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買房子應該登記誰的名下?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幸福玫瑰)時間15年前 (2010/09/27 12:01), 編輯推噓7(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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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名字登記給先生 因為 1.頭期款婆婆出得比較多 (頭期款相較於分期付款 花錢感受度比較強) 2.房子是婆婆跟小姑住 住得人也不較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3.維持表面上的和諧 但是妳可以設定第二順位抵押 1.房子沒辦法偷偷賣 除非買方不介意沒塗銷妳的抵押權 2.賣房子時假設兩家已經撕破臉 賣屋可拿回抵押的金額 3.要求設定抵押的理由: a.算命老師交代 (找個老師給妳一套專業說法) b.以防詐騙行為 新聞常有報有人土地房子被偽造偷賣掉 (找個代書給妳一套專業說法) c.話術 "哎呀 這是老公你欠我的感情債麻~~抵押個房子算什麼~~" d.誠實 事實難料 講清楚最好 ※ 引述《bibbylee (艾小痞)》之銘言: : 最近面臨一個問題 我跟我先生準備要買房子了 : 預計600萬 我婆婆應該會先拿出150萬,我這邊打算拿出80萬 : 這樣先當頭期款 未來的房貸 可能就是跟先生兩個人一起分擔 : 請問這樣 房子應該登記誰的名下比較合理.. : 先說說背景 因為那間房子是要買下鄉下 給婆婆和小姑住 我們在台北工作 : 偶爾回去而已 台北還是要付房租的 如果我不幫忙付房貸 先生收入根本不可能 : 又付房租又付房貸...又要給婆婆生活費..可是如果只登記我先生的名下 我想得比較多 : 事事無常 萬一要是兩人感情破裂 離婚了 那我真得血本無歸..登記在兩人名下又怕 : 婆婆絕得我在佔便宜..因為她出最多錢 我只是想問問大家的想法 因為我也不知道 : 怎樣處理比較是正常的...謝謝 -- 今天也要幸福的微笑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76.218

09/27 12:10, , 1F
這篇的建議很好~不過原po背景也沒交代得很清楚,比如鄉下買
09/27 12:10, 1F

09/27 12:10, , 2F
600萬房子只有婆婆小姑兩人住,這鄉下是多鄉下啊?600萬可以
09/27 12:10, 2F

09/27 12:11, , 3F
買透天了耶~另外,為什麼小姑不負責房貸?是因為她負責出婆
09/27 12:11, 3F

09/27 12:11, , 4F
婆的生活費用了嗎?這些都考慮進去之後,或許可有其它作法
09/27 12:11, 4F

09/27 12:18, , 5F
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無一般抵押權設定需嚴格從屬於債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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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18, , 6F
鄉下應該沒大樓,看來是不可切割地,已蓋好透天~
09/27 12:1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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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須以確有債權存在為必要 無債權而與債務人設定最高限額
09/27 12:19, 7F

09/27 12:19, , 8F
抵押權 在相對人間屬民法87條通謀須為意思表示而無效
09/27 12:19, 8F

09/27 12:24, , 9F
設定第二順位抵押? 有興趣
09/27 12:24, 9F

09/27 12:28, , 10F
對啊 我也有興趣 好專業 第二順位抵押有高手可以來解釋嗎
09/27 12:28, 10F

09/27 12:35, , 11F
抵押權的清償順序 依其成立先後而定 第二順位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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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5, , 12F
就是次於第一順位抵押權設定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民間俗稱
09/27 12:35, 12F

09/27 12:36, , 13F
二胎 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的風險在於 因其強制執行受償
09/27 12:36, 13F

09/27 12:37, , 14F
順序次於第一順位抵押權 倘拍賣價金尚不足清償第一順位抵押
09/27 12:37, 14F

09/27 12:37, , 15F
權 第二順位僅能受償執行費
09/27 12:37, 15F

09/27 12:40, , 16F
登記共同共有不就得了...= =
09/27 12:40, 16F

09/27 12:41, , 17F
(筆誤)登記分別共有啦!
09/27 12:41, 17F

09/27 12:43, , 18F
老實講 雖然這是個爛建議 也不用到噓吧 而且分別共有要達到
09/27 12:43, 18F

09/27 12:44, , 19F
原po想要的保障程度 其登記應有部分應逾1/3 順便幫樓上
09/27 12:44, 19F

09/27 12:44, , 20F
補充
09/27 12:44, 20F

09/27 12:54, , 21F
共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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