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共 49 篇文章

推噓1(14推 13噓 37→)留言6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yjackchen ( )時間12年前 (2013/07/18 13: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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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版討論的時候不能歧視某特定族群喔?. 乾脆隱版算了. 自己在歧視別人都不知道 也不照照螢幕. 妳不應該歧視歧視gay的人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180.

推噓1(1推 0噓 8→)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pe (小風)時間12年前 (2013/07/18 11: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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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吧,(以下個人觀點). 1."我不認同這個想法/行為". 2."這個想法/行為令我不舒服". 3."我認為這個想法/行為不正常". 4."我要壓迫這個想法/行為". 都是不同程度的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論。. 舉個例來說,我不同意吃素救地球的觀點(勿戰),. 但提出這論點的人,認為自己有足以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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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27推 0噓 23→)留言5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ynna (給點陽光就燦爛)時間12年前 (2013/07/18 11: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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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覺得你搞錯了. 大家並不是『認為你不可以』說同性戀不正常. 而是『批評你』的說辭與想法. 『人權』是現今大部份社會的共識,. 平等與自由都是人權. 過去同性戀受到雖然不平等的待遇(沒有獲得平等權利). 但是現在從各方面來說(你也提到的,心理社會醫學科學). 大部份人同意同性戀也應該擁有跟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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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1推 0噓 113→)留言13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lleryKid (艾兒)時間12年前 (2013/07/18 11: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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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又發展成先前洪下士事件討論串的亂象,. 先在這裡幫FinalAce做個釐清好了:. 在F板友的文中,所有的「正常」「不正常」. 皆為由教育部辭典之解釋引申,類似統計上常態/非常態之意涵,例:. 不帶任何貶抑性評價,閱讀他的文章時請用他的定義去理解。. 並且依其推論,「缺陷的、非自然的、病態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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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4推 16噓 58→)留言8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nalAce (王牌)時間12年前 (2013/07/18 10: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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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句!我認同這篇的說法,我使用的是教育部國語辭典。. 用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這總是一般用法了吧?. 至於誤解辭意,誤用辭意那沒辦法以相同的認知基礎來討論,只能說對中文的用法. 無法達到共識。. 先看何謂不正常:. 正常: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換言之,不正常:特殊、有缺陷、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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