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雙週議題] 婚外性行為除罪化
沒事來回一下好了XD
原PO:
男性/未婚/21歲
板大列出來的幾個項目中 有很多項目是站在女生的角度上而希望除罪化的
許多項目都是講到 不管哪方通姦後 被告的都有"女人"
我想 這跟法律並沒有直接關係 只是在於大部分的女人 還是希望維持家庭
而選擇原諒丈夫 但男人卻礙於面子之類的 不願意接受讓他戴綠帽的女人
這只是要不要原諒 要不要告的問題 而不是該不該除罪化的理由
: 此一訴求一旦成功,失利最多的也是這種夫權。
真的嗎? 我並不這麼認為... 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還是認為男人劈腿的比女人多
至少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原PO男的) 或許除罪化之後 失利最多的卻是婚後的女人
在比例上 比較起來 應該失利較多的是女性沒錯吧
: 二、情慾自主自由,通姦屬男歡女愛之情事,與道德缺失無關。
這句話就有失立足點了吧... 若通姦(劈腿)與道德缺失無關
那為甚麼人們還要覺的劈腿是件不對的事情
許多時候 人們認為錯的事情 不就是因為認為這件事情有違道德嗎?
那這句話又怎麼解釋呢?
: 四、通姦罪意味著在法律上允許人用報復與仇恨來對待配偶,
: 而報復與仇恨也是不道德的。
既然選擇通姦 就該受到譴責 不是嗎? 因為劈腿違反道德(這是我的論點啦)
先不論通姦 做了錯的事情 不是就應該受到處罰嗎?
從小的教育如此 長大的社會也是如此
殺了人就是要被關 處罰...是變相的報復 不是嗎?
既然選擇做錯的事情 就該有準備受到處罰 就算受到仇恨 也是應得的吧?!?!
: 五、通姦是「私領域」之情事,與「公領域」無關,法律不需插足其間。
這句話我到是認同
但如果是這樣 是不是婚姻也不該受到法律的規範呢?
既然男歡女愛屬於私領域
既然通姦 應該除罪化
那我認為婚姻的法律效益也該在通姦除罪化的同時 被廢除
這是我對第五點的見解...
綜合以上
除罪化只是為了讓"夫權"消失? 只是為了保護女性?
那被通姦的另一半又由誰來保護? 又要拿出"劈腿不是單方面的問題 自己也要反省"
這個論點來講嗎? 那些明明做的很好 卻遇到壞的人 被傷害了 就該死嗎?
誰來保護他們??
那些因為外遇 造成家庭破碎 造成另一半心靈受傷 造成另一半在心靈之外
還有身體的傷害 甚至是自殺 誰來保護他們??
那些因為外遇 造成小孩子心理不健全 造成一件又一件的悲劇
誰來負責 誰來保護他們??
如果只是為了"讓夫權消失 保障女性" 那我認為這樣太自私也太幼稚
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感覺
除罪化 在某些時候 會是間接鼓勵外遇的因子
試想 現在開始沒有了法律的約束上 原本擔心會被判刑的"劈腿壓抑者"
在除罪化的來臨 他們會有甚麼想法 會有甚麼動作?
最後
通姦、劈腿 就是不對的事情(至少在台灣的文化與道德上是這樣沒錯)
做不對的事情就該受到譴責 不然大家都做錯的事情誰來管?
除非哪天劈腿在道德上 不在有人譴責 認為他是應該的 那除罪化的降臨就合理
除非 婚姻也該喪失法律上的效益 不然除罪化就不該成立
以上是我的想法 多討論 不要太激動而吵起來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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