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太太想要暫時分居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tequila997 (酒七)時間3月前 (2024/08/21 13:48)推噓-1(113推 114噓 267→)留言494則, 125人參與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shpp54823 (dazin)》之銘言:
: 我是太太本人
: 先說明一下背景
: 先生薪水N
: 我的薪水N
: 婚前先生家裡有買房子給他,不用付房貸
: 只需管理費、水電等開銷
兩個都是用N,表示現在薪水相當
房子是男方(男方家)出的, 居住成本女方沒出到錢
管理費、水電等開銷沒說由誰負擔
女方描述:
: 補充一下,只會跟我說日期有空嗎,接下來就是刷好機票,直接叫我匯款……
男方描述女方也會陪他完成他的夢想,女方會出錢。
男方問女方是否有空? 接著就刷好機票 (代表有回應有空,否則怎麼訂?)
訂好當然就是付錢阿, 這裡沒說明女方是匯自己的部分 還是 連同男方的部分?
女方描述:
: 在交往初期,我才開始工作,薪水接近1/3N而已,我負擔不起他想要的花費(出去玩、吃
: 餐廳,送禮等娛樂性支出)基本上都先生出全部的費用,我頂多出幾百塊到幾千塊的零頭
: 他曾經跟我說過:「誰出錢誰是老大」,導致所有的行程幾乎都是先生想去的,不知道是
: 不是因為年齡的關係,他對於我的嗜好以及想法,很常保持反對態度
: 後來我工作漸漸上軌道加上結婚後,他提出公積金(婚前有討論),我覺得可接受就答應
: 了
女方證實交往初期至公積金前, 大部費花費是由男方支出
雖然女方說是做男方想做的事
應該是推託說這錢又不是她想花的,是因為男方要女方陪伴,所以男方該出。
結論就是在這個時期
男方會幫女方出錢一起去做男方想做的事
但是女方自己想做的事卻不會出錢找男方一起做。
而婚後因為女方收入上升,開始採用公積金制度。
而原本男方會幫女方出錢一起做男方想做的嗜好
變成女方至少是要自費 (第一段的匯款)
女方對此感到不滿
女方描述:
: 爭吵不斷,並且討論生小孩的時候,先生表示30萬打死,多的錢要自己出….我是腦子進
: 水才生
女方沒提出開多少呀
我蠻贊同生小孩前雙方溝通出一個數字, 避免事後無限上綱或不負責任。
男方提出30萬, 不知女方認為要多少?
這裡提出一篇網路上找的分享懷孕生子花費的文章
https://reurl.cc/qvNxyN
包含了產檢、住院生產費用、月中、營養品、一些育嬰用品等等費用
總共是446833元, 而本篇中男方說他出30萬。
總之,錢喬不攏不生, 這也合理
不就雙方都不願意多出
這倒是沒什麼。
: 當初公積金要求一起開聯名戶頭,先生不願意
: 後來全部匯入先生的帳號,他不提供明細
: 但願意使用共用記帳軟體告知我使用狀況,基本上我都不會去看
重點不是有沒有聯名戶頭, 而是女方不會去看
這是說明為什麼會有後續爭議, 而不是該爭議的地方。
: 會爆發是因為年初的時候我想購買一個科技產品
: 發現公積金不夠,才看看到底花在哪…..
: 事後堅決不認盜用公款,覺得是為了「家裡」
: 認知有落差,故不繼續存公積金
女方要用錢才發現沒錢
於是開始看明細, 發現男方的支出與女方認知有差異
認為許多支出應該男方自費,不該列在公款內。
但沒有提出爭議項目供作參考
難以判斷那花費到底該算 "公用" 還是 "私用"
依據雙方文章描述的爭執內容
""推測"" 注意這裡是推測
可能是在說一些娛樂性消費到底該由男方買單 還是女方自費?
這個推測可以承接上面的內容,以及接續下面的內容。
: 我在公積金的錢我也沒拿回來
畢竟是爭議性項目, 女方也表示是認知有落差。
但錢都花了 (不管是吃的、喝的、用的、玩的)總是用掉了。
這裡男方表示女方從此退出公積金制度
變成每筆牽涉到雙方都需要出錢的花費,都要過問雙方的意思
而彼此對於花費的想法不同, 顧而時有摩擦。
: 婚前我出去跟朋友聚會,是完全沒問題的
婚前跟婚後本來就有差
: 婚後我基本上被剝奪跟我朋友出去的機會,因為我先生會覺得沒必要,太愛出門,沒時間
: 陪他
: 今年初大吵完,我幾乎不出門
: 只參加先生朋友的聚會
這裡描述的很模糊
如果婚後就基本被剝奪跟朋友出去的機會, 那怎麼又會說年初大吵完後幾乎不出門?
同時男方描述則是年初的吵架是因為 女方當時出門玩+喝酒頻率過高。
: 但他很愛打電動,並且希望我在沙發上陪他,有嘗試一起玩遊戲,但真的苦手
: 後來我都在旁邊滑手機
雖然女方只參加先生朋友的聚會
但先生比起聚會更喜歡打電動
而女方覺得陪打電動很無聊 (心裡想著不如跟朋友出去吧?)
: 我就開始玩手遊
: 不小心太認真玩,玩到變管理層….
: 剛剛去算帳單,玩半年,總共課了3萬8
覺得是"不小心" 那就戒掉阿
: 我姐11月要結婚,想去韓國打醫美,揪我一起去
: 所以一起去
: 因此我們又為了此事有所爭吵
先生不滿的理由是
已經玩遊戲花了3萬8 他覺得是浪費錢了, 還要花錢去打醫美。
這裡建議是先講清楚 N 是多少? 每月能存多少,
才好判斷平均一個月6000儲手遊 O不OK。
(到底N是多少拉~ 好想知道)
如果真有錢, 為何不負擔一些居住成本?
: 先生永遠說的比做得多,痛苦的說會改
: 過了2-3個月開始故態復萌
: 說會減少打電動的頻率,結果增加德州撲克的時間表……
: 他覺得我要多陪他,我不出門,但他嫌棄我一直玩手遊沒有靈魂
婚姻中道歉的人不一定是錯的人
例如因為手遊花費、醫美吵架
而男方跟女方道歉, 道歉是因為女方不爽
但其實都還不確定爭執的事件本身,到底誰站理。
: 我想離婚,沒有外遇
: 我太過心軟,很容易被先生給左右
: 這次爆發的契機,是因為原本說他想去的活動,必須要全出錢,不能再強迫我消費
: 但他又開始要錢(4千),原因是他想辭職…
: 結果隔天出門 買了一雙鞋(2千)
爆點是一次類似於
出國看演唱會要自費不行, 男方出可以, 因為是男方想去 自己根本不想去。
不要強迫我消費喔!
結果男方出錢又不乾脆、不甘願的狀況。
也就是男方出錢一起去了做了一項活動,
事後男方想要女方贊助4000。
有無贊助未知, 但隔天男方買了2000的鞋,女方爆氣想離婚。
然後大概男方道歉說以後不會再這樣了 (事後討錢, 應該好好的全出QQ)
: 我覺得沒完沒了,1天看房1天簽約,我受不了這個循環
女方受不了陪伴男方做他想做的事需要自費
這可以理解, 要是伴侶老是要我自費陪她去做自己毫無興趣的事
我大概也不會想一直花這種錢
但正常不就是不要去就好了嗎
真的去了贊助一些也很正常吧
國外演唱會難道真的是被硬拖去這麼辛苦? 還是其實就是想當貴婦被養?
這中間的落差就是爭議的點
: 婚後先生從來沒有給過我任何生活費,經濟基本上是各自獨立,他不喜歡我染頭髮、做指
: 甲、做臉,因為他覺得沒必要
: 週一到週五都各自解決,只有週末一起吃
: 週末的餐費他也會說要我請,停車基本只停幫我卡的支付方式
綜上所述, 其實看到的是男方出比較多
而女方稱男方出多原因是 :
1. 一開始自己收入較少
2. 房子是男方家的, 男方本來就不需要繳貸款
3. 那些活動本來就是男方想去的
4. 一些花費是男方自己為算公用, 她可不想花那個錢
5. 男方婚後從沒給過生活費,(其他的不算,因為那是男方自己想去的)
: 我是真的想當貴婦,但我也願意為了他付出
: 送禮我都送好的,直接帶他到店裡挑(他指定),過節我也很認真,幾乎都是手工卡片
: 我很喜歡花,先生到現在都只有送過我1次花
: 我花了很長時間跟他溝通,我希望保持戀愛的快樂,並且相信能走下去
戀愛的快樂 是指跟戀愛時一樣 男方扛大部分的花費嗎?
然後男方不扛, 就各做各的
其實我覺得很簡單
他花錢買妳陪他, 那妳願不願意花錢買他陪妳?
那結果不就是彼此自費陪伴對方嗎?
這是一種替換, 感情需要經營當然有所付出。
譬如說今天妳要出去喝酒, 先生不想去也是要撥出時間陪妳去
那同樣由妳請客, 但妳願意嗎? 妳想要先生去嗎? 妳願意花這個錢嗎?
站在男方角度應該是
我想做什麼,都需要花錢請老婆,她才願意。
讓老婆自費,也不是沒有, 但就是因為讓老婆自費結果搞到要離婚。
而她花的錢 - 跟朋友出去玩、喝酒、儲值手遊、去韓國...等等
有哪個是有花在我身上?
女方角度:
總是要自費陪老公, 受不了繼續這樣下去
結果不花錢的娛樂 - 在家打電動
也是大爆炸
: 全部都無效,婚姻諮商也去了
: 我花了2年時間溝通的事情,比不上他朋友跟他通20分鐘的電話……
花兩年時間溝通如果都是各持己見,當然無效阿
: 我沒有外遇,因為我想要走的乾乾淨淨不落口舌
一段關係的結束,不是沒有外遇就乾乾淨淨
就說板上近期的文, 也有沒外遇、沒大爭執就想離婚的
口舌也是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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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51.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24219318.A.495.html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51.137 臺灣), 08/21/2024 13: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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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 男方出錢做活動可以甜蜜到結婚
婚後 男方安排的活動真的自己一點也沒興趣,所以他要出錢
我是覺得這不是單一事件, 出國也不是只看演唱會而以
真要總是在做自己毫無興趣的事, 即使免費要能結婚也是很詭異
不過這個認知落差就是爭議所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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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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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的事怎麼評斷@@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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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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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排序就是這樣啊
免費住也是事實不是?
這房女方沒出到錢也是她自己說的
我比較好奇所以妳認為女方有沒有責任分擔居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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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居住成本跟生小孩一樣 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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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很好奇女方想用公基金買的科技產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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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我沒有感情包袱
只需要以看到的內容描述就好了
而他,可能是慘了拉~
11-2 應該是代PO所以被刪文
那麼該帳號要被禁言14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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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更正 避免混淆視聽
謝拉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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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房價漲不少, 所以租金也漲不少阿!!! 可是好像沒出到?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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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說的是認知不同, 既然是認知不同何以單方面就說是濫用?
如真的是濫用,那不叫做認知不同。
既然有認知不同的問題, 那為何不看明細?
更何況,他們的公基金運用模式也沒說明
女方想要買科技產品, 也是打算從公基金裡面花 (但發現餘額不足)
這科技產品也不見得男方認為該屬於公基金
也間接說明公基金不是只有男方在使用
唯二有提到的涉及公基金花費的就是
1.演唱會男方拿來刷機票 2.女方想購買科技產品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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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那為什麼不呢?
妳這就像在說 : 我也可以出錢 (只是還沒出 XD)
說真的,搬去住女方婚前住的地方, 男方這房出租收租
完全可以啊 (但真有這選項嗎?)
吹牛吹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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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53.250 臺灣), 08/28/2024 16: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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