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Boy-Girl版真正改變了我的觀念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可苦可樂)時間13年前 (2013/05/21 18:47), 編輯推噓53(5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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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友板有一篇 "母親節卻見識了一場婆媳戰爭(舊文欣賞)" 其中發文的大伯 接連兩篇內容 讓大多數版友都感覺有偏頗或不舒服 因此在推文中出現了許多評論性文字 主要包括:覺得管太寬 不尊重女性隱私跟他人生活方式 遲鈍 衛生習慣差等等 其中也有一些女性版友是抒發她看完直接感覺的感受性文字: Ex:"這篇好不舒服 尤其後面一直說內衣褲那邊" 雖然後來原po澄清內衣褲事宜是經由母親轉述 不是自己愛注意 還是接連著被評論為:"你媽你媽你媽,真的是媽寶"等 一篇文章po出來 本來就要接受大家的公評 很合理 尤其是讓大多數的人都有不好的感受 想必原po的文字或行為確實有爭議 可是如果是以下的文字 會不會有點涉及人身攻擊呢? (不只這位版友 只是我我舉她推文為例) 推 NOTHINGES:那男的跟他媽真噁心 好想跑回去補噓 → NOTHINGES:他到底多想看他弟媳的內衣褲? 推 NOTHINGES:幸好小孩給娘家帶 他媽教出了想管弟媳內衣褲的變態呢 → NOTHINGES:若給他媽帶 以後又出個想管弟媳內衣褲的孫子怎麼辦? 推 NOTHINGES:他若不要一直提起自己弟弟的老婆的內衣褲 也不會讓人發 → NOTHINGES:現他對別的女生的內衣褲如此關注 變態愛自爆能怪誰 → NOTHINGES:你想像自己老婆的內褲要不要給你哥或你弟甚至你爸看就好 → NOTHINGES:如果他們看不到還上網罵你老婆 你再來說此行為ok吧 → NOTHINGES:隱私? 對一個覺得觀察弟媳內衣褲天經地義的變態 你談這? → NOTHINGES:對正常人可以用講的 對變態你也要用講的 真鄉愿 → NOTHINGES:他都覺得他弟媳不該害羞 要把內褲拿給他看了 還能勸嗎 → NOTHINGES:直接報警比較快吧 家有一直想看內褲的大伯 真是惡心 一面倒認為原po有問題 大多數版友都覺得不舒服 大部分人也用了蠻強烈的評論及感受文字了 (可見批評原po是符合大部分人心中的正義的) 所以就可以以正義為名直指對方是 表面管晾衣習慣但內心是以"想看他弟媳的內衣褲"為動機的變態 並指對方媽媽"教出了想管弟媳內衣褲的變態" 這樣的用字會不會有點超過甚至涉及公然侮辱呢? 公然侮辱,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之狀態」 ,且「不以侮辱時被害人在場聞見為必要」; 所謂「侮辱」係表示一種不屑或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而客觀上足以使人難堪, 或足以對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到減損其評價之程度之行為,無論係 出於語言、文字、圖書、動作…等等積極之行為,均無不可。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姑且不論是否要提告 針對網路文章中有異議的行為是否有必要用到指涉對方人格 及用肯定句來陳述對方動機?? 你的行為讓我覺得有點變態 很不舒服(感受性文字) 你就是個想看弟媳內衣褲的變態!!你媽教出了變態!!(毀謗??汙辱??) 關鍵就在"分寸" 推文時多想一秒鐘 不要被你心中(自以為)的正義給衝昏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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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寫覺得就算了,寫其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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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為他板事務 可能很快會被刪吧?只是想po 被刪 隨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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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一直推文說主觀感受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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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就是把他抓出來鞭啊XDDDDD 你們兩個戰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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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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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DD 我只能說 人在做天在看 ...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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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挑某N出來鞭...你是有多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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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根本累犯 現在才提到鐵板也很厲害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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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這種話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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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某人出來也叫恨?不是網路人格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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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這系列很多說人人身攻擊 自己也一堆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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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舉例...我沒那個精力一一挑出來....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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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了啦...罵人變態太過分了,讓他知道現實社會的殘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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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到底再講啥 為啥推文一堆內褲內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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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偷窺內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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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串沒有直指著人罵人 算觸碰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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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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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改口 只挑某人出來鞭 你是有多關注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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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舉例也可以,你要說指名道姓罵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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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當然可以,只是告不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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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的構成要件該當性都被你講完了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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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舉例的那位是"基於女性正義"憤憤不平 但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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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正義這點本來就沒有用 要基於公眾利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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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根本戰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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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踢到鐵板不是他厲害,是其他人懶的跟他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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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第三行推文就算是直接罵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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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覺風向在改變了 ,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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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被告只能說運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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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難聽的挑出來講舉例比較鮮明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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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下文能推知受話對象是誰就有機會成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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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那個被罵的才能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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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罵人啊,但是假若你是大伯要怎麼告他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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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還不少人說告不成阿,那學到以後要盡情人身攻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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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吧某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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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有個在Ptt罵人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被告,她推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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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指名道姓還是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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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成啊,你要怎麼告他XDD 叫大伯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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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黃字就可以告了 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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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明顯知道是在罵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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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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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是這個版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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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褲的事,是下在面的推文裡面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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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法律,遇到黨證還不是要轉彎:P 014那種判法超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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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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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N快去辦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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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害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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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麼黨證,民進黨一堆立委也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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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快去辦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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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辦黨證應該有點晚了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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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辦黨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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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R有黨證N沒有的話 告成的機率會上升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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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不是普通人 洪阿姨就說過了 邱毅近來沒甚麼爆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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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無他 因為他不是立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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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還知道變更法條給他7年,民進黨直接無罪,傻子都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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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好 國民黨立委被判有罪還得冒險保釋逃出國 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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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立委就這樣被迫逃走 哪像民進黨立委都不用保釋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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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似乎釣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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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始換討論膽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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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無罪要保釋個屁,喔,現在想起國民黨立委會被判罪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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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嘴巴不遺餘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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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在15分鐘以前就說要去申請黨證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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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LAG了,樓上有推薦的膽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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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DDDD 怎麼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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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b0of 國冥黨是最清廉的政黨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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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樓上有利害!這樣都有!那我明白該辦那張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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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9:48, , 126F
689的崩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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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9:50, , 127F
這邊偷渡戰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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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9:51, , 128F
甚麼是689阿? 是某人的ID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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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9:54, , 129F
指上一次總統大選,投馬英九的689萬人
05/21 19:54, 129F

05/21 19:55, , 130F
喔!看文章 長知識 明白
05/21 19:55, 130F

05/21 20:11, , 131F
大伯那篇有跟到, 內容真的 嗯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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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11, , 132F
我的婆家真好小姑小叔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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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13, , 133F
澄清一下 有黨證但是沒血統還是沒用的 別被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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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19, , 134F
哇!!又沒用了!!那我只好吱吱嗚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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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22, , 135F
推這篇!
05/21 20:22, 135F

05/21 20:24, , 136F
有黨證哪有用,重點是背景地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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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有黨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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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41, , 138F
累犯被罵到的就告一告拉 避免讓網友在受她文字的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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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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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46, , 140F
上次N vs Su事件我還特別跑去觀另一板的戰事
05/21 20:46, 140F
文章代碼(AID): #1Hcr2fq5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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