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PTT的拉子版聚假平等!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時間18年前 (2006/07/14 06:21)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 4人參與討論串11/11 (看更多)
※ 引述《DarkLife (黑暗的人生....)》之銘言:
: 那位說話的仁兄,不是指M大而是那位I仁兄,
: 似乎不是Male Les也不是拉子,也不曾對於自己的角色認
: 同產生疑惑跟痛苦過吧?都很明白的說自己是異男了....
: 你了解拉子細膩的思想嗎?我可以承認我從C大的以及某
: 些Male Les版友所發表的文章中,感受到Male Les也是有
: 著不同於拉子卻也相當細膩的思想,這是一般人所無法體
: 厭跟了解的吧?
在投入性別運動的狀況下,我不知道妳是否能夠想像一個異性戀男性
要能夠毫不猶豫(事實上我在第一次說之前猶豫了很長的時間)地承
認自己的性別與性傾向認同是一件需要多大勇氣的事情?
在女人面前,我的生理上是一個父權形象的性別,我是個男人,我是
既得利益者,我是站在主流位置(異性戀霸權)的主流位置(男性霸
權)上的人。
在男人面前,我背叛自己的性別投靠了女性主義,因為多數的腦殘男
總覺得「女性」主義是「女人的」東西。
所以這是一個吊詭的情況,明明我是站在最主流位置的人,但是我卻
必須為了自己所不能決定的主流位置感到愧疚和罪惡感。我的性別認
同沒有疑惑跟痛苦嗎?我所經歷過的疑惑和痛苦恐怕也不是很容易能
夠想像的。
如果妳只因為我很明白地說了自己是異男,而判斷我的性別認同沒有
疑惑跟痛苦;我是否也能因為妳也很坦然地說出自己是拉子,而認為
妳也沒有疑惑跟痛苦呢?
我在很多場合會大聲地說我自己是異男,這個堅持是為了給自己多一
點信心,也是為了破壞「異性戀男人」這個已經僵固了的核板印象。
我不扮裝,但是我穿裙子,我擦指甲油,我沒有男人們所欣羨的一塊
塊肌肉,我偶爾會戴戴髮飾(但因為覺得不好看所以不敢戴出門),
我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夠穿著女鞋上街(我還沒這個勇氣)。
我的性別認同沒有疑惑跟痛苦?在民生東路上的城邦書店裡,我被中
午休息時間出來吃飯的員工用噁心嫌惡的眼神一路瞪著我到他走出大
門為止,只因為我穿著一件深藍牛仔魚尾裙。
我必須忍受同班的男同學自以為親熱的掀我裙子的舉動而不好發作。
我也必須在穿裙子的時候猶豫自己應該使用男廁還是女廁。我必須承
認這些不方便讓我最近穿裙子的動力愈來愈小。我沒有疑惑跟痛苦?
我不知道妳在對我不滿意什麼?我自認我唯一回應過妳的那篇文章無
論在內容或是語氣上都沒有任何不妥,不知道何以會遭至妳的「對我
個人的反感」?以及妳激動的情緒反應?
我也真的不知道妳所謂的「為戰而戰」的評論是怎麼來的?是因為我
數年前在問板吵過的注音文事件?是因為幾個月前我在拉子板參與的
斷背山討論?是因為同在拉子板的愛情遊戲的討論?還是因為我在女
性性板關於劈腿或外遇的討論?還是我在女性主義板上我自己都不能
一一數清楚的眾多討論?
評心而論,到底什麼樣的態度或文章是「為戰而戰」?我的哪一篇文
章真的是言之無物毫無內容可言不值一讀的?妳對我的「為戰而戰」
的評論究竟是對事還是對人?
然後我要澄清與解釋,我在這次的事件當中,從來沒有說過拉子不能
對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感到恐懼或心理上的抗拒。我也說過,「歧視」
的指控向來不是只針對「蓄意行為」。我以為我在回應妳的文章裡已
經清楚地說過了,「歧視是結構化的現象」。
結構化的現象,意思就是,歧視不一定是出自一個人的蓄意行為,在
這個充斥著偏見與歧視的環境下,很多並不是以貶彽或歧視為出發點
的行為都有可能在形式上造成了歧視的事實。而我的例子就是那位堅
持不雇用黑人店員的餐廳老闆。
不同的拉子們會排斥男性(尤其是異性戀男性)的理由當然可以有很
多,我也不可能一一理解,以我認識的拉子而言,有人是因為有過被
侵犯的經驗而對男性的身體有排斥感;也有人是因為對異性戀男性這
個標籤所屬的霸權族群很感冒而排斥;可是這些排斥本身並沒有真正
地針對到當事人。
因此,我一直很強調一點,不管妳是誰,妳當然都可以對某些特定的
族群感到不適或排斥,但是像今天這樣一個板聚的場合,「按理」,
只要是拉子應該都能參加,但是今天的規定是「如果妳是拉子,卻不
是生理女性,妳就不能參加」,這就是很明顯地透過一條普遍規則的
訂定來擴大自己個人的抗拒,成為一種集體的抗拒。也就是說,原本
只是我在排斥某些人,現在變成這個板聚在排斥那些人。這個轉變當
然不容小覷。
因此,我從沒有在談任何個人能不能對某個特定族群感到不適,我只
談一件事:個人的抗拒被擴大為公共的抗拒時,還是正當的嗎?當抗
拒從私領域擴張到公領域的時候,難道可以不需要更多的理由?
如果性板板聚為了照顧多數的異性戀會不適,而規定板聚只有異性戀
患者能夠參加,難道這樣的規定不是歧視嗎?儘管他們並不是認為同
性戀沒有性生活,但是這即使不是蓄意的排斥行為,難道就真的可以
逃避歧視的指控嗎?我想是不行的。妳呢?
妳當然可以因為性板板聚這種不上道的規定,以及因為性板的水準不
符合妳的要求,而不介意他們的規定有多不合理,但介不介意是一回
事,但那樣的規定確實是歧視又是另一回事。(以上關於性板的一切
言論完全是假設的說辭,並不表示我真的認為性板的水準很低云云,
如有冒犯我先在這邊鄭重地道歉!)
而今天在這邊發生的事情是一模一樣的。
我一點點都沒有不想尊重拉子們對生理男性的抗拒,我想談的只有,
這樣的抗拒被擴大為規定的時候,它確實就是一種歧視。
今天的異性戀主流社會也不能一邊說,為了照顧多數異性戀的心情,
我們只好立法讓同性戀不准上街,這不是認為同性戀沒資格上街,而
只是為了照顧更多這個社會中的異性戀成員會排斥同性戀的心情,所
以希望妳們能夠諒解,不要說我們是歧視。
不能吧?
那麼將心比心,為什麼異性戀對同性戀排斥的心情不能被擴大為一種
規則;而今天拉子對生理男性的抗拒卻可以這樣擴張?
--
謝遜提起屠龍刀,恨恨的道:
「還是讓你到龍宮中去,屠你媽的龍去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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