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 小小草民)時間8年前 (2017/05/11 17:50), 編輯推噓-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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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國家連戀愛都要管 那交朋友要不要也管一下 欺騙感情友情還不一樣是騙 乞丐要錢欺騙同情心也是騙 到處都是騙 法國總統也是15歲就跟現在的老婆也是當時的老師戀愛啊 其實我覺得大家都是假保障之名去歧視年紀小的人 16歲的人身體都長得差不多了 可以說是適合繁殖的年紀 憑什麼沒有擁有跟大人一樣的權力? 你說心智不成熟 但心智跟年齡根本是無關的啊 一堆人到老都嘛赤子之心 打個極端一點的比方好了 我覺得現在社會的人智商都太低 法律把性自主的年齡提高到28 版上28歲以下的人覺得怎麼樣?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有板友回應我的文章,所以我回一下重點。 : 原文太長我就不重複,請看 #1P4piXuM (WomenTalk) : 其實我昨天看到一些推文,看完之後我自己也對自己的說法有些反省跟檢討,是不是有些 : 東西我說得太過了。 : 例如我說了法律不需要保障巨嬰,仔細想了一下,我覺得巨嬰這個詞用的並不好,畢竟我 : 必須捫心自問,我在16歲的時候真的有成熟到可以面對一個社會經驗豐富的大人欺騙嗎? : 坦白講沒有,甚至我現在都不能保證自己不會被騙,講真的,現在的我可能都還沒有林姓 : 作家高中時想的多。 : 我想對於一位狼師玩弄女學生感情,社會道德普遍是沒有辦法認同的,無論西方東方都一 : 樣,我想我跟那些不認同我意見的板友最大的分歧點不在道德,而在法律如何約束。 : 我先前提到如果是性侵就不需要修法,因為我認為性侵已經有法可管了,但是現在想想, : 補習班的實名制跟通報的確還有很多問題,這需要再加強。 : 還有之前提到修法,我說憑甚麼,其實是有點氣話,我只是覺得有點生氣林姓作家的父母 : 沒出來說明白,讓大家只能猜測。大家目前的修法方向是性侵跟性騷擾為主,但是那也是 : 從小說之類的去推測(畢竟林姓作家並沒有講明自己的事),但萬一不是小說寫的那樣呢? : 當然,能解決性侵跟性騷擾的修法當然好,只是這樣能不能解決她真正面對的問題呢? : 這讓我想到一本書叫做魔鬼的叢林,那個作者寫書是為了揭露食品業惡劣的工作環境, : 結果卻意外促成食品安全的立法。他自己也抱怨說:「我想瞄準人們的心,可是卻抓住他 : 們的胃。」當然,能有好的改變都是好事。 : 性侵部分比較沒有爭議,我想沒有正常人會接受性侵的,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師生戀的部 : 分(我知道有些人會說林姓作家跟陳師沒有師生戀,但我看到有人主張要管師生戀,所以 : 就拿出來講)。 : 當年我記的沒錯的話,有爭議的部分是因為教育部連大專院校都管,問題大專院校基本上 : 已經成年啦(除非你跳級),所以引起了一些關於自由權的爭議,有些法界人士就說這有 : 侵犯自由權的疑慮。至於未成年,也一直有法律約束。 : 而且這次的案例更麻煩的是,補習班老師可不是學校老師,沒法可管,而且你要是管了 : 補習班,更麻煩的還在後頭,舉幾個例子:社團老師算不算師生戀?(我國小就有認識 : 一個國樂正妹老師) 巨匠電腦的老師要不要算?這樣全部管下去真的好嗎? : 至於說權力問題,我是覺得這個說法也很難說服我,畢竟如其他板友所說的,學校不是 : 唯一有權力差距的地方,還有公司呢?軍隊呢?(軍隊階級應該更嚴重吧)公家機關呢? : 而且這樣把那些「低階級」的自主權放哪? : 權勢性交據我所知,在實務上也很難判成,通常都是一些特教學生,他們沒有能力反抗 : ,或是類似那種拿職位威逼的例子,補習班這個檢察官就說了,很難判權勢性交。 : 最近看到一句關於師生戀的話,我覺得很好,就放在結尾吧: : 以前我曾經認為師生戀沒有更深層面的問題可言,如果學生因為一個人的智慧,因為一個 : 人很博學而去愛他,是很無聊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是為了這個原因去愛一個人的話,為什 : 麼不干脆自己好好讀書呢?那樣自己不也可以變成一個很博學的人嗎?後來我才了解,原 : 來知識不是中性的,同樣的書,同樣的知識,有不同的人體現、構想甚至描述出來的時候 : 是不同的,那些知識無法離開人和人的身體獨立存在。 ——梁文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03.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4496206.A.E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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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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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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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跟年齡哪裡無關?是啦從你的文章中倒是證實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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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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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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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來的證據證明非脅迫?陳董聲明稿?現在根本什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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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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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已婚還偷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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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外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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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天真的想法 事實就是 大多數國家連戀愛都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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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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