222F

01/03 09:57, , 223F
birdinucr大其實可以不必如此二分法,況且我認為不必在婚姻
01/03 09:57, 223F

01/03 09:57, , 224F
版討論,離題太遠
01/03 09:57, 224F

01/03 10:03, , 225F
我也覺得這篇文章有點出長輩觀點耶
01/03 10:03, 225F

01/03 10:07, , 226F
長輩觀點我覺得放在過年回不回去會比較恰當,放在名不正言
01/03 10:07, 226F

01/03 10:08, , 227F
不順後面談,就是腦補了。
01/03 10:08, 227F

01/03 11:41, , 228F
我也不是二分法,你何必這麼激動呢?
01/03 11:41, 228F

01/03 12:00, , 229F
真的很激動,從第一天就連噓到現在,好像沒看到前面有X
01/03 12:00, 229F

01/03 12:00, , 230F
就不甘心(笑
01/03 12:00, 230F

01/03 14:09, , 231F
原原PO的文是片面之詞 那這篇是????除非這篇原PO是當事人
01/03 14:09, 231F

01/03 14:11, , 232F
或她去觀落陰才得來那麼多內情 不然就是1.腦補 2.人肉
01/03 14:11, 232F

01/03 15:26, , 233F
設身處地一點,要不憤怒很難。我想原原PO的問題已經解決,
01/03 15:26, 233F

01/03 15:26, , 234F
我也可以不用再在意那麼多。不再回復了
01/03 15:26, 234F

01/03 18:30, , 235F
真是歧視又腦補。
01/03 18:30, 235F

01/13 02:41, , 236F
明顯歧視
01/13 02:41, 236F

01/13 11:23, , 237F
最可怕的偏見就是毫無自覺的偏見。
01/13 11:23, 237F

01/16 17:00, , 238F
吵死了
01/16 17:00, 238F
文章代碼(AID): #1GuMxOUT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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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uMxOUT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