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夫妻資產分配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拆了?簡單了)時間3月前 (2024/06/13 02:00), 3月前編輯推噓3(3035)
留言38則, 8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2/46 (看更多)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43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妳老公家給的,給誰?給你老公 既然給了妳老公,那當然是他的收入 他的收入他愛怎麼花隨他 這其ㄧ 你的薪水是你上班出差賺的 公司給妳的勞務報酬,是妳的收入 妳的收入妳愛怎麼花隨妳 這其二 Ok 我們回歸原點 各自收入各自私人處理 你沒有必要分他一半薪水 他也沒必要拿家裡的錢分妳 但妳要跟他討論的是 接下來家事的分配 以及家用的分配 家用建議一人一半,公平 家事的話,畢竟人家平日白天帶孩子 妳又常常出差 您放假回家就當多陪陪小孩 家事育兒多擔待點,也就是了 這樣應該算公平吧? BTW 原PO沒說要離婚吧 談剩餘財產分配是離婚才會有的議題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97.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8215239.A.7AF.html ※ 編輯: breathair (42.76.34.57 臺灣), 06/13/2024 06:40:01

06/13 08:46, 3月前 , 1F
家用和育兒女方可以多出一點 畢竟出差期間都是男方
06/13 08:46, 1F

06/13 08:46, 3月前 , 2F
06/13 08:46, 2F
你說的沒錯 但要先回到基準點 各人收入各人決定的這個基礎上 再來討論家用跟家事的分攤處理 ※ 編輯: breathair (42.76.34.57 臺灣), 06/13/2024 09:39:59

06/13 10:11, 3月前 , 3F
這篇做法也不錯 女方覺得拿錢給男方有剝削感 那就一
06/13 10:11, 3F

06/13 10:11, 3月前 , 4F
起扛家務也行 這樣對方剝削感會少很多
06/13 10:11, 4F

06/13 11:21, 3月前 , 5F
所謂薪水分老公一半?那是離婚時才在講分財產吧。沒
06/13 11:21, 5F

06/13 11:21, 3月前 , 6F
離婚前,這女生薪水應該是她高興怎麼用就怎麼用。
06/13 11:21, 6F

06/13 11:21, 3月前 , 7F
當然她應該要分擔一半家務工作跟家用的錢,但沒到75
06/13 11:21, 7F

06/13 11:21, 3月前 , 8F
萬這麼高吧。
06/13 11:21, 8F

06/13 12:38, 3月前 , 9F
一般是也不用給到75萬這麼多,但這應該也是他們原本
06/13 12:38, 9F

06/13 12:39, 3月前 , 10F
講好的方式,現在看男方家有給男方資產才想降低就比
06/13 12:39, 10F

06/13 12:39, 3月前 , 11F
較難看了些,
06/13 12:39, 11F

06/13 12:40, 3月前 , 12F
而且仔細看內文給的那75萬是包含老公自己開銷、家用
06/13 12:40, 12F

06/13 12:44, 3月前 , 13F
和小孩費用,等於是用約1/2的錢去負擔3/4左右的開銷
06/13 12:44, 13F

06/13 12:44, 3月前 , 14F
,老公並沒有很怎樣佔便宜或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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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4:36, 3月前 , 15F
要說75萬高不高,版上各位養0~5歲小孩一年要多少?
06/13 14:36, 15F

06/13 14:37, 3月前 , 16F
或者非必要的娛樂費不算在內,只以存活所需金額算?
06/13 14:37, 16F

06/13 17:43, 3月前 , 17F
如果非必要娛樂不算,又讀公幼或非營利是真的滿省
06/13 17:43, 17F

06/13 17:43, 3月前 , 18F
啦,只是我們夫妻工作都忙,寧願花錢買輕鬆省事,額
06/13 17:43, 18F

06/13 17:43, 3月前 , 19F
外的活動費用、玩樂的錢加一加也是蠻可觀的
06/13 17:43, 19F

06/13 17:45, 3月前 , 20F
75萬不夠用的話 前面討論串那個日本博士....
06/13 17:45, 20F

06/13 17:52, 3月前 , 21F
到底要花多少錢最終還是取決於怎麼生活;另外就是
06/13 17:52, 21F

06/13 17:52, 3月前 , 22F
所謂家用有沒有包括保費水電費稅金(所得稅以外)
06/13 17:52, 22F

06/13 17:52, 3月前 , 23F
管理費等固定開支?我家這些加一加,平均起來一年可
06/13 17:52, 23F

06/13 17:52, 3月前 , 24F
能也要20-30萬
06/13 17:52, 24F

06/13 17:53, 3月前 , 25F
這些到底是從先生還是太太的75萬中出,差滿多的
06/13 17:53, 25F

06/13 17:57, 3月前 , 26F
所以我看到她這裡寫40萬舊覺得低到很奇怪
06/13 17:57, 26F

06/13 17:57, 3月前 , 27F
但如果把這寫到超過70萬,她的算式還會更虧
06/13 17:57, 27F

06/13 17:57, 3月前 , 28F
我之前看過不少單薪家庭,這些固定支出直接從有收入
06/13 17:57, 28F

06/13 17:57, 3月前 , 29F
方的帳戶扣繳,所謂的「家用」可能只含日常消耗品和
06/13 17:57, 29F

06/13 17:57, 3月前 , 30F
菜錢等甚至衣服或是娛樂費都另外算,所以家用的定義
06/13 17:57, 30F

06/13 17:57, 3月前 , 31F
到底包括哪些真的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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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8:27, 3月前 , 32F
就,怎麼算都很奇怪,主外的一方80%日子都不在家
06/13 18:27, 32F

06/13 18:27, 3月前 , 33F
經濟方收入150萬,給40萬維持家用,眾媳婦會給過嗎?
06/13 18:27, 33F

06/13 19:35, 3月前 , 34F
這就要看原po家用包含哪些。不然40萬其實真的不高
06/13 19:35, 34F

06/13 19:35, 3月前 , 35F
我覺得她很可能有低估....
06/13 19:35, 35F

06/13 19:58, 3月前 , 36F
如果給75萬要求主內的包山包海我是覺得有點過分,
06/13 19:58, 36F

06/13 19:59, 3月前 , 37F
但如果75萬只含先生跟小孩的餐錢跟日常消耗品,就
06/13 19:59, 37F

06/13 19:59, 3月前 , 38F
還可以吧
06/13 19:59, 38F
嘛.. 我覺得但凡牽涉到有人覺得不公平,不滿 最好一切回歸原點,先財務各自獨立 再一起商議家務家用分攤比例 比起全部掺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簡單多了 ※ 編輯: breathair (42.76.34.57 臺灣), 06/13/2024 20:14:43
文章代碼(AID): #1cQU97Ul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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