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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買房子應該登記誰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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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一下上面ae大所說的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 以本案的例子,我個人不建議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 因為一般而言,抵押權的設定須有債權債務關係. 換言之,若以本案這種沒有債權債務關係的情況,去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 容易在離婚後,遭男方律師以該設定(債權債務關係)為雙方通謀. 而被判定為無效的抵押關係,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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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名字登記給先生 因為. 1.頭期款婆婆出得比較多 (頭期款相較於分期付款 花錢感受度比較強). 2.房子是婆婆跟小姑住 住得人也不較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3.維持表面上的和諧. 但是妳可以設定第二順位抵押. 1.房子沒辦法偷偷賣 除非買方不介意沒塗銷妳的抵押權. 2.賣房子時假設兩家已經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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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面臨一個問題 我跟我先生準備要買房子了. 預計600萬 我婆婆應該會先拿出150萬,我這邊打算拿出80萬. 這樣先當頭期款 未來的房貸 可能就是跟先生兩個人一起分擔. 請問這樣 房子應該登記誰的名下比較合理... 先說說背景 因為那間房子是要買下鄉下 給婆婆和小姑住 我們在台北工作. 偶爾回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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