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Boy-Girl版真正改變了我的觀念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象)時間13年前 (2013/05/21 18:28), 編輯推噓16(1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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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Coffee (無情苦果)》之銘言: : NOTHINGES:真和諧 建立在媽媽當奴隸忍耐下的家 : NOTHINGES:這麼傳統 你爸怎麼沒種養老婆 還讓她去工作? : NOTHINGES:你媽都哭了你還覺得是美德 生子如此不如拉陀屎 : ppc:關鍵在你爸沒路用 : eshai:你爸真的沒路用 : eshai:你爸真的沒路用,讓自己女人受一輩子這樣的苦 : eshai:我們噓的就是他爸阿! 沒有人噓他媽,大家都是在罵他爸跟公婆 : reinakai:大家否定是這個兒子跟沒用老爸的價值觀 : NOTHINGES:他媽只有一件不好 眼光不好 選上個沒肩膀男當老公 : NOTHINGES:你爸是全家支柱關你媽啥事 他就是你媽受虐的推手 : NOTHINGES:看看下一篇 生的好女兒跟生到廢兒子的差別就在這裡~ : Hannie:不用太美化這種犧牲老婆的愚孝老爸 : priiti:大推 不用太美化這種犧牲老婆的愚孝老爸 : masu1212:家理所當然認為你要做的事 不過我想你應該會像你爸沒肩膀 : millia62219:你祖父母過去如何養家跟虐待媳婦是兩碼事 : millia62219:你媽觀念也錯,缺點優點混在一起看,難怪可以被虐 : millia62219:那麼久。你應該要譴責你祖父母和你爸,而不是對你媽 : millia62219:的行為驕傲!!因為你並不是那個受苦忍耐的人 : millia62219:你媽活該就要??忍耐是美德,但只有一個人在忍的時候就 : millia62219:不是,覺得你媽這種忍耐是正確的,真的 有子不如無 : millia62219:還一直神話你爸和祖父母,你還是去吃 吧 : millia62219:自己母親被虐待還滿心驕傲,簡直聞所未聞 : RealJustice: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甚麼時候公婆適用這句話了? : RealJustice:對你爸的家庭當然好 撿到一個菩薩 有夠沙文主義 : RealJustice:丈夫虧待妻子不適用這句話好嗎 : RealJustice:沒有本事保護妻子 家庭工作公婆三頭燒 這不叫虧待? : NOTHINGES:但也能解釋成他們不想失去一個會賺錢的奴隸 算踩線但沒有犯意的包括 Hannie、priiti、RealJustice。 (就是雖然會需要出庭但安全下莊的意思) 剩下的因為有人身攻擊,基本上沒事比較難。 但是呢,我可以跟你說,你也不會好過。 除非你一定要拼這一口氣, 而且所有要被你告的人都非常剛好在同一個縣市。 法院管轄權規定雖然可以是事件發生地(台大ptt主機所在地), 但也可以是被告戶籍所在地喔。注意,不是原告。 簡單說就是大家講好要讓你全台灣跑透透的話, 你就要摸摸鼻子全台跑透透喔。 然後就是成案後有無辦法訴刑。 除非今天真的是十惡不赦的大案,不然依每天成案的速度, 各地法院人員勢必得24小時不打烊的。 簡單說,非常有可能依和解結案。 :   我覺得,昨日在男女版許許多多的版友真的打醒我了 :   "忍耐"是沒有用的 :   那麼諸位對家父的批評,有點像近日菲律賓嘲諷我總統事件 :   為什麼明明就不認識這個人,還能如此武斷地濫用言語傷害? :   仔細審思,其實上一代也是這樣 :   只要觀念衝突,動輒便大小聲地罵出來 :   但爾後我也不會忍耐這樣的事 :   無論是舍妹或女友,更不可能讓他們無端被吼 :   家人方面,親族之間來往亦要講求公道 :   沒道理把壓力放在少數人身上 :   父母之事既過,如今年代久遠,我也只能學著憤慨 :   為了不要成為各位口中擔不起責任的人 :   練習保護家人 :   而我已備份原文以拍照轉寄方式留底 :   但是不是各位對自己不當的言論應給予一些適合的回應 :    :   尤其是NOTHINGES版友,身為一個母親,家庭幸福 :   雙親教養三代有成 :   居然可以從我本人一路罵到全家 :   相信依照您在我推文中的教誨,有人如此對待您的家人 :   您也定不會輕饒吧? :   正如各位版友對我的態度譴責、指正 :   這是觀念衝突,正如同寒舍祖父母對母親的不認同一般 :   我相信各位也覺得自己是好人,無意傷害我 :   但你們所做之事或許恰恰正如上一代的公婆 :   按各位所言,當初面對這些衝突不該隱忍 :   那麼小弟便不鄉愿了 :   小弟在男女版的觀念被各位改變一事,是千真萬確之事實並非反語 :   我原先真正的一直以為每個人都有背景有優點 :   諸多傷害都是無意為之,只要互相了解都可以化解   :   但爾後遇事我會考慮用正確手段反擊替代忍耐 :   若有人不信 :   可以親赴台南,小弟願意帶您去吃蝦餅豆花 :   之後到我家來奉茶 :   您可以親自看著我的眼睛,看看我的家庭 :   來驗證我是否有惡意 :   絕對不是反諷也不是玩笑話,因昨日之事,對我真的是一大觀念扭轉 :   可以列為一個人生里程碑 :   另,朋友說: :   「你就說你要針對這些言語傷害提告 :    或許網友這個時候,就會希望你『忍耐』這些言語傷害了」 :   當可做一註腳 其實我倒覺得, 你的朋友只是打蛇隨棍上, 真正的根本還是你想藉著這個方式來釋放被罵這麼久的不滿吧。 --                 為何妳 Cinderella 留給我一望無際的思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8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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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說我都沒發現那個朋友,很有搧風點火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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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有和解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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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當然會統一裁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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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解也可以啦,繼續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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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講的那幾個人,根本不會有和解,因為直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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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種明顯不成罪的,都是開完一次偵庭後直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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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現在有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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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不成罪的理由是啥?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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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至少還是檢察官認為有可能構成犯罪,才問雙方願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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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各退一步。根本就沒罪的,連和解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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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鼻)原來如此。 http://i.imgur.com/YKlxDOT.jpg
※ 編輯: mcharuko 來自: 111.248.81.155 (05/2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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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d大你不是很有實務經驗嗎?就不用我多廢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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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要說大家根本不知道raincofee誰是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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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出來就少講點結論: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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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人格在判決上本來就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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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被罵得原原PO乖乖吞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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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他不可以告啊,只是結果會很失望而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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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次告完的結果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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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不是一直說自己有實務經驗?說一點高見來聽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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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就被 而且告訴人也是證人 證人也是傳不到就罰錢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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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說要收費:D,沒有東西是免錢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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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可能要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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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告 告不告得成 留給原告被告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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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實務經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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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倒是可以被拘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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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件如果告 證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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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費就算了,我還是看鍵盤律師的文章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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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證據就好了,沒有要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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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板橋彰化高雄地檢署地院都跑過,絕非鍵盤經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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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案子在地院跑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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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一次參加政黑+日文版法院大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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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提供判決書來看看吧(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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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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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都還沒有下文 諸位可能被告的 別緊張 這有的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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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孩還是多去跑跑再來說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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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到年末大清倉才會被翻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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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跑法院真的很痛苦 是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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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判決書呢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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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沒義務提供你看,要看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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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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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之前某個釣魚客一樣 被告通通到台北一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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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日遊戳中我笑點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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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中正大學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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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全轉到台北一日遊 政黑+日文版大拜拜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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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喔 是被告要來 所謂原就被 只有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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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通通臺北一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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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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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只有民事,刑事我也移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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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的也是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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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種東西叫管轄權競合,數個法院同時有管轄權,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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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個有管轄權的提起即可不用轉,不過有點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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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這邊轉過來的理由 大部分真的就是用戶籍在本地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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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 而且比例還滿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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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是以被告戶籍在本地移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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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覺得滿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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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管轄權這種東西很複雜啦,實務跟學說不一,不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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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也不完全一致,但大體來說,被告要求移轉至戶籍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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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是階段的問題吧? 如果R大要告 在偵查時就是大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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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是會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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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曾經問過為何會限定嘉義一日遊 居然幾千人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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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可以轉....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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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轉偵查時就可以要求轉了,不一定得等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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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爐用了什麼法律上的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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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已經是這樣了嗎?喔~脫離了五年 真是事事變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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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知道可以以原就被的時候還滿驚訝的 因為只有民訴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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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現行法的問題吧?我...六年前就轉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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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以原就被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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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案件,主要是因為犯罪地,通常在被告家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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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大學的時候 只有民訴有原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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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學說上認為,網路是全台各地都可見,所以理論上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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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難怪我考不上司法官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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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法院都有管轄權,原告在哪看到就可以在哪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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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務就是檢察官為省麻煩,通常被告要求移轉,立刻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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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這東西其實有點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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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和理論一直都有差距啦 大學教得只是理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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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大,是誰的見解啊?為何網路案件 全台都有管轄權?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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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犯罪地跟被告住居所、所在地?跟在哪裡見到,有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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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都沒用 開了偵查庭才知道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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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大說的是 被告的住所地有管轄權 被告又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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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好奇那個學說見解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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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cqnh65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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