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結婚前財產該如何處理呢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aliceeeeee)時間15年前 (2010/12/15 00:13),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28 (看更多)
想必原po目前公司經營得不錯 每個月的收入比三萬多很多 所以給了太太三萬元薪水 再扣掉養家養小孩的支出後 還剩下一些錢 (<=想必大於三萬元 嘖嘖) 這部分的錢算是自己(還有原生家庭)的 老婆結婚以後不可以用 離婚以後當然更不會分給她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的分隔線========================== 不過 萬一 你也知道 景氣有高有低 如果原po的公司虧錢了 或是賺不到三萬元 原po還是堅持這樣分配財產嗎? 每個月還是要給太太三萬元的薪水 員工福利旅遊不可少 畢竟 哪有員工要負擔盈虧的 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72.40 ※ 編輯: aliceeeeee 來自: 120.126.72.40 (12/15 00:14)

12/15 00:16, , 1F
而且離婚應該等於失業,若這份工作對下一份工作沒加分作用
12/15 00:16, 1F

12/15 00:16, , 2F
到時這位太太又有年紀,存的"離婚基金"又不足,才是真危機
12/15 00:16, 2F

12/15 00:18, , 3F
所以還是叫老婆去外面找工作好啊
12/15 00:18, 3F

12/15 00:18, , 4F
有三萬可以給,另外請小妹就好囉
12/15 00:18, 4F

12/15 00:36, , 5F
所以啦,目前老婆還年輕不懂,以後如果有人願意用更高薪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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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36, , 6F
沒理由待在舊公司吧?用條件論婚姻的人,就不會去看無形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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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3:21, , 7F
撿到錢依法要三成的社會,以條件論婚姻也不算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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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6:26, , 8F
除非條件比原原PO差或太愛他,不然我覺得應該沒人會想嫁
12/15 06:26, 8F

12/15 06:28, , 9F
在外面工作雖然會用到自己的錢生活,但至少有下班時間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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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6:28, , 10F
必陪老闆睡覺,更別說還得去應付一些婆媳姻親妯娌關係
12/15 06:28, 10F

12/15 09:51, , 11F
那位小姐不見得愛很深,但一定想很淺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12/15 09:51, 11F

12/15 17:27, , 12F
樓上說得好啊!!
12/15 17:27,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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