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婚後金錢管理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小錢鼠)時間12年前 (2013/09/02 21:35), 編輯推噓-3(5817)
留言30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37 (看更多)
突然想到 中華民國的夫妻法定財產制 夫妻婚後收入應屬共有 也就是無論賺多賺少 都是夫妻均分不是嗎? 以此角度看來 原PO的建議也沒錯呀 今天男方願意娶收入較少的女方 不應有怨言 ※ 引述《a7213396 (a7213396)》之銘言: : 跟他討論結婚後,各自留一樣的零用金,其餘當公費(房貸、家庭的吃喝拉撒睡),原本他說給父母的錢從自己零用金扣,但昨天他覺得不合理,要求給他父母的錢要從公費支出,我說那我可不可以2~3個月也從公費拿個2~3000元給我媽,小小心意,畢竟她以前很辛苦的把我們帶大。結果他要求我自己從零用金拿,他覺得他賺的比較多,所以他覺得我要求用公費給媽媽這樣不合理。好像錢賺的少就不能有想法,因為他說原來我以前對錢都裝傻,原來我心機那麼重,現在才看清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3.32.56

09/02 21:47, , 1F
去補一下民法好嗎?有分開制跟共有制,平行時空的中華民
09/02 21:47, 1F

09/02 21:48, , 2F
國嗎?而且共有制也不是這樣解釋的......
09/02 21:48, 2F

09/02 21:48, , 3F
目前已有夫妻財產分別制可以選擇了。
09/02 21:48, 3F

09/02 21:50, , 4F
連法條都搬出來了哩....
09/02 21:50, 4F

09/02 21:50, , 5F
難怪我那些有錢的朋友都堅決要選分別財產制。
09/02 21:50, 5F

09/02 21:51, , 6F
不要讓我覺得這麼惡心
09/02 21:51, 6F

09/02 21:54, , 7F
分別制很公平啊!
09/02 21:54, 7F

09/02 21:55, , 8F
純噓
09/02 21:55, 8F

09/02 21:59, , 9F
有共有跟分別財產制沒錯,但未特別約定,法定財產制就
09/02 21:59, 9F

09/02 22:00, , 10F
是婚後財產共有各半
09/02 22:00, 10F

09/02 22:01, , 11F
所以才說分別制比較公平
09/02 22:01, 11F

09/02 22:02, , 12F
我還補民法哩!?這種常識我會不知道?不過婚前有幾人敢跟
09/02 22:02, 12F

09/02 22:03, , 13F
http://ppt.cc/yNo3 請問哪來各半???
09/02 22:03, 13F

09/02 22:03, , 14F
另一半要求約定分別財產制?如果不是郭台銘女生就不嫁了
09/02 22:03, 14F

09/02 22:05, , 15F
那就不要嫁啊!
09/02 22:05, 15F

09/02 22:09, , 16F
婚後財產是各自管理但不是所有權喔!當要清算時還是各半
09/02 22:09, 16F

09/02 22:09, , 17F
鬼扯 法定財產制就是分別擁有 消滅時分配剩餘財產
09/02 22:09, 17F

09/02 22:10, , 18F
如果共有 那哪來比較多的一方要給少的一方
09/02 22:10, 18F

09/02 22:10, , 19F
沒有常識也不用急著出來現世啦
09/02 22:10, 19F

09/02 22:11, , 20F
要不要嫁看原PO囉!我們網友只能提供各種觀點供參考
09/02 22:11, 20F

09/02 23:45, , 21F
真的__到極致
09/02 23:45, 21F

09/03 08:59, , 22F
民法老師表示: 好想哭
09/03 08:59, 22F

09/03 12:46, , 23F
我記得沒特別說就是共有 但婚前買的房,婚後還在交貸款的
09/03 12:46, 23F

09/03 12:47, , 24F
好像就依比例嗎@@? 就分的時候比較麻煩
09/03 12:47, 24F

09/03 15:17, , 25F
法定財產制本來婚後所得就是共有,無論大家覺得公不公平
09/03 15:17, 25F

09/03 15:18, , 26F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呀!噓我幹嘛?不懂!
09/03 15:18, 26F

09/03 15:20, , 27F
頂多中間過程會享受的多花一,若買的是有價值的動產不
09/03 15:20, 27F

09/03 15:21, , 28F
不動產黃金等等,分配剩餘財產時都要吐出平分的啦!
09/03 15:21, 28F

09/03 15:29, , 29F
上面都給連結,還要凹,也太難看了
09/03 15:29, 29F

09/03 18:46, , 30F
不是這樣用的 …民法再去念一遍好嗎
09/03 18:46, 30F
文章代碼(AID): #1I99GyYU (Boy-Gir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99GyYU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