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第11屆台灣同志遊行主題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Thomas629 (我喜歡這樣想你。)時間11年前 (2013/09/17 13:03)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5/14 (看更多)
: 女同性戀存在的歷史建構回溯,得出來的東西也完全不同於「常德街、新公園」這軸線。
: 這裡反應出,您作為遊盟成員之一所談的「歷史感」,自始自終都是單一視角為中心
: 、即男同性戀的歷史。所以才會有遊盟官方文字與您這段的講法中,預設了這件事:
: 台灣(男)同性戀的歷史,可以自然直接包納於所有台灣性難民的歷史。雙性戀、跨性別
: 的歷史,可以"自然"包括在同性戀汙名的歷史。(陳洛葳、曾渼津的雙性戀歷史白寫
: 了,余欣庭寫的陰陽人白寫了,張娟芬《姊妹戲牆》的女同性戀壓迫史也白寫了
: (男)同性戀汙名的歷史就等於台灣全部性難民的歷史)
不好意思喔,要作文本批評前請先看一下文本唷,到底哪裡預設了男同性戀的歷史?
附表一
2003年,第一屆同志遊行「看見同性戀」後,台北市議員在議會中提出公部門經費不
可支持同志活動。
2005年,衛生署將男男性行為者及性工作者列為不可捐血對象。
2006年,第四屆同志遊行「一同去家遊」因主題內談論家庭,遭市議員及保守勢力反
對。
2009年,第七屆同志遊行「同志愛很大」,遊行前一週出現反「同志遊行」遊行。
2010年,台北市教育局發送公文給各國、高中及高職,要求學校防止同性戀假藉社團
名義,誘導一般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
2011年,原訂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綱,受到宗教人士以家長之名、現聲不現身的隱
晦方式反對,因而延議。
2013年,保守宗教團體組成同盟反對伴侶法案的推動。
附表二
田啟元因感染愛滋而被剝奪受教權。
葉永鋕因性別氣質陰柔而遭受霸凌,也因為害怕霸凌而只敢在上課時間去上廁所,最
後死在學校廁所內。
馬偕醫院跨性別(MTF[4])員工被要求不能穿女裝、不准上女廁所,還被非法解僱。
火車趴事件遭到媒體大幅報導,讓社會大眾即使找不到法規也要想辦法將主辦人定罪
。
不管是在網路上還是生活中,散佈情慾文字或圖片者會觸犯兒少法29條、刑法235條。
從事性交易者,即便雙方合意、行事隱密,仍妨害善良風俗、觸犯社維法80條。
取了受害的sexuality作為集合的談法到底哪裡是一種男同性戀的歷史。另外你這麼在乎
社群身份正義的話,個人建議你舉辦一個ISQQA大遊行來聲討台灣現況的LGBT霸權。
: 這不正完完全全是異議人所批評現象的寫照嗎?
: 十年之後,作為一個本土在地運動的驀然回首。這個對歷史驀然回首2.0的論作,反
: 倒再呈現出了十年了同運不斷忽略少數又上對下恩賜「我們有留性難民的位子給你們!
: 你沒認真看! 你這不是坐到了嗎。這是歷史感的必要性,你們這些俗人不懂」...的
: 現象也跟著2.0,原地踏步。
不好意思唷,不是我們留有性難民的位置給你們,而是我們都在性難民的位置上。在
這裡念茲在茲想區分/切割你們與我們的是你不是我。
: 另個部份是程序的問題。要談歷史或學術大可來談,但明顯跨或雙作為少數外人的
: 意見、並沒有機會進入台灣(實際上是台北中心)同遊盟的內部中。「社團法人臺灣
: 彩虹公民行動協會」理監事名單也沒有公佈在網路上。每年的工作人員名單,外人
: 也無從得知。也難以區分哪些是人員個人的意見與決策、哪些是經過遊盟內部討論
: 後的決策。政府都愈來愈資訊公開和公民參與了,但顯然和台灣「同志」(LGBT)每
: 年有關的盛事,台北同運人際圈以外的外人很難有瞭解運作情況和近用的機會。
看不懂,有公開義工招募,我今年也只是因緣際會的參加了第一次,而我看到的文宣
組義工多半有八成新,所以或許也才會寫出不夠成熟的文案。既然對於文宣的討論與
生產沒有關注也沒有興趣也不想花費心力,就不要在事後說當初沒有程序進入內部。
不是沒有,是你根本沒有在乎過。不過想來也是啦,反正與其進入裡頭與不同意見的
人協商斡旋討論溝通,協調自己的運動方項,這種事後只需要放放炮自己爽一爽什麼
話都自圓其說自成一家所以就讀樹一格有自己的信眾活在自己的舒適圈中,是要來的
輕鬆容易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72.6
→
09/17 13:14, , 1F
09/17 13:14, 1F
我覺得使用同性戀2.0不是一個物質排除的問題,而是聚焦在這個社會中結構的物質是
什麼。"同性戀"在台灣社會運動脈絡與污名過成,從來就不只是大家想像LG的那種同性
戀。我想第一篇文章我解釋過了。
另外自己作為一個B,對於BT理所當然認為權力的重分配或共享是更重要的,而且這個重
要就體現在同志=
LGBT必然性不容動搖的話,卻從來不去質疑為什麼同志=/=LGBTISQQA,這種不攻自破的僵
直於空降的性身分而聲稱不平等,卻又不斷要求不平等,並且自我再制不平等的矛盾策略
困惑。
主標題要說的是重新提起某種社會瞪視性污名的事實以及我們的真實需要被看見。就我
個人來說的最好的名稱應該就是看見性變態或看見性階層,但前者太髒很多人擔不起後
者太學術也不親民。那如果用看見同志或看見性少數說實話我們的遊行都看十年了到底
是要大家看什麼?就是看見"現在的同志處境離十年前那群同性戀的處境相去不遠"而十
年前那場同性戀遊行也從不是只關乎同性戀而以。遊行群體當然是主體,否則怎麼會出
現"性難民"這個集大成遊行主體,來對應這個十年以來一直"這樣那樣看見同性戀/性變
態/性少數"的社會結構。
以上皆是個人想法與詮釋,畢竟我也沒多喜歡這個有點迴避污名的主題,但同樣身為BI
也不覺得自己是同性戀,個人也感受不到這個題目是多忽略/壟斷遊行的多元。
※ 編輯: Thomas629 來自: 114.34.72.6 (09/1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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