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道德與正義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逸容)時間13年前 (2012/11/13 13:50), 編輯推噓10(10084)
留言9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divina》之銘言: : 我想這有點太過庸人自擾,再舉一個白痴一點的例子,亂丟垃圾。 : 亂丟垃圾是一件不好不對的事(換成是惡或不合理都可以),我們這樣告訴所有人。 : 照你以上的思考模式,就會演變成: : 我覺得亂丟垃圾是件壞事這個想法做得準嗎? : 是不是應該去想他亂丟垃圾的理由? : 可能他找不到垃圾桶(找不倒垃圾桶是不會帶回家喔) : 可能垃圾太大他手拿得很痠(手拿很痠你就可以亂丟喔) : 可能他不小心掉了(都說是『亂丟』了,還不小心掉) : 可能他沒手(大驚!這個我沒想過!) : 所以我不輕易斷言亂丟垃圾是件好事還是壞事。 : 其實你只是把『惡』替換成『不合理』而已,有必要這樣咬文嚼字嗎...... : 如果要這樣咬文嚼字下去,那是不是又要問你說,合不合理的『理』誰說了算? : 你說不合理就不合理喔?這樣就可以繼續鬼打牆下去,然後叫小朋友們自己去想XDD : 我搞不懂,講善惡是有比較下乘,還是不夠學術所以不精確嗎.....(抓頭) 文長恕刪 有本書 "百辯經濟學" 倒是對亂丟垃圾有一番見解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27219 醫院必須保持清潔才能維護病人的安全, 確保醫院的營運. 然而很少有餐廳會計較客人是否污染了桌面或地板. 嚴格執行垃圾不落地, 可能會造成生產力的低落. 好比木匠要一邊工作一邊清理木屑, 效率會大幅降低. 如果收拾垃圾的成本很低, 累積垃圾的傷害很大, 自然會提高收拾垃圾的頻率. 在什麼地方能不能亂丟垃圾, 其實是取決於市場機制. 公共場所是政府的地盤, 公營事業自外於市場機制, 以漫不經心的態度來應付 消費者的需求. 全然禁止某件事 (亂丟垃圾) 對於政府確實是省事不少, 卻漠 視了一般市民的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8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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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串文越來越偏離主題了 不過經濟學觀點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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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很喜歡看各種不同觀點及討論,不過跑太遠會被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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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讓我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我和雷公下廚時,就有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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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邊下廚邊收拾垃圾,因為我覺得這樣才不會之後收拾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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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則是把垃圾往旁邊水槽堆,先把菜做好再說,他覺得這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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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有效率,才不會烹調過程,結果剛開始我們就會去吵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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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意一些油垢不馬上清,之後會清不掉,他在意做菜要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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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成,控制火侯的準確和加調味料的時間,沒空去管其他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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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他做的菜比我的好吃,但是他用過的廚房真的好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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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煮飯習慣跟你比較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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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婚姻主題:夫妻煮飯習慣不同會怎麼影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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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要另外開討論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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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不會在同一個廚房,不然就是一個是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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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不會同時做一件事情,否則兩個都會抓狂。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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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狀況跟drama一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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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就要抱怨一下台灣的廚房了 每個設計都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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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每次做飯通常還是一個人作 但是空間那麼小 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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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陪伴或幫忙都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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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學煮飯的時候不感覺 會煮飯以後開始對這種事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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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像我家廚房是打出去把陽台改造的,算是一種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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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只是小而已,連轉身拿東西都很麻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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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荷蘭習慣了西式廚房後,回來真的還挺不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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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學跟人類發展的觀點來看的話,霸凌其實是有益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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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要從哪一種角度來看,如果你要站在利益或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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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者對社會的貢獻會比受害者多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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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假如是自己家裡的親人被霸凌自殺死了,觀念可能就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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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只能說這些判斷其實跟每個人的價值觀和立場關係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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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人即使是處在既得利益或未體驗的立場,也願意去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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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站在不同立場去設想該如何幫助別人,即使達成過程中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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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善惡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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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對社會有益"這句話也太武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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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影響的層面很廣,不能只拿幾個例子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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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國企業霸凌防治法來說,受到這個法律判刑者,需要上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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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這部分是因為贊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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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腳銬,即使是企業主管高層,對公司跟社會有極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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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舊會因為作出了惡的行為而需要付出代價。法國在立這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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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能理解霸菱在哪種意義上對社會有益 不過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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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過程當然不是那麼輕易,因為要判定一個人對別人精神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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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很少 所以還是多跟大家學習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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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難蒐證而且很難拿捏的。而促成立法者的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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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明確的知道,那些霸凌者過去幾乎都曾經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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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國社會還是選擇了讓這個法成立,我個人是贊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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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一些板友寫信來說想再看我的分享,所以就在這邊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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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回應,討論如果視點太多過於凌亂其實也沒有結果,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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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是會繼續選擇對自己來說覺得正確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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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這個法條已經被實施了嗎? 除了給與法律懲罰外,還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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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書叫作the psychopath test,作者看到文獻上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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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處置嗎?例如說精神治療啦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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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人格者佔社會高位多數,基於好奇之下,決定去循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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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沒想到一步一步探究下去,他開始迷惑了,因為有許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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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辣斯是一種企業霸凌沒錯,不過若非以不正常手段壟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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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到的成就優秀者,都有反社會人格者的特徵,但那些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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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平凡的在工作,甚至擔任主管,為企業創造福利,於是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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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能說是霸凌..而被認為是一種自由競爭下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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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思考,那些判定人格疾患的標準,到底有什麼意義?如果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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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的人大多數是領導社會跟世界的患者,那精神醫學該何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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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興趣的話可以找來看一下(我個人是對這本書很頭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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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領導者啥鬼的在家中通常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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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閃媽的評語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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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雷公也是這種反社會人格者(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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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在這裡開玩笑的話,應該是沒遇到...(排除遲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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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希望賈伯斯是我老闆,但我可不希望他是我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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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雷公看完賈伯傳,有那種遇到平行世界的另一個自己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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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經說,關於判定人格疾患的標準,一直都有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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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醫學本身也是一門隨著社會與時代變遷而改變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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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文化形式或社會型態出現大幅度的變化,就會產生新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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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啊,我看十月出的書說某種疾患比率又增加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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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裡都有可能遇到,所以這應該算是人人有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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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能單以某一種精神現象或人格表現來論是否違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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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會想說不定以後人格疾患的診斷會全部廢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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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類不再去判斷善與惡是與非,有沒有病也沒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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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就是吸血鬼、人吃人,看誰比較厲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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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說的吸血鬼是引用精神霸凌該書作者的說法,非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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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會廢除,因為人類為了自身利益,會想辦法設立各種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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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患者是不會去霸凌別人還能心安理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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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確保社會的正常運行,不過誰來設立那些規矩?這真的就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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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者裡面的psychopath擴大就有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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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因為設立規矩的永遠是社會的強勢人群啊,所以他們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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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為少數去想,那就非常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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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啊,這就是我想說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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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人類永遠都有那種分別心,才能確立自我的價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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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比較恐怖的例子是,以前被欺負所以為了怕被再欺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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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都說是白痴的例子了,還可以討論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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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身為欺負者,雖說是為了適應社會但我還是覺得蠻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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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大,像你說的這種人,對我來說就是個徹底的輸家,屈服在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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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例子其實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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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下,成為奴僕,永遠的輸給那些欺負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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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不就是媳婦熬成婆的故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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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可貴的永遠不是那些其實不少的例子,而是那些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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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可貴者,而能激勵人心、感動他人的,也是這些,不是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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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居然又拉回和婚姻有關的議題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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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到底是不是應該要爭取亂丟垃圾的權力啊~(喔,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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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回白痴的例子了~~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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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些怪毛的,也總會有可以相處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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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eT-Mtm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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