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通姦除罪化
看板feminine_sex (法西斯 女性性愛)作者loyang (as a deafman)時間13年前 (2013/04/30 16:33)推噓46(46推 0噓 148→)留言194則, 55人參與討論串1/7 (看更多)
我本來早就想要回這篇了,但又很懶所以作罷。其實我不喜歡吵架,
我只是懶得對思想落後太多的人解釋。
可是今天早上看到這篇新聞:
通姦除罪化?法部調查:84%民意反對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865097.shtml#ixzz2RuaZrC5K
(聯合新聞網)
第一段就是重點了,如下:
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表示應將通姦除罪化,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為此議題激烈辯論,還做
民意問卷調查,結果高達百分之八十四不贊成除罪化。要求保留通姦罪的最重要原因是,
通姦罪有遏止、預防已婚者偷腥的作用,有助維護家庭安定。
原文裡面還取了正反兩方的說法,以供讀者參考。
正方(應除罪):
殺人罪保護生命權,竊盜罪保護財產權,通姦罪保護的法益是什麼?已婚者與他人通姦,
配偶生命及財產沒受損,受損的是感情遭背叛,情緒受創,但法律無法保護情緒,應該除
罪。我國一九三五年制定通姦罪迄今,通姦案並沒有因而消滅或減少;性自由是個人身體的自
由,用法律限制人身自由違憲,應廢通姦罪。
反方(應治罪):
生命及財產權保護個人法益,通姦罪是訂在保護社會法益罪章,它保障家庭安全、安定社
會,明確在已婚者情感世界中劃一條紅線;通姦罪有遏止和預防已婚者婚外情作用,不能
廢除。殺人罪自古制定迄今,殺人案沒有因此消滅,難道要廢除殺人罪?
法務部結回應是:
制定法律要因時因地,並符合當時民情風俗,而不是跟著潮流走,國外法律不見得適合台
灣。
(這位不知道誰當官當得很好,標準官腔:面對長官時揣摩上意
面對媒體時捍衛民意。應敘獎表揚)
這新聞顯示了兩個事實:
1. 台灣有84%的民眾仍然深陷父權思考
2. 女性運動進行快20年了,即使大將當上文化部長,都沒辦法洗清父權遺毒
雖然這大將...
新聞實在讓我沮喪,沒想到,即使中央已修法讓性交易有制度可循,
社會上卻仍然如此封閉保守,也難怪沒有縣市肯率先劃區。
父權體制是非常大的議題,我不是專家也非研究者,
不可能端出精闢的懶人包,於一篇以內化解各方疑義。
我僅舉列父權社會會有的社會現象:
(不同民族的父權社會可能有不同現象,我僅以台灣社會作為探討對象)
1. 威權體制: 你不能抵抗父親,乃至父親腳色延伸出的長輩、老師、長官、老闆。
2. 父系社會:以男性為主要繼承性別,唯有男性能延續父姓,
傳承香火,造成重男輕女的社會傳統。
男性從小就被教育要負責、要有擔當、要出類拔萃以撐起家族。
升遷也是已婚男性優先。
以上這兩點,算是最大最基本的車頭燈了吧,一旦露出來,就會揉出以下的延伸現象:
3. 一旦社會以某種性別為主軸,另外一個性別就成為附屬品。
女性不被要求經濟獨立,所以傳統上男性變成賺錢的主要腳色。
承上,因為女性沒有負責的能力(事實上是長期的不被期待所致),
所以男性被要求包容女性。
畢竟在這種社會,傳統的女人教育是三從四德,傳統的人生目標就是相夫教子。
身為家庭支柱、社會中堅的男性怎麼能不包容什麼都不懂的女人呢?
4. 學長學弟制。這個當過兵且非替代役的版友應有很深的體會吧?
延續父權不可質疑的威權地位,學長僅憑年資就取得比學弟大的社會地位。
老人僅憑歲數就取得年輕人不可質疑的權威。
5. 握有權威的人共同的恐懼:權威被稀釋、看輕、乃至推翻。
這一點常常表現在這樣的行為:
「權威說這樣就是這樣,你不一樣就要被處罰。」
以及「性」。通常是箝制性權。
箝制性權,不要懷疑,以父權體制來說,被箝制的就是女性的性自由。
在討論女性性自由之前,先討論一下男女有關生理機能的不同:
在男性女性被分割的這個地方:性,男人的優勢其實不如女人。
(有人會提強暴反駁,因為男人力氣比較大。
但力氣大就代表有性交權力嗎?力氣比你大的人就能跟你性交?
這部分的邏輯不能混淆。)
男性在性的享受上,只有剛進入(心理上)、噴出瞬間(生理上)才會有足稱快感的獎勵。
且射出之後會迅速進入一段不反應期,俗稱聖人模式。
我想這是有演化上的原因。
而女性狀況:
女性在充分熱身之後,痛會變成快感,羞恥也會變成爽感,
心理影響生理這句話再適用不過,敏感點女生的連被啃奶頭都能高潮。
高潮是連綿不絕一波接一波,絕大多數在高潮之後還能繼續來,
且潮濕的穴具有彈性,可以容納大小不同、形狀各異的性器。
(反觀一位男性終身就只有一種尺寸形狀而已)
現在回頭比較一下兩性的狀況,我們會開始懷疑:
到底是哪種性別比較適合擁有多重性伴侶?
為什麼女生生理機能完全不同,卻要被箝制?
從生理上來看,應該是一妻多夫制最符合女性生理,
且在母系社會中,生出來的子女都算是母親的,父親是誰根本不重要,
也無所謂繼承權的問題。
然而高控制、高宰制的父權社會,男人怎麼可能會讓自己的所有物被別人享用呢?
連看都不想給人看到好不好。
為了避免女生發現自己的生理優勢,必須要進行教育。
教育女人要深居簡出(以避免引來追求者)
教育女人要順從聽話(以避免權威被挑戰)
教育女人懂得越少越好(以避免產生質疑)
綜合起來,就變成一句話:「女子無才便是德。」
甚至有貞節牌坊這種鬼東西。
不知道啥是貞節牌坊的版友,以下有個連結給你參考:
http://hk.huaxia.com/zhwh/gjzt/2009/05/1432441.html#
(華夏經緯網,香港網站)
簡單來說,一位女性守寡了,只要不再嫁就會被視為節操貞烈的女性。
你不覺得這標準超級可笑的嗎?
沿用前面板友的看電影比喻:
我男人很會很會看電影,
我一生只要跟著他,就有看不完的電影。可是後來我們分手了,
我緊緊抱著過去跟他看過的電影回憶不放,只要我撐到頭髮都白了,奶都鬆了,
還沒有看別的電影的話,我就會被政府認可,頒發忠誠獎狀唷,揪咪。
評斷一個人的標準不是:品格、貢獻、思想、智慧,
而是有沒有讓別的肉棒插進那個洞。
那個時代,對女性的最高讚揚就是:貞潔。
你看你看,張寡婦守身如玉,哪個男的多看她一眼就會被吐口水,
所以朝廷賜牌坊,光宗耀祖(當然是男方祖宗),多麼威風啊(當然是婆家威風)。
我跟你說,村口那個蕩婦,老公死了馬上再嫁,我看是瞧著老張有不少積蓄吧,
這種沒節操的女人,一定沒好命,麻袋破了怎麼還能裝東西呢。
難道這不是一種霸凌?
這是假藉傳統,以社會之姿,上下交相的世代集體霸凌。
目的只有一個:教育女性不要以為自己有選擇權。
以為自己沒有選擇,才會乖,才會聽話,才不會質疑。
篇幅越來越長了,我長話短說:
女性在性權上,是比男性強勢的。(原因如前述)
父權箝制女性的性權,卻不想箝制自己的性自由。
女人一生只能給一根棒子幹,男人卻不想一生只能幹一個穴。
但男人沒有如同女人的生理優勢,男人很輕易就會被女人利用,
因此擬出一種體制,剝奪女人的權力。
就像慣老闆箝制員工的出入飲食自由,卻不遵守自己定下的上班規矩。
為什麼他可以這樣?因為體制是他建立的,薪水也是他發。
公司這體制裏面,老闆就是唯一的權威。
在台灣的傳統企業,挑戰老闆不會有好下場。
正是父權的縮影。
本討論串以及"道德淪喪"此討論串,
都凸顯了男性箝制女性的狀況,甚至有女性幫著來箝制。
被壓迫對象,怎麼會幫著壓迫者壓迫同胞呢?
不難理解啊,每次壓迫運動出現,都有這樣的人。
佔優勢的男性為了維持優勢,教育女性成為附屬品,並配備貞潔觀念;
深深壓抑著自己的女性多數,看到其他明明也是女人卻不用壓抑的女性少數,
為了融合、同化,族群的多數會嚴厲譴責違背他們體制的少數。
同時父權體制內男生被教育成要很懂、很會,不能隨便示弱,一定要MAN,不然就是娘。
那一但出現更懂、更會的女性,他們的面子要往哪邊擺?
面子有了危機,解套方法是什麼?
(翻開報紙看看,那些政客最會)
抹黑啊!
死破麻,逼都是黑的。一脫褲子就有味道。
誰都可以上,賤,不配當一個人。
不愛惜自己的身體,好好一個人怎麼會做這種事。
噁心,給那麼多人幹,要給老公什麼。
pupu,得病墮胎沒人要都是剛剛好。
不論男女都有講這種話的人,而他們的對象都很一致:
掙脫壓制的被壓制對象。
(男性性權不屬於被壓制對象,所以沒什麼專屬男性的負面用語。)
而現在竟有84%的民眾,希望國家用刑法來處罰想脫離箝制的人。
新聞裡面講了,這對元配來說是一種工具。
(在此先不論男女。先生也是會有老王,也是可以告太太通姦呀。
所以在這邊我不分男女)
當小三出現,元配掌握證據後,就可以提告。
另一方發現被告,靠邀,是刑法捏,會有前科的。
以後求職面試路上酒測都會被看到一個前科:通姦。
說有多難聽就有多難聽,有多丟臉就有多丟臉,另一方90%都會回頭求原諒。
元配就於此時撤下通姦告訴,換上妨礙家庭。只告小三。
各位,你們覺得國家機器是這樣用來當作家庭談判的工具嗎?
你我的納稅錢是繳來讓隔壁逼元配回頭用的嗎?
如果小三是被欺瞞的那方,他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就吃上了刑事官司。
對小三公平嗎?
就算是惡意破壞的小三,也是能用妨礙家庭求公評,
但就像用方糖堵住水壩缺口一樣...
這個小三消滅了,還有千千萬萬個小三。
真正的問題還是在夫妻雙方,跟小三沒啥關係。
男女之間的感情事,應該從感情面去解決。
夫妻間的財產紛爭,應該用民法解決。
回到本討論串,原PO顯然就是被父權洗腦洗太深的人。
你不是處女就「不完整」了嗎?
少了處女膜,你就碰不到愛你的人了嗎?
顯然上述兩點,都是傳統社會在在灌輸給我們的觀念。
而我們的傳統社會,就是標準的父權社會。
我奉告各位女性版友:你們擁有的權力比自己以為的還強大。
我奉告各位男性版友:父權同時也在荼毒著你們。只是你們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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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peace, and unive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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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是用跳的看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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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從什麼角度看她。她的確不是傳統的女性主義論者。
但我認為她的女性主義色彩是遮掩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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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ray 版友在下面用推文表達自己觀點了
怎麼不見 YesGG 版友為文來表示一下什麼才是不糟糕的論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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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不m,其實我不在乎,版主也說了他有他的考量。
昨晚短暫的m當然為我帶來了被肯定的虛榮感。
但我更希望進來看甚至回應的板友,不是因為m才進來看,
而是因為這議題勾起了心中的情緒,有些想法不吐不快。
回應 charliejack: 我不認為女生喜歡娘,男生就會變娘。
事實應該相反,是男性把自己塑造成什麼樣子,因而女性喜歡怎麼樣的男性。
(因為父權社會裡男性是優勢性別,就像白人現在是優勢人種,
所以白人是什麼樣子,我們就會喜歡什麼樣子。)
老公找小三 -> 離婚依據。 這樣的論述我也不太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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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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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誤認吧(聳肩) 這原因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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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行為投入
※ 編輯: loyang 來自: 210.69.138.175 (05/0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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