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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苦惱] 跟同住的老公弟弟女友處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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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呼~~~~我個人的想法是:. 如果我是妳 我就還是做自己該做的事. 想煮東西就煮 想幹嘛就幹嘛~. 不要再去在意是不是會得罪她的事了!. 反正她如果受不了就會自己找出路. 我也不會開口要他們搬出去就是了!. 但我的意思不是說要故意刁難或是整他們喔~. 就還是一切如常. 我做我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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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滿贊同樓上m板友講的,就是大家打開天窗說亮話,擺明當室友。. 之後就是堅持四不: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不嬉皮笑臉~. 怎麼做,下面舉例說明這個維持現狀,因為這是老公跟弟弟之間的事。. 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不嬉皮笑臉~. 照M板友講的,買一套特徵明顯的兩人份餐具示眾,只要不是這套碗盤,就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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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考慮就真的只當對方是室友??. 所有共用的東西盡量都拆開. 比如電鍋自己再買一個,碗盤就大家分一分不共用. 而且要共住的五個人都一起討論這件事. 不要只有你老公和弟弟自己討論. 有很多話經過傳話就會失真. 尤其這時候表妹在場很重要. 她等於是像公證人一樣. 公共區域的清潔也分配好. 廚房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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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跟超級敏感的人住真的超痛苦阿>"<. 當然最好的方式是小叔兩人搬出去 前提是你們夫妻倆有足夠的錢付他的頭期款嗎?. 畢竟當初公婆幫你們付頭期款的約定是這樣. 如果你們還沒有那十萬元. 老實說除非公婆決定要他們搬出去 不然你們還真沒甚麼立場. 只能自己調適心情吧 左耳進右耳出 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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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很久,覺得妳這狀況很複雜,但是妳必須小心惹禍上身。. 婆家是很照顧小孩的家庭。. 妳也說了,公婆忙了一輩子,自己幾乎甚麼都沒有. 卻把兩個小孩都送到美國完成學業,甚至給妳老公十萬美金的房屋款. 搞到自己在台灣都沒房子. 就這點來說,妳老公跟弟弟都是獲益者. 所以,妳絕對不可以【請弟弟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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