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合約精神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點藏必須死)時間12年前 (2013/12/22 21:16), 編輯推噓9(123172)
留言187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EChih (星星)》之銘言: : → cwind07:創出現成物的概念 五十年後達達加入商業物 霍這老掉牙還抄 12/22 20:16 : → cwind07:人的山寨藝術 被哈洋的華人捧成天 你看國外誰在捧這個 12/22 20:17 : → cwind07:把一個形象放大這是首創?某些仁兄去估狗氣球狗 Jeff Koons 12/22 20:23 : → cwind07:Jeff Koons早就玩到出名 作品還創下拍賣最高價 12/22 20:24 : 推 LiuSky:把小鴨放大本來就是創意 不然你怎麼想不到? 12/22 20:30 : → LiuSky:果真是只有顏色 沒有是非 XDDDD 12/22 20:30 黃色小鴨還真的不算是創意 如果放大縮小就是新的創意,那一百種尺寸就是一百種創意了 好吧創意有點抽象可能一百人有一百種創意,那用著作權吧 你可以試試看把現有版權物放大製作,你會死在那邊還是變成創意 http://www.cuhkacs.org/~benng/Bo-Blog/read.php?1194 大陸的山寨版鋼彈,這是第一個這種尺寸級的放大鋼彈燈籠 想必你一定覺得大陸超有創意,而不是山寨抄襲吧 實際上把黃色小鴨放大的概念,霍夫曼也不是第一人 從古至今有無數把黃色小鴨放大到不同尺寸的成品跟概念 也不只黃色小鴨啦,其實一堆創作物都有放大尺寸級的概念 只是有沒有利基值不值得做商業投資,會影響成品出現與否 當然,霍夫曼也是某方面的第一人 他是第一個認為把黃色小鴨放大到這尺寸有利基並實作下去的 他能賣的也永遠不是黃色鴨的形象授權,而是背後的製作技術 這代表一件事情 如果相關周邊商品是使用霍夫曼製作的巨型鴨的照片 那製作方就必須取得霍夫曼授權 但是,如果周邊商品是使用黃色小鴨的概念來製作 因為黃色小鴨已不在著作權的保護範圍,要怎麼做都可以 P.S 霍夫曼做的黃鴨,要不是因為著作權消滅,不然他也得吃上一頓官司..... : 推 painterfun:請去google wiki 前十三個國家展出都跟華人無關 12/22 20:34 : → painterfun:不知道為什麼有人就要貶低台灣人 百思不解 12/22 20:35 : → painterfun:今天問題是藝術家本來就靠名聲吃飯 吃人豆腐(說授權 12/22 20:36 : → painterfun:但沒有) 還要倒打一耙 只能說范先生現在腦羞了吧 12/22 20: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7.166

12/22 21:20, , 1F
侵權是一回事,違約又是一回事
12/22 21:20, 1F

12/22 21:23, , 2F
著作權的問題的確值得爭執(范選了好律師);但誠如上
12/22 21:23, 2F

12/22 21:24, , 3F
所言,本件重點應該是"違約"爭議,范硬要防禦著作權xd
12/22 21:24, 3F
創意歸創意,合約歸合約 著作權根本不用爭執,合約則是怎麼簽就怎麼辦 有沒有違反簽約內容,與其看新聞轉述兩邊放話 還不如等會不會真告下去,然後看法院判決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1:29)

12/22 21:31, , 4F
把黃色小鴨用這種方式展現 就是一種創意
12/22 21:31, 4F

12/22 21:32, , 5F
所以這篇回文是要爭執"創意"這件事嗎xd。
12/22 21:32, 5F
如果你要討論有沒有違約,那得先看過合約內容 如果沒看過內容,又還沒告上法院出現判決 看新聞報導做猜測就跟討論金庸哪個角色武功最高沒什麼兩樣

12/22 21:32, , 6F
而且那個比例是特別的 一堆山寨鴨 味道就是不一樣
12/22 21:32, 6F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1:38)

12/22 22:05, , 7F
SO? 所以小鴨是限有版權物嗎? 你扯鋼彈這種著作權還沒消滅
12/22 22:05, 7F

12/22 22:06, , 8F
的東西來類比小鴨 還有小鴨最好只是放大這麼簡單 霍夫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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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是鋼彈的著作權過了,你就會覺得大陸的山寨鋼彈很有創意了吧

12/22 22:08, , 9F
另一個創意在於將它放在城市的港口河邊 與都市景觀結合形成
12/22 22:08, 9F

12/22 22:09, , 10F
反差 還有小鴨的製作方法等等 小鴨就只是放大? 那東京新宿
12/22 22:09, 10F

12/22 22:10, , 11F
的LOVE標誌大概在你眼中只是四個英文字母放大 還不小心放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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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12, , 12F
大概就像"APPLE那個缺角的蘋果,十歲小孩也會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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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14, , 13F
樓上的例子和這篇"小鴨就只是放大"的態度倒是確確實實反應
12/22 22:14, 13F
缺角的蘋果是可以申請商標還能通過的東西 以為是同樣的東西我只能說....多學學吧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2:17)

12/22 22:15, , 14F
了部份台灣人對文創不屑的心態 以為概念簡單就不是創意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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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對文創不屑的帽子很容易,可惜你還分不清創作的性質差異,所以不痛不癢

12/22 22:16, , 15F
果真那麼簡單 著作權消滅的東西那麼多 你怎麼不去學霍夫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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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18, , 16F
來搞一個來放大 看看全球有沒有幾個知名城市跟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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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那個技術,文內也說過了,其實他能賣的部分是製作技術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2:22)

12/22 22:23, , 17F
我原推文在講"創意" 誰在跟你講"創作"的性質差異 講不過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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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3, , 18F
始偷換論題打稻草人人囉? 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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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4, , 19F
的確是換觀念
12/22 22:24, 19F
本文第一段就是這樣寫的 ------------------------------------------------------------ 黃色小鴨還真的不算是創意 如果放大縮小就是新的創意,那一百種尺寸就是一百種創意了 好吧創意有點抽象可能一百人有一百種創意,那用著作權吧 你可以試試看把現有版權物放大製作,你會死在那邊還是變成創意 ------------------------------------------------------------- 你們兩個看不懂中文是你們的事情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2:24)

12/22 22:24, , 20F
簡而言之 你就是在打稻草人 扎個不是我原論點的東西打 根本
12/22 22:24, 20F

12/22 22:25, , 21F
啥麼東西都沒反駁到 我在講霍夫曼有創意 你在講黃色小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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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5, , 22F
是他的創作 根本風馬牛不相及 你也可以說得好像煞有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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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5, , 23F
還真有你的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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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6, , 24F
所以黃色小鴨的製作概念不是創意嗎? 你自己要把創意限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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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 25F
霍夫曼那隻鴨不是隨便畫的,你看過山寨商品就知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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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 26F
當然 不能體會他的差異我也能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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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感覺沒有意義,法律上是霍夫曼不擁有黃鴨形象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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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本身上 其它東西一概不算 包含與城市景觀結合 與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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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結合 你先畫個大圈把這些都排除再創意之外 再來說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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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8, , 29F
曼不是創意 所以說你在打稻草人根本一點也沒錯嘛
12/22 22:28, 29F
http://www.cuhkacs.org/~benng/Bo-Blog/read.php?1194 大陸的山寨版鋼彈,這是第一個這種尺寸級的放大鋼彈燈籠 要是鋼彈著作權消滅了,想必你一定覺得大陸超有創意,而不是山寨抄襲吧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2:29)
還有 120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12/22 23:30, , 150F
就算我看過你沒看范可欽說有保密條款麼 啾咪
12/22 23:30, 150F
1.所以你也沒看過合約,然後你看看新聞直接判決我也表示無意見 2.打從開始就沒人支持范違約,但沒看到內容,真違約等告下去就知道,明白嗎? 3.所以可以有人誤以為霍擁有做大黃鴨著作權,不能有人反駁嗎?

12/22 23:30, , 151F
但不表示我們認同范違約的行為 所以不用扯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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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0, , 152F
真的接觸藝術圈 就會知道 藝術家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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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1, , 153F
真正接觸藝術圈你也會知道 沒有名氣沒有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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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2, , 154F
炒他的後面企業 沒錯 藝術圈是用企業手法在經營 比股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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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2, , 155F
不過就是個會畫畫的人 除非你有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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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2, , 156F
http://goo.gl/vocSA 剛剛在八卦看到的..也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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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2, , 157F
NDA通常只針對簽約人或簽約團體 你既然不是怕什麼NDA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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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3, , 158F
總之 說的出個名堂 或是 有關鍵字 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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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3, , 159F
暗黑 名氣? 名氣也是炒作出來滴 畫家都是有"經紀約" 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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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那根香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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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毛澤東 瑪麗蓮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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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3, , 162F
有幾個鄉民知道畫家是要簽約給畫商 還有規定數量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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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還不是洋鬼子抄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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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簽約性的阿 你不爽也可以不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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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書的也是阿 不爽你別簽餓死你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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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12/22 23:38)

12/22 23:35, , 166F
前幾年歐美去炒作大陸一堆新興的 連印度也炒一堆 價錢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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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6, , 167F
如果當初沒簽約直接搞個巨大薑母鴨,那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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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鋼方塊也是有接觸的 嘻嘻 我們口舌也不用浪費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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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你要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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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37, , 170F
不是聽說可以拿來轉錢..好像挺方便的 稅金又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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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43, , 171F
看下來就知道你根本不懂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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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懂創意 可以麻煩很懂創意的人解釋一下拿別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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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44, , 173F
改個顏色或放大縮小就叫創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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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48, , 174F
x0.99小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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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49, , 175F
所以說這很主觀啊,通常都是按照藝術家的名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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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49, , 176F
大概就像是:"阿~ 我們當初怎麼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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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50, , 177F
把一隻香港鴨外型做成一百倍大,然後放在港口或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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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50, , 178F
差多了,以前小鴨就有一堆size,沒做這麼大是因為以前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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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50, , 179F
人覺得這可以賺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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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3:50, , 180F
讓它看起來很奇特 然後冠個名 找媒體 參加藝術展
12/22 23:50, 180F

12/22 23:50, , 181F
這樣的東西吧 xd
12/22 23:50, 181F

12/23 00:25, , 182F
恩恩
12/23 00:25, 182F

12/23 04:02, , 183F
巨大化算是種有錢才做得到的事吧
12/23 04:02, 183F

12/23 04:03, , 184F
我現在可以說我有個概念要把某個東西放大一百倍申請專利嗎
12/23 04:03, 184F

12/23 14:08, , 185F
其實...這鋼彈有放大嗎?? 原設定的鋼彈不就是這麼巨大嗎??
12/23 14:08, 185F

12/24 06:34, , 186F
如果黃鴨著作權沒消滅,霍夫曼也可以跟原創買啊,何必說的他
12/24 06:34, 186F

12/24 06:36, , 187F
一定會被告的樣子。事實就是范沒有尊重霍夫曼這麼簡單
12/24 06:36, 1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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