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結婚後不要放掉工作
※ 引述《garnetone (garnet)》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如果在婚前已經有個專業職位的工作,結婚後不要放掉,男生女生都是。
: 我是女生,是那個放掉專業,改作行政約聘的那一位,說一下自己的經歷,有感而發而已
: 。
就牽拖一堆吧,都是自己的選擇
: 跟我隊友在新竹認識的,雙方都是頂大碩士,他理工、我商科。我們兩個月薪加上獎金,
: 他工程師年薪150,我國外業務130。彼此都不喜歡花大錢、價值觀相符。我那時候偶爾假
: 日還會回台北上英文課、聽演講、逛逛街,他有空也到新竹車站接我、或是也北上一起吃
: 飯。經歷了國外旅遊、同居的階段,覺得相處很自在,於是步入婚姻。
: 生了小孩後,也許是小孩帶來的福氣。他面試上了台北的工作,年薪成長到180-200。我
: 也想換工作,我在新竹偽單親顧小孩一陣子,等到他工作穩定、找到房子,我請育嬰假,
: 等同離職了,上台北一起住。
: 接著,育嬰假半年結束,小孩找到托嬰,我開始找新工作。國外業務太常出差,找了科技
: 業PM的工作。這時候談的年薪有60-70,覺得薪資未來有成長性。但一開始上班才發現每
: 天要準時離開,接送托嬰的小孩真的太難,於是隊友找婆婆過來支援。
他也是離職換工作,然後跳到180~200
差別只是他沒有請半年的育嬰假
: 我只要講關於婆婆的不滿跟隊友說,隊友會聽,但也就會反過來說,你知道我很忙,那你
: 自己接送小孩。是你不能接,我才請我媽媽過來幫忙。
: 隊友要求我忍耐或是去想解決方法。把小孩接送的責任放在我一個人身上。
因為事實就是先生找了外援來幫忙
妳覺得不滿意, 那妳要提出方案阿
這怎麼會是把責任放在妳一個人身上?
他說的沒錯, 妳不能接, 那他解決。
他解決妳不滿意, 那妳做了什麼? 出張嘴?
: 然後,工作轉換一開始繁忙加班的時候,在外面、在家裡的壓力都大、在家裡沒有支持,
: 隊友抱怨說你在加班小孩都沒有看到你跟你不熟了。身邊也沒有朋友有相同經歷可以吐吐
: 苦水。
如果先生工作時數比妳長, 小孩更少看到他
那他沒有資格這麼說。
但如果妳工作時數比他長, 抱怨加班的配偶在板上也不是新鮮事。
當然工作時間長又沒有相對應的收入和付出, 更容易被檢討。
: 最終自己沒堅持下來,為了讓最大壓力源婆婆,先離開我的生活,當時已經每天在吃止痛
: 藥。我覺得我要生病了,身心都是。
: 最後辭職了並選了可以正常上下班、也比較容易請假的行政工作。變成一個約聘行政。小
: 朋友下課後接送、請假等,都是我在處理。婆婆也順勢搬回去。
: (額外提一下,如果有意願繼續工作,不要選公托跟公幼。經歷了1間私托、2間公托、跟
: 一間公幼。”公”開頭的對雙薪沒有彈性,會下午3點打電話來,請父母4點延托前務必接
: 走。)
其實如果妳收入也180~200
那花錢請人來取代婆婆就好了
但因為收入失衡, 先生的解法是請婆婆。
所以妳只剩下自己處裡的方案, 而先生負擔大部分的家用。
為什麼說牽拖,
因為妳說的好像是種種原因導致妳低薪
但其實是低薪及為了妳想要的導致妳做出這樣的選擇
想要解決掉外援要成本
而妳用自己的時間來支付這個成本,還導致大部分的生活費用是先生出。
: 這邊雙方薪資開始大幅度失衡。隊友負擔了大部分生活費用,我主要去安排家裡事務。這
: 點很感謝他。他也會跟我討論花費多寡,小孩需要額外課程他也願意付,是個好把拔。
: 因為他薪資較高,負擔家庭後,一年可存下年薪的一半,約100萬。我這邊也差不多存一
: 半,但薪資不高,金額只能存他的1/4左右。我們是財務分開,各人的錢存各人帳戶。
: 他的薪資提升後,他沒有明顯表示,但言語中覺得他比較厲害、話語權比較大。他曾經講
: 他同事買在北捷藍線土城站附近,離公司不用轉車,說這樣上班要單程一個小時上班,不
: 是個好地段。提了兩三次買房要選地段,他同事太遠了,還說到每天通勤的人2小時浪費
: 人生。
: 聽幾次我發現不對,告訴隊友,我也是單程1小時通勤,而且還要轉車,我也是每天2個小
: 時通勤。隊友回了一句,你什麼工作、他什麼工作,他是工程師欸。
: 最近討論存款,我說這樣我有虧,結婚生小孩後,存錢速度大幅度下降。他回了一句,這
: 不是妳自己決定換的工作嗎?
: 妳自己加班工作做不下去,決定換行政的。
: 我整個暴怒,跟他說是因為要接小孩有家庭沒辦法,你說你不能接、不能請假。如果我一
: 個人我會繼續撐、撐不下去也會換公司繼續科技業的工作。
再說一次, 妳真的就是牽拖
從經濟最大化的角度來看
1. 先生找婆婆外援。 夫妻倆都可做更高收入的工作
2. 花錢請人做。 夫妻倆都可做更高收入的工作 (也要真有那個能力賺)
3. 其中一人自己做, 另一人負擔更多費用
先生想要1.2, 而妳選擇3.
而且先決還有一個條件是
當時先生已經面試上薪資較高的工作
妳也選擇自己認為有前途的工作,且那個選擇還並未考量小孩優先
(所以才會有婆婆後援)
: 婚前薪資差距不大,雙方相處平等,覺得對方是個好隊友,可以一起進行婚姻。沒想到,
: 家庭事業還沒成功,我們之間的天秤已經失衡。
: 他忘了為什麼要換可以接小孩、可以請假的工作。他似乎開始覺得,老婆有點廢、工作比
: 較輕鬆賺不多還跟他抱怨。
因為妳以為的犧牲
在他眼中, 可能也只是他的第三選擇
他也在配合妳, 還一直負擔更多的經濟責任。
而妳, 早在換工作失利後
就一步步在走下坡了
如果妳換工作後做的順利, 現在也不會有這些問題。
: 每次他的言語出現,我都要跟他生氣的說明,他才覺得好像他有問題,跟我抱歉。有時候
: ,避重就輕,只說他沒有那個意思,我多想了。幾次過後,覺得他似乎只是在安撫我的怒
: 氣,他的心裡想法還是一樣,也沒有其他實際的作法。
: 感情沒有到糟糕的程度,我們還是一起生活聊天,一切照舊。只是覺得難過可惜,我現在
: 反思,只想到除了一開始要抓緊自己的工作外,想不到要如何避免這個情況發生。
: 年到40,中間是行政,科技業應該回不去,薪資也回不去,已經在思考在後面的工作,日
: 子還是過下去,所以閒聊吧。
他才覺得"好像"有問題
講白了他表現出來的就是他的感受
但若妳們真的大吵起來
妳說出的無非就是這些 妳為了家庭的"犧牲" 或是說 "奉獻"
妳甚至覺得妳花出的這些時間值得他虧欠妳一輩子
因為妳的計算就是如此
然而真是這樣嗎?
他就沒付出嗎?
只因為他付出的是錢 就不能跟妳一樣 一直在算*複利*嗎?
妳有注意到妳到現在還一直在算複利, 且打算繼續算下去嗎?
隨這小孩長大, 隨著先生收入增加及他支出增加
隨著妳工作相對輕鬆
妳卻還一直在算複利, 好像這輩子活得越久他就欠妳越多。
而在當時那明明是妳的選擇
還不是他最想要的選擇
建議拉
認清事實, 不想要老公輕視妳
方法不是拿自己多可憐,犧牲多少,怪罪對方,情感勒索對方
倒不如讓自己可愛一點
有些人賺得比較少, 還是能拿捏先生拿捏得死死的
靠的不是吹自己養小孩多偉大, 或是哀自己有多犧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29.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27400079.A.E19.html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29.87 臺灣), 09/27/2024 09: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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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就是嫌原PO工作差
從此角度, 實在是如果原PO能力好,收入佳
整個走向就會不一樣
沒那個收入,就接受現實
一直拿莫須有的自己能賺很多
實在沒什麼意義
當然,如果就是希望收入高的另一半無上限cover自己
就會變成原文那樣
反正都是對方沒幫自己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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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這件事就是量化一下雙方的付出
然後看先生說的是否是事實。
當然不代表事實就應該講這種話
但是, 事實和謬論 還是有差異的。
簡言之
講一個實際付出較低的人廢,還是講一個實際付出較高的人廢
兩者完全不同
而從原PO提出的大多是 "因犧牲而沒收獲或付出"的
1. 推測撇除這個部分, 她相對付出較低
2. 而犧牲這件事又是她的選擇, 非先生的首選
3. 而她在犧牲前, 也有過選擇自己的工作, 但是工作失利
在那個時候, 先生負擔較多家用, 請外援幫忙。
而原PO工作不順,又不喜歡沒邊界感的婆婆(不願忍,也找不到其他外援),
亦沒錢外包。 (真有那個收入能力,外包就解決問題了,但她賺少)
所以在先生眼中,她只是合理分工下去負擔了較多的家務。
甚至是先生配合去滿足她或是幫助她 , 並不存在原PO犧牲加持。
然而她卻是以犧牲,和假設的能賺很多來給自己加持
所以建議才會是
許多賺少的 並不是靠吹自己貢獻度來打平衡
而原PO的做法卻是如此
何不思考就承認自己賺少, 有時候吹捧讚美會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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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文 就是惆悵沒有選擇經濟
再來一次建議選擇經濟 (但她明明就換過了自己覺得有錢途的工作,只是失利)
小孩送公托選擇不佳, 應該選可以晚接的
所以..說是早療綁家長時間, 不合原文邏輯
而托育這種事分明不是無解的
事後後悔當時不願意花錢, 其實就是當時收入不夠才作的決定
(換個180~200的 問題就解了)
那比較像另一個網友在說自己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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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早療 然後建議選可以七點半接小孩的?
時時陪伴小孩原PO自己都說不是最佳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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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態度 當時就是外援、外包, 雙方選有錢途的工作
她自己都不要,或不行 然後怪人家?
是不是只有配合她想要的才好棒棒?
沒有人拐騙她做選擇, 反而是先生當時多出家用配合讓婆婆回家欸
要說後悔, 也是原PO後悔自己做的選擇
真不要牽拖別人
而她現在這些
某方面來說不是間接表示當時應該採取先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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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是自己的選擇
你想要的未必是對方想要的
卻還要把自己想要的包裝成犧牲來更多的要求對方
一點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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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把小孩擺第一位是你說的
我要表達的是, 她選擇過她覺得有錢途的工作, 但失利了。
你可以回顧一下她做的選擇
1. 因為男方找到收入較高的工作, 她也想換工作, 所以待男方工作穩定,找到房子後。
請育嬰假順勢離職。 (離職前把該請得請滿,補助拿滿, 很正常。
先離職拿的是無業補助,育嬰假拿的是育嬰補助, 先育嬰補助還可再請無業補助)
2. 她找了覺得有前途的工作, 後發現需要經常加班, 所以先生找外援。
她當初就試著找過課後保母,和其他解方。
(表示外包在當時就有考量, 你的顧慮太多了,根本不是她的現實。)
(而她現在後悔沒花那個錢, 就收入不夠啊)
如按妳所說, 小孩遲緩不具備外包條件
那她文內說因為發現要加班而請外援, 及後悔沒貴一點也外包
就根本不成立
小孩不具備外包條件 及 後悔沒貴一點也外包
完全衝突欸
她自己都沒說,
反倒是一些板友一直說小孩不具備送外包條件、應該把小孩擺第一..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 當成 別人的現實好嗎
還是說這些人想做的是噓原PO :
有遲緩兒怎麼腦袋還想 "早知道就外包"
應該被小孩綁住, 就是要在家當"孝子"阿~~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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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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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1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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