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該如何向先生說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看三小....朋友 )時間15年前 (2010/11/29 21:57), 編輯推噓18(31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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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bawen (屏翳)》之銘言: : 標題: Re: [苦惱] 該如何向先生說明? : 時間: Mon Nov 29 21:38:30 2010 : : : 我是這篇的原po : : 其實要說原po也不算, : : 因為第一篇文章是我幫朋友代po的。 : : 之所以在第一篇沒說我是代po, : : 是因為我覺得就算我說了,也沒幾個人會相信。 : : 甚至還會拿這點來"開玩笑"。 : : 那麼我為什麼現在還要出來說明呢? : : 因為我很驚訝的發現,原來會有板友去搜尋getmarry上我的PO文, : : 以此來推斷一些什麼。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啊 : : 我想大家還是就事論事比較好,就原文給的內容去給意見 : : 跟這個ID其他的PO文有什麼關係呢? : : 有很多隱情是當事人無法一一說明更無法細說的,(要不然就不會請我代PO了) : : 我幫這位好朋友代PO的目的是要徵詢大家意見, : : 到底要不要跟丈夫坦白,而不是希望只得到鞭打來使她心裡好過一點的。 : : 這個板的板友們都很熱心,但是我想人肉這ID或者鞭打當事人, : : 對於當事人都是沒有幫助的。 : : 所以推噓文中有幾位比較中肯的朋友(例如Docy),很感謝您們提供的意見。 : : 至於只流於謾罵或譏諷的朋友,很感謝您讓我學忍辱消業障。 : : 所以我本人是今年三月結婚沒錯,跟先生感情很好也沒錯, : : 但是說明以下幾點: : : (一)我朋友不是同性戀。是的話她就不會結婚了。 :    (因為有一位朋友先提出這個可能,下面就有一堆跟著這話題走的人, :     拿這個來鞭打當事人,我真的是看得哭笑不得 XDD) :     : : (二)我朋友是有打算要離婚。 : : (三)不生小孩是雙方的共識,沒有誰拖累誰、耽誤誰的事情。 : : (四)沒記錯的話,我朋友比我早結婚大約一年半到兩年。 : : (五)沒有所謂分手暴力的事,兩個人都沒有暴力傾向。 沒有暴力傾向的人 忍到火山爆發 會一鳴驚人 囧 : : (六)看過大家的意見之後,我朋友決定不告訴先生了。 : : : : 各位板友可以在桃園板、教師板、笨板、靈學板看到我的蹤影, : : 也可以用我這個ID查到我的部落格,甚至查我的IP(是說應該也沒人那麼無聊吧XD) : : 我不怕查,反正當事人不是我,而且我跟我先生感情是真的好得很XD : : 只是,我只能說大家從其他板上得到的資訊, : : 絕對不是當事人本人。 : : 所以對於這件事的分析上來說那是沒有幫助的。 : : : : : 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婚姻走到這地步, : : 現在只是想尋求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 : 當事人當然知道這種話有多傷人,要不然就不會上來問,而直接講了。 : : 而且連身分完全都不敢暴露,需要我來代替她徵詢意見。 : : (匿名帳號?我好一陣子沒上這裡,不曉得重新開啟沒有, : : 但就算有,我的朋友也不願冒著會被匿名帳號備份的危險來貼文。 : : 她寧可相信我,所以把文章寄到我的信箱,再由我張貼。) : : 匿名帳號備份 不會危險吧 囧 : : 所以結論是,我的朋友已經收到大家的建議了, : : 備份的可以繼續備份沒關係,除非我朋友叫我刪第一篇, : : 不然我不會刪掉第一篇。 : : 就算刪了第一篇,這篇我也不會刪,這篇也可以幫我做個備份 XD : : 任務已經達成,感謝大家幫忙。 : : 我幫你備份好了喔 ^^ : : --- : : 至於某些謾罵得太厲害的例如什麼運動鞋的朋友.. : 請自重,當然我也不會怎樣啦, : 只是我覺得要有點口德,對自己比較好。 :) ................................正好是社會觀感啊 洩洩指教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8.169.71.41 : 推 Adinger:推~ 11/29 21:41 : → condenza:正是因為你po的內容 這個問題就是會和你getmarry的相關 11/29 21:43 : → condenza:不用怪板友 11/29 21: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3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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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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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你po的內容 這個問題就是會和你getmarry的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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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怪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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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責怪板友的意思,只是想澄清大家從別的地方得到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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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是錯誤的。謝謝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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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妳朋友擔誤男方14年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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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還是不知道,你這篇文章是否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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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這篇文章也是騙人的?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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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你po文,以及你朋友最後的答案...痛苦的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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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愛的人在一起,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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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確很多閒人會去查ID,波文者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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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其所愛 愛其所擇 是最簡單也最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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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這個版 其他版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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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算離婚那就是快刀斬亂麻吧 人生有幾個14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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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想像對這個人完全沒有愛可以一起生活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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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分手的方法,應該去BG版,那裡比較可以獲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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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大何故如此不信任別人@@建議可看詐欺遊戲,學習神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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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篇也是來求分手的:#1Cywma-X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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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樣 現在結束永遠不會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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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所有版上的人,對任何人po文,都是採取善意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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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次說的不清不楚,讓人誤以為是本人;這次我怎知道你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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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又來誤導我?是你自己po文的,就自己承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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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也是一種成全 如果她對老公有愧疚就快點放了他吧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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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要離婚 就攤開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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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都相信每個波文的都是說真的,後來才知道有個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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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根本是波想像文,讓我很傷心,感覺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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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時候毀過自己發文信用XD我在本版也就這兩篇發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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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才兩篇就打臉了...這比例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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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leprosy說的 有些人很愛查以前的文章拿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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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那邊得到的受傷經驗,不能套用在其他人身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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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好像也知道賴皮大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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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波不用擔心,我不是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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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不說清楚還怪人家查你ID,是在耍人嗎?況且ID也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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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查的,你去年才PO了一堆結婚的文章,有版友有印象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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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文? 誰? 我也被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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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我承認我是看的網友推文才去看你的文章的,雖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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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lodypiano 來自: 114.32.233.114 (11/2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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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看到樓上的發文 我不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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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5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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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出現要一半財產?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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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來是怕分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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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的一半財產XD板友們不要再自我補完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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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分財產啊~ 我是針對原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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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就現有的資料提供意見,其他的不要多加引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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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訴請離婚 對方沒過失 要分一半財產 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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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這句,我決定等下給噓~ 現在用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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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不是美國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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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還停留在美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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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下面有人要對一半財產的事情加油添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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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我不怕噓,如果能解開朋友心結、幫助她的話都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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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啦 要留口德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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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囧 勸你離這個朋友遠一點 如果你真的是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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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這麼認真幫我備份了,還在乎噓或推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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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不過我覺得如果覺得自己應該補償對方,或許可以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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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給老公, 畢竟錯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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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ah大建議,我朋友會看到您提供的意見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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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第一篇文不誠實在先 這篇文說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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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卻又"忍辱"...如果妳不是本人,那請問辱的是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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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3:41, , 132F
這種朋友能勸的早勸了 十幾年的自欺欺人 不蠢不過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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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虎做倀 莫此為甚 還好意思說是幫助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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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3:44, , 134F
口德,業障,佛教,你自己的作為呢?神X才拿這些來嚇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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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皮大說的那個愛人肉的大家都知道,在下也挺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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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3:55, , 136F
話說這代po...oba板友如果我是妳,我會考慮跟這朋友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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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人太不把別人的感受當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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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貼我的ID嗎?害我還測試一下是不是控制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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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到人家提我的ID都有恐懼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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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28, , 140F
我覺得第一篇真的寫的超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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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到除了能讓人鞭以外,也沒有甚麼多餘的可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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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31, , 142F
沒有重點真的除了討鞭也討不到什麼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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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35, , 143F
光是不是有打算要離婚就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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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42, , 144F
很高興你朋友決定留點口德並減少業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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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45, , 145F
不過還是可以跟朋友先生談談學習忍辱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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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忘了和朋友說說關於對消除業障的想法!
11/30 00:51, 146F

11/30 00:56, , 147F
代po喔~~
11/30 00:56, 147F

11/30 01:21, , 148F
我覺得妳也不是新手了,在PTT ,ID本來就是代表個人的東
11/30 01:21, 148F

11/30 01:22, , 149F
西!"代PO" 三個字很難嗎?也不能怪人家去搜妳的舊文章
11/30 01:22, 149F

11/30 01:32, , 150F
我支持你,感覺你很理性,也不理解為何很多噓文拉不下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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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lodypiano 來自: 114.32.233.114 (11/30 02:07)
文章代碼(AID): #1Cyx58vI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Cyx58vI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