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盜小君)時間15年前 (2010/09/19 15:59), 編輯推噓109(11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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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 我又來當烏鴉了 : : 板友很善良,看到"道歉"兩個字就心軟了 : : 我也知道有人要說我窮追猛打,請先別急,看我下面寫的可有一句非事實? : : 要對我不爽也好,要像板友說的裝皮,或是把臉轉過來給我打也好 : : 我的興趣不是打臉 : : 一如我一貫所言,我喜歡把事實弄清楚,把迷霧撥開,不讓人指鹿為馬 : : 這句藏了兩個字板友也許沒注意 : : "濫訴" : : 檢察官法官意見都還沒出來,你就知道是濫訴?還是這又是你的情緒發言又帶到這裡? : : 一如組務判決Prius案之前,你就先把"關閉推噓文"的帽子扣在他頭上嗎? : 反對刪除推文的申訴案是他提起的,如果組務同意他的見解, : 關閉推噓文當然是接下來的選項。 : 你覺得你的文章可以被別人亂推亂噓我並不這麼覺得。 〝反對刪除推文〞並不等同於Prius是在〝要求關閉推噓文〞。 板主在這部分故意把兩者等同化的講,有點在混淆視聽, 所以的確是在扣了一個帽子給Prius板友。 至於板主贊同文章作者刪除推文與否,這部分我不予置評。 : : "不可任意刪修推噓文"等同"關閉推噓文"是你個人見解吧? : : 而且我真的覺得你把這放第一條真的是避重就輕 : : 大家真正質疑的公告內容,簽名檔,板主發言態度,威脅文等等就先被你擺一邊 : : 提個不痛不癢的板標問題? 所以現在板標就比較漂亮? : 是,本人就是覺得拿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叫濫訴。 : 我知道那是個人權利,我也沒有要求各原告要撤消告訴, : 我也知道指名道姓會被告。 : 好,今天發了一封語焉不詳的警告文是我的善意,既不提 : 原告是誰也不說誰被控告,你可以說我自己有立場不中立。 : 除了「早安」以外,接下來的「今天天氣很好」都不算中立, : 蓋太陽很大有人覺得很舒服怕長斑的女孩子們卻討厭得要死呢。 : 出於善意我出來警告發言者要謹言慎行,當然你可以說我的 : 言論偏向被告的一方,在這一點上我承認我不夠中立。 : 那個婚姻板的板主不會偏心自己板上的板眾? ^^^^^^^^^^^^^^^^^^^^^^^^^^^^^^^^^^^^^^^^ 這句會很引人遐想....尤其是:《偏心〝自己板〞上的板眾》 請問板主,哪裡可以領婚姻板板友識別証?! 還是哪裡可以辦理記名登記的?! 不知道沒領證和沒記名的板友會不會很容易就被您排除在自己板上的板眾之列?! 會這麼問,是因為很多人對您所謂的〝自己板上的板眾〞的定義有很大的疑惑存在。 : : <<<婚姻板週五:色情‧色情‧颱風夜>>> : : 你曉得有板友告板友,那你清楚內情嗎? : : 如果清楚,你為什麼不澄清? : 「我為什麼要冒著沒事跑法庭的風險」在板上講清楚? : 讓大家都閃得遠遠的唯獨板主一個人站在那裡當箭靶? 沒有人要您當箭靶,大家只是希望的身為板主的您,對於事情的處理方式上, 就算你不想講清楚,但也請你不要故意搞模糊。 這點會很難做到嗎?! : : 如果不清楚,你怎麼能憑一點風聲就濫發公告? : : 該文雖然改標題刪推文又兼鎖文,但是消息來源仍然只是"風聲"嗎? : : 以下為l板主原文之一部份 : : "這..........誰告誰誰是誰誰又是誰呢? 誰是原告誰是被告我都不知道, : : 只是聽到有這樣的風聲而已。還是你知道誰在告誰? : : 聽風聲拉警報這是情報單位的義務吧? (強辯中)" : : 所以你自承強辯囉? : 是不是濫發,你可以向組務申訴。 : 我覺得有必要,我就發公告。你覺得公告影響你當鄉民的權益, : 我向你道歉,你說是濫發,我只能尊重您的判斷,但不同意。 公告濫發與否,我不予置評。 但懇請您日後公告時,可以誠如你所說的,不會再帶有個人情緒言論去發布公告。 又,公告發布,有些事實您自己都不清楚時,您所謂出於善意的公告可否請您小心措辭, 不要製造模糊地帶讓板友臆測,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事端呢?! : : ok,你沒提到誰告誰,但是大家紛紛猜測之際,你也沒制止啊~~ : : 不要說沒看到,明明兩位板主還跟著推文聊天咧 : : 一邊幫來信要求的板友刪除推文,一邊又任憑流言在公告文下流竄 : : 一個板主發文要大家小心釣魚 : : 一個板主又看大家憑著公告文幾句若有似無的話捕風抓影? : : 要說你覺得鎖文不給人討論很小氣,那很有意思 : : 我剛好前幾天有請教r板鎖文的問題,所以有觀察了一下 : : 公告文或判決文過去鎖文的比例大約是4:6 ~ 6:4 : : 怎麼你鎖那另一半文的時候就不覺得小氣? : 因為我沒有被板友指著鼻子罵的文章,鎖起來當然沒有道德風險。 : 被人罵的文章,要讓人家罵到爽或者罵到不爽沒力為止。 : 所謂「小氣」指的是這件事。 : : 而且鎖文根本就沒有個依據 : 鎖文從來沒有依據。 如果板主堅持鎖文沒有依據,OK啊! 但前提是請保證鎖文不會淪為板主公器私用的工具。(畢竟板主和板友的權限並不對等) 又,因為鎖文沒一定依據,被鎖文的板友和在被鎖文章底下討論的板眾,這些人在板主 主張大鳴大放的發言下,其言論自由是否被板主侵犯,這有很大的爭議空間。 反正鎖文沒依據嘛~誰知道是不是看板主自己心情爽或不爽才去鎖的呢?! 對吧?! : : 美其言是板主權力,另一方面會不會被有心人拿來當操弄工具? : : 這個更好笑,我真的笑出聲來 : : "態度不好"跟"謙卑以對"中間還有好大那麼一段差距 : : 是有哪一位板友要求你"謙卑以對"了? : : 然後你最後加那兩句就是謙卑以對嗎? : : 如何改進?板友提出的疑問與建言,你一條也沒回啊 : : 就改了個板標,講說要謙卑以對,要改進 : : 請教板主是要改什麼? : : 可以具體一點講清楚嗎? : 這個要求一點都不具體,請問我應該怎麼具體說清楚? : 能請您提個「loser1板主改革腹案」供在下評估可行與否嗎? : : 在r板主所發 #1CahSQjU一文中 : : l板扯到某政黨,後要求刪推文,而板友也點出違規 : : 噓 medoom:L板主違反版規二、2 09/17 10:31 : : 所以最後這句是要示範怎樣踩邊線嗎? : : 另外後半段當然是對本人指出l板主數度違反板規1.1的回應囉 : : 如果要這樣玩,板主要不要每篇都聲明有哪些板規"你沒犯"的 : : 要不要也出個範例教大家踩邊線? : 我當然不會教大家如何踩板規邊線,會踩的就會踩。 : 對於犯板規一的文章,我很感謝您每篇都仔細的替我數字數, : 希望您繼續努力。 : 所有板友不足五十字,你幾時看見我簡單明快的就把它給刪除了? ^^^^^^^^^^^^^^^^^^^^^^^^^^^^^^^^^^^^^^^^ 這句話很怪! 板眾是否有遵照板規發文,是否違反板規,這些本來就是板主要依照板規執行的板務。 若有人違反板規,板主處理板務時未盡職責地逕行處分就已算失職了,沒想到板主卻 還敢拿未盡職責的行為出來說嘴,這讓人不得不去聯想: 難道板主故意失職是因為要替自己違反板規解套?! 既然當了板主,就請尊重板規的存在,如果板主自己都不尊重了,還想拿板規來管板, 這不是很奇怪嗎?! : : 署名"板強"的身份是板主還是板友呢? : : 我個人不覺得這樣的道歉有誠意,也感受不到一絲謙卑的意味 : : 充其量又是另一篇玩弄文字遊戲的文章 : : 另外我也想請教 : : 所謂"魔教光明左右使"的身份是什麼? : : 是l板主跟r板主私人參加社團中的職份? : : 是l板主跟r板主私人的綽號?(用在公告文中恰當嗎?) : : 還是說兩位把婚姻板當成魔教? : 是,本人的惡趣味對閣下造成困擾,下篇發篇公告範本 : 以利日後遵循。 : : 既然你沒有提出具體的問題改善方案,我就在這裡提出幾項來請教 : : 1.未來公告文用語可否明確?是否仍可任意曲解?(e.g.無聊 ==> 沒得聊天) : 答: 因特定需求當然不會明確,如同歷史上各類政治文告 : 必然模糊。 板主對語言的藝術所修練的等級還真高,尤其是對於〝廢話〞這技能點的最滿! 廢話的定義: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話, 看起來好像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所以這段話聽起來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對於第一點,板主的回覆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 : 2.動不動嗆板友去罷免,出來選;算不算謙卑? : 答: 當板友叫板主自請下台,板主就會請板友去申請罷免,這當然 : 不算謙卑,這只能叫剛好。 : 日後謙卑作法: : 1. 沒看到。 : 2. 謝謝指教。 : 3. 順應民情自請下台。 : 請問你選那一個? 選4.請修正處理板務的行為和態度。 : : 3.板主可不可以因為自己情緒不佳就對任何文章開動威能連噓到X? : 不行。 : 雖然連噓是站方的混帳規定,板主除按錯以外不會使用。 : 如果文章作者不滿可以逕行刪除。 : : 4.板主鎖文的標準在哪裡? : 沒有。 : : 5.板主可以威脅板友嗎? : 不行,但煩請定義「威脅」。 : 今天 redddd 僅僅是舉例就被板友當成是威脅,人心是肉做的感受性很強, : 我無法向你保證那天會有那個心靈特別脆弱的人對任何文字感覺威脅。 為何L板主對於被質疑威脅板友的部份要拿R板主出來當擋箭牌呢?! 這是故意要迴避面對因為確實有不適切的威脅舉動而被小組長判罰一支警告的事實嗎?! 如果是,那R板主在此被拖出來,還真是無辜。 : : 6.簽名檔到底算不算本文之一部份?#1CaZIHTx 可否明確規範? : 1. 講過了,追訴文責時算本文。 : 2. 講過了,算字數時不算。 : 3. 講過了,是不是簽名檔板主會自由心證。 : 如有錯判,敬請板友檢舉。 : : 7.板友觸犯板規有水桶,板主除了道歉可有其他具體措施? : 此條文意不清,看不懂。 : 根據板主 loser1 jerry6969 申訴成功案例,本人曾致贈冤獄賠償 : 慰問 P 幣,要做更多就只有自請離職。 : 目前仍請您提個可行的草案建議。 R板主的水桶判定,L板主有表明完全支持。 那現今板友被板主誤判水桶而申訴成功已過數日,怎不見板主比照辦理的出面道歉並 公告解除水桶?! : : 8.#1CaG494l這可以算道歉文範本嗎? : 不算,那不夠正式,只能算另一篇正式道歉文的補充動作。 : 之所以沒刪掉只是要留給板友繼續責罵本人而已。 : : 9.板務判決前可以將申訴案內容帶來板上嗎?還是說以後申訴案一律轉錄一份過來? : 申訴案轉到本板會引發更多人不快吧? : 組務板 l_lifeplan 非隱板,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 願意轉錄我沒意見,引發板友不快就不要又怪到我督責不嚴。 : : 或許有一些本人思慮不周遺漏之處,有待板友補完 : : 謝謝 -- 或許幸福就是這樣,放肆的快樂與悲傷.... 我將我的幸福,傾注在此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it8554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34.233

09/19 16:03, , 1F
大推 被R版主誤浸的C版友 早就沉冤得雪 版上也沒有公告~~
09/19 16:03, 1F

09/19 16:03, , 2F
推噓文的修改、關閉與原文作者之間的關係,你似乎還沒有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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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4, , 3F
candyhill? 解水桶了? 這的確需要公告還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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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4, , 4F
在大街上罵人在巷子裡道歉 但連在巷子裡道歉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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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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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6, , 6F
我也覺得解除水桶沒公告很怪 不過c, m兩位板友都沒爭取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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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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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6, , 8F
假日二位版主都要陪家人,9/17(星期五)QQgirl才給candy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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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7, , 9F
就不敢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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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7, , 10F
說實話啦,才二天而己,這樣就被念;要求真的有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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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7, , 11F
樓上不用護了啦 版主明明有上線 都有發公告跟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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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8, , 12F
水桶被多關一分鐘都嫌多好嗎? c大說不定有很多言論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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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8, , 13F
事情有輕重順序,又不是24小時在線上;版主優先處理他認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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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事情。大家是沒有工作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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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又不是每個版友都會去看組務版 知道c大沈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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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9, , 16F
dj是很清楚板主作息嗎?可否請板主自行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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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09, , 17F
你可以罵版主沒有優先處理水桶,因為你覺得那是最高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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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真的認真解釋,多數版眾是不會為難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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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版上,應該很多人在工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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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0, , 20F
r版主的道次文,首段不就說他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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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jerry大的冤案,板主出面道歉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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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妳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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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大~我沒有罵人的習慣,我只是提出疑問,這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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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1, , 24F
老話一句,不用「善意」去討論,那只會讓版務更差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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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的「善意」就是逼版主下台,那就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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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大~您已經被板主警告過一次了。在此還懇請您不要將您自己的臆測套用在別人身上。 不管是誰要用善意逼板主下台(你說的),但至少,我沒有。 又,單純詢問板主未何還沒有解除水桶公告,這也會被認為會讓板務更差更差?! 這話會不會說的太嚴重了呢?!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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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眾也給予板主肯定,苦主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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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2, , 27F
小君,我是指出你還未了解全貌而己,請你多想想整個邏輯。
09/19 16:12, 27F

09/19 16:12, , 28F
也不用把工作或是現實忙這種事扯來水桶事件,明明版主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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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2, , 29F
因為版主和版務組都寫了很多次,小君你還是不懂。
09/19 16:12, 29F

09/19 16:12, , 30F
相信板主不是今天才知道誤判水桶申訴成功,有時間發文回覆
09/19 16:12, 30F

09/19 16:12, , 31F
d大~~大家是懷著善意阿~~你哪裡覺得是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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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怎麼定義? 只能一昧讚揚說"版主都在反省了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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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去推文了,沒時間去解水桶跟道歉?這...還蠻忙的嘛
09/19 16:12, 33F
※ 編輯: it855407 來自: 220.140.34.233 (09/19 16:17)

09/19 16:13, , 34F
可能要找個人,把整個邏輯與優缺點列出來才行;但不是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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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逼人下台嗎" 這樣才叫 善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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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3, , 36F
版務上的事情 而且我想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發文 所以也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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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4, , 37F
請d大不要再幫找藉口了~~大家眼睛沒有瞎...
09/19 16:14, 37F
還有 357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09/19 19:34, , 395F
pilione 可以跟你當朋友嗎?
09/19 19:34, 395F

09/19 19:43, , 396F
推P大 圍剿的人不是都消失匿跡就是裝作沒這回事的樣子
09/19 19:43, 396F

09/19 19:44, , 397F
也有些人推文道歉 不過 也有人推文道歉之後又繼續酸 XD
09/19 19:44, 397F

09/19 19:51, , 398F
眼睛雪亮頭腦清楚、懂得明辨是非的版友都是我的朋友~
09/19 19:51, 398F

09/19 19:55, , 399F
我有浮出水面 但是我的聲音大小了= =
09/19 19:55, 399F

09/19 20:04, , 400F
之前我也推過小君 雖然那是一回事 不過我只想說 不要讓人
09/19 20:04, 400F

09/19 20:05, , 401F
覺得又是一群小團體產生了 XDXD 雖然是很好玩啦 嘖嘖
09/19 20:05, 401F

09/19 20:06, , 402F
沒完沒了的迴圈才有趣 不過看來另一方已經不想玩了就是
09/19 20:06, 402F

09/19 21:11, , 403F
所謂的氣度,小君表現出來的才是有氣度!
09/19 21:11, 403F

09/19 21:11, , 404F
不要再說什麼小君擁護者,連我這路人都看不下去才想出來推文
09/19 21:11, 404F

09/19 21:18, , 405F
給ladyluck拍拍,非常時期,如果說有超過10個人有法律背景
09/19 21:18, 405F

09/19 21:19, , 406F
也不奇怪
09/19 21:19, 406F

09/19 21:22, , 407F
我們還是站遠一點,不要讓小君的文章焦點糊掉了啊~
09/19 21:22, 407F

09/19 21:31, , 408F
不管怎麼樣 跳過/閃避某人文章 比較有益身心健康
09/19 21:31, 408F
謝謝您的噓文,證明您既然沒跳過/閃避我的文章,也就表示我的文章無礙身心健康囉! 真謝謝您的肯定啊~~~ ^__^

09/19 21:34, , 409F
推回來(聳肩) 我從來都只站在對的那邊,沒有擁護誰,我相
09/19 21:34, 409F

09/19 21:34, , 410F
信很多看不下去的版友也是這樣XD
09/19 21:34, 410F
※ 編輯: it855407 來自: 115.80.255.201 (09/19 21:44)

09/19 21:56, , 411F
推回來 ;)
09/19 21:56, 411F

09/19 22:10, , 412F
嗯嗯 我相信很多看不下去的版友也是這樣 不過我也相信
09/19 22:10, 412F

09/19 22:10, , 413F
之前被認為是小團體的人 也是覺得自己從來都只站在對的那邊,
09/19 22:10, 413F

09/19 22:11, , 414F
到底小團體的定意是什麼?
09/19 22:11, 414F

09/19 22:11, , 415F
沒有擁護誰。 XDXD 科科 我相信一定會有下個迴圈出現的XD
09/19 22:11, 415F

09/19 22:12, , 416F
噗~ 上面這兩行回文讓我笑了,小君的修養真的很好 XD
09/19 22:12, 416F

09/19 22:24, , 417F
支持不支持不是非A即B,說擁護就貼標籤了,歡迎加入散兵團
09/19 22:24, 417F

09/19 22:26, , 418F
同意上兩行的回文,讓人覺得修養很好,我也笑了 ^^
09/19 22:26, 418F

09/19 23:21, , 419F
我很久很久以前有被水桶過....那個時候好像是要寫信去跟版
09/19 23:21, 419F

09/19 23:21, , 420F
主要求解除才會解,我因為不知道所以好長一段時間都不能PO
09/19 23:21, 420F

09/19 23:22, , 421F
文,後來再去研究了一下版規才搞懂,不知道現在是不是還是
09/19 23:22, 421F

09/19 23:22, , 422F
這樣?
09/19 23:22, 422F

09/20 00:18, , 423F
純粹幫推~~~~~~~~~~~~~~~~
09/20 00:18, 423F

09/20 00:41, , 424F
推這篇
09/20 00:41, 424F

09/20 00:54, , 425F
我覺得版主偏向"人治" 可是板友習慣"法治"(板規治)
09/20 00:54, 425F

09/20 14:40, , 426F
總覺得既然大家都有釋出善意 各退一步 就別追究這麼多了
09/20 14:40, 426F

09/20 14:43, , 427F
推啦 小君我支持你!!!
09/20 14:43, 427F

09/20 16:40, , 428F
習慣"法治"?人性很難習慣法治的,不然哪來的:法治
09/20 16:40, 428F

09/20 16:41, , 429F
不外乎人情?要說人情又要說法治,很矛盾。
09/20 16:41, 429F

09/20 17:55, , 430F
關於"故意跑很遠去告版友"這件事,小君是苦主
09/20 17:55, 430F

09/20 17:55, , 431F
但小君確實有提告了兩個版友吧?
09/20 17:55, 431F

09/20 17:56, , 432F
只是是"體貼地找較近的警局報案"
09/20 17:56, 432F
文章代碼(AID): #1CbSB9D7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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