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憂鬱症的小叔 3年沒工作 快忍不下去了…
※ 引述《yorkhung (CouponMaster)》之銘言:
: ※ 引述《tequila997 (酒七)》之銘言:
: : 沒有釐清夫妻或是小家庭間的經濟關係,
: : 那就只是干涉先生怎麼花錢而已
: : 從原PO原文中看 : 目前先生金援男方家並沒有動用到女方的資金
: : 換言之先生是花他自己的錢。
: : 錢花得值不值得,我是不建議干涉太多
: 我覺得在這麼說之前,首先要釐清小家庭的經濟是如何運作的。
: 你這篇主要的出發點是先生自己賺的錢怎麼花是先生自己的決定。
: 所以定義上比較偏向AA制,太太先生賺的錢各自決定怎麼處理。
: 但實際上,當兩位決定結婚走入小家庭的那一刻經濟就是綁在一起的。
: 簡單做個假設,今天先生把所有自己賺到的錢花在弟弟上沒動到太太的錢。
: 但因為發生什麼意外造成資金周轉不良,那麼太太這時應該要拿自己錢應急嗎?
: 如果照你說的AA制,這時先生沒有權力要求太太提供任何幫助。
: 畢竟這是先生自己亂花錢所造成的結果,太太應該把自己的錢花在自己身上。
: 但在現實中,真的有多少太太可以置身事外讓先生自生自滅?
: 相信絕大部分有愛的夫妻都會互相支援度過難關。
: 那如果在有難的情況夫妻之間會互相支援,那麼存下緊急資金就是個責任。
: 先生賺的錢不再單純是自己的錢,而是這個小家庭緊急資金的一部分。
: 所以先生每花了一塊錢在他弟弟身上,就代表這個小家庭少了一塊的救命錢。
: 在這個前提下,太太絕對有立場可以要求先生減少對外支出。
對於所謂的"緊急資金" 我認為這是人生藍圖 或是家用規劃的一環。
而緊急資金、包含其他所設想會用到錢的部分都可以考量進去
(避免又出現個什麼錢要幹嘛的又無聊被發一篇)
這些金額都是可以量化的, 沒有量化就是無限上綱戴高帽。
譬如若我說因為要管控風險,所以不該出國玩啊!! - 這根本說不過去。
(你怎麼能亂花錢?!! 錢都該留下當救命錢啊~ 黑人問號)
那當然風險安全係數要抓多高見仁見智,
所以我提出N - 也就是太太自己出了多少,或是她的標準是多少
很簡單的邏輯, 我們都不喜歡雙標
所以如果自己是N, 總不好要求對方N+吧!
(但自願N+, 對於大方的人當然也是沒必要去批評)
這同時也是說明如果做不到N, 也就沒資格還把錢用在其他地方。
--
所以從你所謂"少一塊救命錢"的前提去提出要求
其本質還是自己準備了多少救命錢。
那當然原PO並沒有說明清楚 小家庭間的經濟狀況
因此無法直接給出對於已知經濟分配的建議,
很實際的這導致了板友在討論時也無法精準。
(就像您這邊質疑先生"可能"沒做到足夠的安全係數,
甚至您可能認為太太規劃且"實踐"的金額高於先生, 這都只能假設。)
所以我建議她要先釐清自己所謂的藍圖規畫, 避免爭議。
(當然實際上N要訂多少,是該雙方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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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判斷先生是花自己的錢(或至少做到N)的依據
1. 金援三年間,結了婚兩年經濟上都算滋潤,還買了房。
2. 先生有能力這樣金援, 實力應該不差
3. 原PO批評了弟弟一堆,講了空泛的雙方職業,空泛的人生藍圖來圈錢,
卻沒提到她的錢被動到, 常理推斷不會這樣
: 至於你提到說支援弟弟就和買包包一樣,其實也是有極大的不同。
: 所有花在買包包的花費,至少都是小家庭內的花費。
: 而支援弟弟這件事並不是在小家庭的範圍內,而是小家庭外的大家庭成員。
: 對於小家庭之外的支出,夫妻雙方應該都要有共識才對。
1.
這完全是你自己的定義阿= =
大概你贊同買包的作為才會說買包花費至少是小家庭內的花費
對於不贊同買包的人, 買包行為就是個人於小家庭之外的花費。
當你想通這點, 就應該明白你對於支援弟弟的看法也會有人與你不同。
如果你還是想不通,那我覺得您可能有些自我中心。
2.
但我也實在懶得去探討這種價值觀差異,
應該說去定義價值觀好壞本來就難以說服人
所以我傾向將N設出來, N之外的花費"都"是N之外的花費。
還要去管人家怎麼花才和你意思, 不覺得管太多了嗎?
: 這點不管對於兄弟姊妹父母都是一樣。
: 當你決定走進婚姻,就要負擔起這個小家庭的責任。
: 你要對小家庭負責,而不是還只想著自己賺多少就能花多少叫人別干涉。
這就你亂講啊
先把N列出來, 如何能稱得上不負責任、自己賺多少花多少?
我再講難聽點,
今天先生沒花到太太錢, 推測他至少出到N甚至N+
然後出N的太太一直嘴對方不把N之外的錢用在小家庭就是不負責任...
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這麼不安心,那太太為什麼不生活水平拉低一點, 少買些東西,少做些娛樂?
由太太自己把規劃(安全係數)拉到N+n, 再來要求對方做到N+n ?
***
家庭財務的紛爭大多都是可以計算的,
但其中一種大問題就是 用空泛的東西來圈對方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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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補充
對於啃老族與被啃老的長輩
我們會批評啃老的晚輩, 但對於出錢的長輩-他們的錢本來就是他們決定怎麼花。
"原原PO的文並不是 單純的批評啃哥的小叔, 而是包含干涉先生錢怎麼花。"
對於啃哥的行為, 這應該多數共識是相同的。
這部分我對於原PO的建議亦是 "點到為止", 而非批評不支持啃哥。
因為那終究是先生的錢(好比上述的長輩), 給予使用建議 與插手干涉 是不同的。
而在釐清"人生藍圖" 或是說財務規劃前,
就魯莽的把對方的錢圈起來
(例如本篇原PO示範的,用空泛的風險感就圈不明金額)
人家實打實跟妳討論, 或是結果發現是N在要求N+ ,
就要對方放棄弟弟, 或是被嫌棄弟弟一波
相信我, 這場面絕對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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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有權利與義務
要求對方保障小家庭支出是權利, 那麼訂出合理的標準來約束彼此就是責任義務。
如果只膨脹自己的權利,卻不同時考量責任義務, 那是不合格的。
不要雙標這應該沒什麼爭議吧!
是說+1梗, 我都不知道是N+n , +1 還是"N+n+1"了@@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38.220 臺灣), 06/20/2025 14: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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