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結婚前財產該如何處理呢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Gibran)時間15年前 (2010/12/14 19:54), 編輯推噓15(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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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AA3345678 (小兄弟阿哲)》之銘言: (前恕刪) : 今天我是女生 因為我家裡有店面可以做生意 : 我的老公 在外面也不順 就在我家幫忙 工作 照樣領薪水 : 因為我是老大 所以爸媽把店面 登記在我名下 : 以後如果妹妹們工作不順想回來 我也隨時可以讓她們工作 一起打拼 : 萬一結婚後 我老公外遇 但是我沒有證據 或是他們感情外遇 沒有性行為 : 就擺明跟我耗 每天拿我們家裡的錢 養外面女人 : 或是雙方沒有外遇 單純覺得不適合 結婚後 就對雙方沒有感覺了 : 男方因為知道我家有點錢 就想要拿點錢 : 或是主張說 店 房子 是雙方打拼出來的 她也要分 女方只能分婚後的財產 如果連婚後財產都不想被分 可以去登記為分別財產制 : 試問 如果把店分一半給他 或是賣了 這樣將來我妹妹們怎辦 可以一開始就登記成三姊妹共有 : 我爸媽也會很難過 畢竟哪個小天地 是全家人努力出來的 在妳結婚前是, 在妳結婚後不只是"你全家人"努力出來的 : 我跟板上的 有錢人 少奶奶們不一樣 : 我是苦出來的 雖然我才25歲 但是我也工作十年了 你才苦十年, 他跟妳結婚後要一起奮鬥35年(假定六十歲退休) : 我爸以前更慘 生病沒錢看醫生 現在有殘障手冊 : 我賺得錢 不一定比較少 吃得苦 也不一定少 : 看得人也不一定少 交往過得人不一定會少 目前我交過女友有八個 : 不過我書讀的少 文筆不好是真的... : 當然也有遇過 像前篇刪文的公主 所以我相信還是有這種女生 : 我交往的對象都不知道 我有點小存款 : 至於哪個像前篇的公主的交往經驗 說了不知道會不會太偏離主題 (恕刪) : 比較意外是DJ板友 一直幫哪位女生說話 認為是男方的錯讓我比較訝異 : 在我說個故事 是我親人的事 真人真事 男女角色 沒有對換 : 女方是我們家族的人 可是我不會偏袒女方 : 男方是南部上來台北打拼 女方的媽媽幫她們倆買間台北房子 : 想讓他們有個家 不要這麼辛苦 可以安穩生活 : 男方對女方也很好 兩個人感情也很好 : 過了十年 很不幸 女方去世了 : 哪間女方的房子理所當然變男方的 我覺得很合理 我們家族也沒有意見 要防 這裡可以把房子登記成媽媽的 不然媽媽買了房子 是要給小家庭的 : 當然房子變男方的 要怎麼處理 是他的自由 男方沒有跟我們說過 就把房子賣了 : 我也覺得男生沒有錯 畢竟已經是他的了 男方還要養小孩 他或許應該打聲招呼 但他有他的打算 : 男方也認識新的女生 想要再婚 我也覺得很正常 畢竟他也才40左右 : 在娶很正常 男方也沒有跟我們家聯絡 是我也不知道怎樣連絡 很尷尬 : 可是女方的媽媽卻很難過 覺得對方很無情無義 房子賣了不說 也沒有噓寒問暖 : 我是從頭到尾都覺得雙方都沒有錯 只是為女方媽媽可惜 : 當然我也不想要以後萬一我結婚 不幸離婚收場 而拖累到我家人 : 讓我爸媽難過 害我爸媽打拼ㄧ輩子心血被別人拿走 這樣我會覺得我很不孝 很自責 離婚收場的話 妳爸媽打拼的心血 是婚前財產 不是另一半能請求分配的 不會有這種狀況 何來拖累之有? : 但是萬一不幸離婚 就這樣少了幾百萬 我會很難過 盲點 盲點 盲點 離婚的狀況和死後繼承不同 : 因為錢是爸媽辛苦賺的 我們全家努力出來的 請問結婚後 你會認為她有一起幫你們努力嗎? 每個月賺十幾萬 拿三萬真的很多嗎? 當公司的員工 看公司要倒 業績不好 可以閃人 當人家太太 看家族事業要倒 可以閃人嗎? 那如果你生病 不能工作 不能幫忙家務 她可以閃人嗎? 如果以上兩個問題的答案, 對你都是肯定的, 也請告知你女友 讓她知道她有這樣的選項; 信任和信賴 是你花錢雇員工買不到的 這篇文章的整個讓人有點反感的原因是 你把女方當成是客體在支配 你似乎把她當成她是你interview進來的員工 您似乎沒有把婚姻當成是兩個獨立個體的結合 或許大家可以各有各的算盤 但她似乎沒有您會算 如果用你的思考邏輯 這個家運作起來很恐怖 光是超時工作 就是你雇員工買不到的 (超時工作指下班後的家務, 有分配嗎?) : 結婚是感性 會結婚也是一股衝動 : 但是結婚前 請把ㄧ些事情規劃好 : 我想我當初發文 語氣太重 所以大家都沒有思考過我的問題 : 我說 贍養費 ㄧ毛都不想付 大家都爆氣了 : 今天雙方都好手 好腳 小孩我養我也不會跟你拿贍養費 你預設了你就是比她會賺 : 我也不是不會替女生想 事實上 我很會為人著想 為老婆想 為爸媽想 為手足想 : ㄧ個月給老婆三萬 其他食衣住行 育樂 保險 等等我都付 她是員工 怎麼使用他的薪水 應該不是你可以預設的 你們可以互相教育 但我認為應該不能互相限制吧? 當然她如果會想一點 在你身邊的她應該要不停的小心自己離婚後的晚年 : 好好存不亂花 ㄧ個月至少存兩萬 加上跟者我作生意 不幸離婚 : 自己有點本錢 也可以自己做個小生意 養活自己 這種口氣 似乎你們不太對等... 當然對於你舉的其他更多例子 你是有進化沒錯 但對於版上許多版友而言 這樣的關係還是很不對等 : 如果連錢都不願意存 整天揮霍 沒辦法生活在跟我要錢 我想這是自找的 : 我會再發一次文的用意是 請大家好好思考我的觀點 : 不管是男生女生 你也不想妳嫁出去了 不幸要離婚 男方死賴者你 想要你的錢吧 : 不要再說 我25歲 想這個太早好嗎 多想想家人吧 : 我想這種事 家裡沒有窮過 一起努力賺過錢 應該很難懂 : 錢不是哪麼好賺 但是也沒有很難賺 就努力跟用心而已 當她開始在你家工作 這些功勞也都是有她一份的 希望你能想想 是不是給她這種員工薪水 就只要求她員工的義務 你們家族有人出狀況的時候 她不用擔下來支援(工作量增加 還要帶孩子) 男人在打拼的時候 教養、生養孩子的心力是否有足夠評價? 兩人在職場上 是不是你的貢獻就絕對大過於她?(頭幾年可能是 以後不一定) 說實在 我要是你女友 真的要結這個婚 腦袋夠清楚的話 有算的這麼精的先生 我寧可在外工作 也不要給你請 (若薪水不給也請求不到 真的是一點保障也沒有) 在外面工作要換工作也還有資歷 薪水也有可能上漲 家裡需要人手也不干我的事 也不至於做到死也不是賺自己的 我認為您算得很精是因為: 如果你遇到的是拼命三郎-->恭喜你 你賺到了 如果是遇到混水摸魚鬼 你不高興也可以不給這麼多薪水-->你還是賺到了 ======== 常常覺得 什麼鍋配什麼蓋 你們可以幸福美滿就好了 :) 只是想要提醒您 婚姻中的夫妻不會是員工和雇主的關係 要是換工作可以像換老闆這麼容易 就好囉 婚姻中的很多利害關係不是可以用金錢算的這麼準確的 (光是小孩就有夠困難的了!!) 如果沒有你的另一伴好好的照顧家庭 你不會有結婚後強健的體魄和工作上的成就 也不會有溫馨的家庭和孩子 有時候 她光是讓你開心發笑 這樣的氛圍就無價了 ==好想再補充== 人有旦夕禍福 不是要詛咒或是怎樣 (假設一下) 我今天光是想到 我就算能有滾滾鈔票一直進來 我先生照顧倒在床上的我 每個月只拿三萬塊(這樣的價碼若是要找台傭,除了自己老媽沒處找了啦) 我就覺得好虧欠他啊 就更別說可能我滾滾的鈔票可能都是他賺的 就算家產是我的 我值得嗎? 人生 沒有什麼事都算的這麼準的... ==補充完畢== 可能要小心的是 因為成長過程中金錢帶給你的壓力 導致你可能什麼都用錢來評價 找到一個相愛的另一半 攜手共度一生 甘苦都好 這是無價的。 小小聲說: 等到你真的愛她 你會捨不得她為了生計還要自己做小生意 生過孩子還有面對二度就業(再嫁)的困難 -- 以上若有得罪還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13.29 ※ 編輯: Kahlil 來自: 175.180.113.29 (12/1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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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欸,事業是爸媽拚出來的,為何店賣了可以分給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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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9:57, , 2F
原PO妹妹有對家裡的生意貢獻過嗎?為何老婆就要算東算西, 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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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過力的妹妹卻可以分到一份,這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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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女友會同意很簡單,誤直條見看起來很好,男方說的時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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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妹妹是他父母生的,老婆不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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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沒有說 把店賣了 只是說她們工作不順可以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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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那套「我是為妳著想」而不是「其實我不相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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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各個子女都能公平的分到父母遺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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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媳婦是不能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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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媳婦可以藉由 兒子分到父母遺產 間接分到公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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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和直接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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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前面說到重點 用意是讓大家知道保護自己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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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都是已婚的,你是要讓誰看啊?要也該PO結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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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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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病不容員工質疑啊...大家快受教結束鬼打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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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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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到重點,A4的想法是讓夫妻處在非常不對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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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推licell 說的"我是為妳著想"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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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的啊,如果是用他在版上的說法,有點自尊的人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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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男人就是愛這味 老婆最好一丁點主見都不要有說一不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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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0:17, , 21F
接受這種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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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好聽是員工 難聽是條狗(還是母狗 得要負責生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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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A4有把老婆當母狗啦,但尊重很不足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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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看到這句話,應該會說:“我都一個月給三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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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4A的問題不是問題啊!婚前財產本來就不是配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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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離婚給贍養費才叫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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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超強的啦 而且選的時機點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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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 剛工作1到2年 正好是菜鳥被凹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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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而台灣的法律對贍養費的認定是很嚴格的,多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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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常被剝削 被打擊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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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問題應該不是婚前財產,而是覺得因為他有養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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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 拿點短期的小利給菜鳥 聞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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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沒犯過錯被迫離婚,也是兩手空空的離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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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後財產也不可以讓老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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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不是尊重 但婚前就想著離婚一定要守緊真是天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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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就受不了了 往短期看來輕鬆的地方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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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不能分就是笑話,除非老婆四體不勤,否則光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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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菜鳥 剛工作的一兩年 撐不過 想要回家接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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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價值一個月就遠遠超過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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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族事業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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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提4a的三萬是要有一起工作給的薪水,那家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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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受了什麼天殺刺激可以疑心病到此地步阿 單親也沒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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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後你老婆可以不洗一個碗,不拖半次地都不會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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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3萬剛好而已。因為那是她跟你工作所得的薪水,不是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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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知道贍養費不是尊重,只有A4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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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他比我們都知道這個道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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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老婆娶來不是要尊重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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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hlil 來自: 175.180.113.29 (12/14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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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妹妹之後要入股,業績能提昇多少?還是仍然10幾萬去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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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此時還能確保老婆月月領三萬嗎?這三萬還是"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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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上面s大的推論 那若是老婆一個碗都不洗 不拖半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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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婆是不是該把所謂的工作所得至少奉獻一半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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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先生全包呀... 真怪 原po有說他不分擔家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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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的話請指正 如果沒有 為何直接認為他不會平均分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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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 且三萬非薪資所得 正常人的薪資還要扣勞健保生活必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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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支 結婚生子正常來說得分擔養家責任 就算賺六萬 可能都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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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三萬可以自由支配喔 當然如果原原po的女友 可以找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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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養老婆小孩 女生賺全部自己不用出一毛 可能就不選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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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想到之前有網友市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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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很奇怪,我是女生,我跟我老公在一起是因為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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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他這個,我也可以接受婚前簽協議離婚後不拿他家半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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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卻無法接受老公用這種心態對我或想我,一個月給三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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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講的好像什麼天大的恩惠一樣,老娘每個月拿你三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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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陪睡還要幫你生小孩,有沒有這麼廉價?!(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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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後老公對我有這種想法,我絕對會跟他算的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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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錢,而是因為會覺得很心寒。公婆不把媳婦當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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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算了,連最親近的先生也沒把我成家人,那娶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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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老公有這種心態,我大概會堅持當單親媽媽,二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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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小孩就好,你分不到我的錢,也不用去擔心我會去分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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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小孩用雙性比較公平(教母附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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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4:44, , 70F
婚後不給我半毛錢我也無所謂,我可以自己養自己,但這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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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4:45, , 71F
態我想一定有人跟我會完全無法接受,不過你女朋友OK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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