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妻子要求房屋一半作離婚條件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灣灣小土豆)時間1月前 (2024/12/07 23:33), 編輯推噓5(615)
留言12則, 10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 如果真的要離婚 : 建議你快快把房子賣掉~ : 快快找下一個年輕的ok~ : 房子的事 小事啦 嘻嘻 我的看法也是 -- 房貸中的房子直接賣掉,分錢了事,最省麻煩。 之前在男女版上看過一個問題: 一位鄉民準備和女友結婚,但女友要求婚前將房子登記成共同持有。 我看到這件事後,特地問了一位同事,他娶了深圳的老婆,想聽聽他的意見。 他直接回我: 這種情況最好分手,不然以後一定人財兩失! 他並舉了身邊的兩個真實故事 (1)鄰居A的故事 男方父母幫兒子出錢買了房子。 女方說要登記為「共同持有」。 結婚後,女方開始擺爛,最後男方受不了要求離婚。 離婚時,女方要求分房款,結果房子賣掉,錢平分,女方爽賺一筆。 (2)鄰居B的故事 離婚時,女方用孩子的撫養權作交換,要求男方給錢。 結論: 所以想生小孩要想清楚。這年頭女方願意吃苦分擔的很少 https://imgur.com/fo0Jwpl
想表達的是... 現代「有些女性」會利用婚姻,想辦法分男方的房產或存款。 這種現象,似乎越來越多: 結婚1~3年,日子不如她意,就離婚。 還能分到男方房產的一半,輕鬆賺錢。 男性同胞們 要引以為鑑 : : ※引述《idiotay》之銘言 : : [1;31m是否同意記者抄文:否 : : 我很想要小孩,但妻子卵巢早衰, : : 10月初吵架後離家出走且不讀不回, : : 本來上週妻子說只會要她付的錢, : : 包括房屋頭期款、買車的50萬, : : 但今天透過她爸要房子的一半。 我的那位同事娶了深圳的老婆,日子過得很不順心。 他開玩笑說,自己就像娶了一具「屍體」,因為老婆極度擺爛,什麼事都不做。 剛開始住在一起時,他實在受不了老婆的態度。 也氣到對老婆說: 我把80%的錢給妳,妳回深圳去吧! 但那時候,他老婆堅持不肯離開。 結果他只好繼續忍受,日子就這樣苦撐著過下去。 要給她錢,她還不願意離。 真的非常痛苦~~~ 如果錢噴一噴,可以擺脫屍體的糾纏,也算是幸運。最怕是賴著不走~~ : 這邊要知道 : 你現在的「房子」是銀行的 : 賣房的錢 扣掉房貸 : 剩下的錢才是你的錢… : 假設房子 1000萬 : 頭期女方出100萬 男方100萬 : 貸800 萬 30年 : 你現在才繳了 5年 貸款還有600萬 : 賣掉房子1000萬 還銀行貸款600萬 : 剩下的錢 就是 400萬 : 給你老婆 200萬 : (你老婆有出頭期100萬 車50萬) : 等於你只多花50萬 : 就可以換來離婚 自由一生 : 值得! : : 她的年薪約100萬,我大概120萬, : : 房子是在結婚前買的,她說要掛兩人名字才有安全感, : : 但不想付房貸,還說怎麼沒考慮她付不付得起... : : 她有出頭期款,約房價一成, : : 但後續房貸都我在付,家用幾乎都我出。 : : 四年的婚姻,本來夫妻感情不錯, : : 但10月初吵架後就惡化到現在, : : 妻子否定我的付出,並怨恨我。 : : 我們兩人已回不到從前,離婚是必然的, : : 但妻子和娘家要報復我,開了上述條件, : : 我實在不能接受... : : 唉! : : ---- 今年還發生了一件事,分享給您參考: 我的一位朋友娶了惠州的老婆,兩人結婚六年,今年四月決定離婚。 他們在惠州有一間還在繳貸款的房子, 但是遇到惠州的房子大跌,賣了會賠錢,女方又沒有其它住所,所以女方堅持不賣。 房貸一直是男方負責,因為女方的收入不夠支付貸款。 協議的結果 房子留給女方。 男方繼續幫忙繳貸款到今年12月。 我剛問了朋友:「12月之後呢?那她房貸怎麼辦?」 他說: 她自己想辦法囉!房子已經給她了,我也換回自由了。 : 沒什麼不能接受啊~ : 也才多出50萬 還好吧? : 女方又不是要1000萬的一半 500萬… : 你肯 銀行也不可能肯~ 貸款要先結清 好嗎? : : 建議你快接受這條件 : 快把房子賣掉 還清銀行貸款 : 剩下的300-400萬 : 一人一半 合理! : g大寫到~~~ 分享發生在我身上的經驗,如果是生小孩的問題, 或許這是一個解套的方法 我太太因為先天性心臟病生小孩有高度風險,醫生說可能母親和小孩都撐不過去。 所以在結婚時有和太太家人說好不讓她生。 所以我結婚完直接到烏克蘭做代理孕母,我太太也怕她心臟病是屬於遺傳性的心臟病,用 我的精子和烏克蘭女性的卵子。 生了一男一女的雙胞胎 連帶機票及住在烏克蘭辦相關文件直到臺灣入中華民國籍,總共花了我大約300萬左右 如果原po還可以和太太坐下談的話,你們可以嘗試用代孕的方法擁有小孩。 想到別人經驗: 一位女性朋友因為心臟問題,醫生明確囑咐她: 「不可以懷孕生小孩,否則可能危及母子性命。」 但是朋友和她的先生並沒有避孕,還是懷孕。 懷孕期間,朋友的身體撐不住,某天休克倒地,醫院緊急搶救後,保住了母親的性命,但孩子沒了。 這次意外後,她的身體更虛弱,乾脆辭職在家休養,不再工作。 沒想到,過了三年後,她的先生某天在浴室突然倒地去世,年紀不到50歲。 這時,家裡沒有收入來源,她的處境變得更加艱難。 假若有小孩,則是她與小孩都會同時陷入經濟困境。兩個都會變得很困難.. 最後,家人決定幫助她: 她的弟弟每個月給她一筆生活費,幫她維持生活。 而她的房子,也約定在百年後歸給弟弟作為回報。 這件事讓我認知到: 很多事情,其實是命運的安排,不必太過強求。 比如,醫生的建議是為了保命,如果硬要違背,後果可能會讓人後悔。 有時候,順其自然,順從天命,反而是最好的選擇。 能懷孕 生的出來 就生吧 無法懷孕 生不出來 其實好好過兩人世界 也是很幸福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67.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33585628.A.E9D.html

12/07 23:39, 1月前 , 1F
他國文化來類推本國事務?
12/07 23:39, 1F

12/07 23:41, 1月前 , 2F
上述可憐的受害者是 台灣男性 啊!
12/07 23:41, 2F

12/08 00:34, 1月前 , 3F
哇烏克蘭代孕300萬....
12/08 00:34, 3F

12/08 00:47, 1月前 , 4F
笑死深圳那個是為了拿身份當然不離婚,這種要直接打
12/08 00:47, 4F

12/08 00:47, 1月前 , 5F
官司
12/08 00:47, 5F

12/08 03:08, 1月前 , 6F
完全不在乎原po的實際狀況,過來推薦仇女思想 6
12/08 03:08, 6F

12/08 06:01, 1月前 , 7F
哩誇哩誇哩誇,都4結婚惹der禍
12/08 06:01, 7F

12/08 06:01, 1月前 , 8F
分手有路你不走 結婚無門偏要闖
12/08 06:01, 8F

12/08 08:07, 1月前 , 9F
最近的工作任務是洗代理孕母推動子宮買賣嗎?
12/08 08:07, 9F

12/08 09:30, 1月前 , 10F
寧願痛苦不堪也不起訴離婚
12/08 09:30, 10F

12/08 15:03, 1月前 , 11F
中國人貪圖台灣的卵子跟孕母很久了
12/08 15:03, 11F

12/08 15:15, 1月前 , 12F
呵呵
12/08 15:15,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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