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為了先生發的文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我只是你的愛人 不是敵人)時間4月前 (2024/07/26 14:25), 4月前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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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先生的個性 非常愛惜自己的物品近於偏執 以下引用原文: “在這之前,他已經為千八自製了用伸縮桿撐起的遮雨套,我為了善盡保管他物品的責任 ,出門前和下班回家後,總要多幾道“工序”,直到把千八停妥,才能安心進租屋處的大 門。 “ 老公甚至為了腳踏車 自製伸縮桿撐起的雨套 在借車之前 就知道先生為了維護這台車 用了多少心思 換作是我 既然要借,就一定有配合物主的心理準備 (都知道物主是那樣龜毛了) 不然就不要借,自己買一台 (而且妳也說,每次為了停先生的車,還要多幾個工序。感覺妳自己也認為麻煩) 原文有點在強調 這台車的價值只有一千八 但妳明知道 先生惜物的個性 跟本不在於單車價格 都看到他是如此愛惜了 為何還要拿 這只是一千八的腳踏車來說嘴呢? 換過來說 如果對妳而言 只是一千八的事情 其實可以自己買 就算結為夫妻 然仍是不同的個體 嘴巴雖然說沒有想要改變對方 但作法上 是否真的有做到尊重彼此的差異? 例如惜物這個習慣 我彼此認為尊重的界線在於: 妳的東西,妳有妳自己處置的方式 他不能強迫妳照他的標準 但老公的東西 如果妳要使用,就應該尊重他的作法 當然其他相處部分 原po沒詳細描述 我就不知道也不腦補了 只針對老公的習慣 和”千八”這台腳踏車的處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78.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21975111.A.6DD.html ※ 編輯: werttrew (223.141.78.253 臺灣), 07/26/2024 14:32:40

07/27 00:44, 4月前 , 1F
這解法就是分開用分開買 到最後就直接分開
07/27 00:44, 1F

07/27 20:38, 4月前 , 2F
我也覺得就變樓上這樣了,什麼都分開
07/27 20:3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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