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瓜母除三害)時間15年前 (2010/09/19 02:58), 編輯推噓30(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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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蘇珊。 ※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 "不可任意刪修推噓文"等同"關閉推噓文"是你個人見解吧? : : 而且我真的覺得你把這放第一條真的是避重就輕 : : 大家真正質疑的公告內容,簽名檔,板主發言態度,威脅文等等就先被你擺一邊 : : 提個不痛不癢的板標問題? 所以現在板標就比較漂亮? : 是,本人就是覺得拿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叫濫訴。 : 我知道那是個人權利,我也沒有要求各原告要撤消告訴, : 我也知道指名道姓會被告。 : 好,今天發了一封語焉不詳的警告文是我的善意,既不提 : 原告是誰也不說誰被控告,你可以說我自己有立場不中立。 : 除了「早安」以外,接下來的「今天天氣很好」都不算中立, : 蓋太陽很大有人覺得很舒服怕長斑的女孩子們卻討厭得要死呢。 : 出於善意我出來警告發言者要謹言慎行,當然你可以說我的 : 言論偏向被告的一方,在這一點上我承認我不夠中立。 : 那個婚姻板的板主不會偏心自己板上的板眾? 第一起告人事件,原告跟被告的都是你的版眾,有沒有偏心你自己清楚。 第二起告人事件, 不要說的那麼好聽你是偏心"自己版上的版眾"。 被告原告是不是你的版眾就幾種排列組合而已嘛, 原告、被告都是版眾 →1 原告、被告都不是版眾 →2 原告是版眾、被告不是版眾 →3 原告不是版眾、被告是版眾 →4 1→ 就第一起告人事件的情形 2→ 都不是版眾,沒你的事 3→ 你的版眾沒被告,也沒你的事 4 就有趣了, 如果原告不是你的版眾, 那婚姻版版眾被誰告,干卿底事? 所以理論上,版眾告版眾你才有出面的必要嘛, 而且你的出面也應該要不偏心,這裡很ok吧? 你上一篇推文說: 你知道原告是誰?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被告是誰。 原告很可能是板友他娘或者別的路人甲。 你如果都還不確定是不是婚姻版版眾相告的就發公告, 是里長伯嗎?很猴急嗎? : : 你曉得有板友告板友,那你清楚內情嗎? : : 如果清楚,你為什麼不澄清? : 「我為什麼要冒著沒事跑法庭的風險」在板上講清楚? : 讓大家都閃得遠遠的唯獨板主一個人站在那裡當箭靶? 所以你選擇講得不清不楚,儘管讓"某個人"背黑鍋也沒有關係? 你要講你就有查證的義務,這是你身為版主有發公告以及鎖文的權力, 與一般版眾身份不對等下,相對要負的高度查證義務! 不要說什麼箭靶不箭靶, 該篇公告下,網友不斷臆測影射、甚至開始人身攻擊的時候, 你做了什麼沒有? 你連個「請大家冷靜,目前還不確定原告,請勿OOXX」都沒有, 除了搞得人心惶惶,某人莫名其妙白被刮一頓外, 誰受惠了? 被誤會還被砲轟的人是衰死活該喔? : : 如果不清楚,你怎麼能憑一點風聲就濫發公告? : : 該文雖然改標題刪推文又兼鎖文,但是消息來源仍然只是"風聲"嗎? : : 以下為l板主原文之一部份 : : "這..........誰告誰誰是誰誰又是誰呢? 誰是原告誰是被告我都不知道, : : 只是聽到有這樣的風聲而已。還是你知道誰在告誰? : : 聽風聲拉警報這是情報單位的義務吧? (強辯中)" : : 所以你自承強辯囉? 你要不要乾脆承認, 你自己心理根本也覺得就是某人告的, 從頭到尾就是基於你自己的主觀認定,只是把它變成客觀陳述。 不然怎麼會有「特別挑偏遠地方」這種用句? 相對於第一起事件原告在台北提告, 分析如下: 「特別」→與原本的不一樣 「挑」→有用心設想計畫 「偏遠」→不是一般人認為的便利 →某人與原本的不一樣用心設計在不便利的地方告人 要真如你所說原被告是誰你都不知道,這一齣是哪齣啊~還能演喔!! 你不覺得你的婚姻版很喜歡搞霸凌這一套嗎? 不管有理沒裡,有一個開噓,其他特定人就會跟著補刀,並引以為樂嗎? (喔,好像是傳說中叫做小團體的組織) 你不覺得身為版主的你,放任版友互相用尖銳的文字攻擊諷刺, 造成今天要上法院才能解決的局面,你不也是共犯結構下的一部份嗎? 你真的沒有自覺嗎? 某爭議很大的被告人肉版友那次,你警告她叫她修內文、 這次大家影射攻擊某原告,你也把推文全部刪光, 這種搓湯圓河蟹掉的處理方式, 真的很天公地道嗎? 修了刪了就死無對證,那些人過了就沒事就不用負責任了是不是? 文責自負四個字好像無為而治, 但如果真的文責自負,今天還需要你發公告要大家小心嗎? 發文被噓要文責自負,忍下來或鼻子摸摸自己刪文, 推文踩線也文責自負,被告就找律師去跟法官哭, "小心無聊人士出沒"箝制言論自由最大的就是這個公告。 還有因為這件事情被影射,被罵的很難聽的人, 你向她道歉了嗎? #1Caus6r6 是的,你沒有提到她的名字、你也沒有指涉她,都是別人、別人, 但你才是罪魁禍首, 是你把版友間的事搬到版面上,變成版上的對峙, 是你的過失才把這件事情擴大變成今天的局面。 我個人覺得你相較另一個版主已經做得很好很多了, 但這件事情難道不能讓你正視你的管理有很大的問題嗎? : : 4.板主鎖文的標準在哪裡? : 沒有。 那可以麻煩想一下嗎, 也煩請順便跟那位不知道是左還是右的說一聲, 版主不同調就跟夫妻不同調一樣會有大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6.59 ※ 編輯: chun605 來自: 61.228.246.59 (09/19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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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左還是右的這句讓我笑出來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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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06, , 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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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原po猜測的那三行 也不覺得把板友的事搬到板面上l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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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作俑者 但是同意把那篇公告底下的推文刪掉不符合板主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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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責自負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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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錯字 聽從版友意見,把個人臆測刪掉,謝謝提醒。 ※ 編輯: chun605 來自: 61.228.246.59 (09/19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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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如果有人因為發表在婚姻板上的文字被告 那原告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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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婚姻板上看過文 所以理所當然是婚姻板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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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rl說:原告很可能是板友他娘或者別的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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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16, , 9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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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17, , 10F
板友他娘如果看得到文 不就表示板友他娘也是潛水板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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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22, , 11F
我推這篇 :) 不過有幾點滿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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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理沒裡,有一個開噓,其他特定人就會跟著補刀,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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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為樂」這句 我也有同感.不過你說的"小團體"好像有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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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代入都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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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放任版友互相用尖銳的文字攻擊諷刺」板主被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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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發功告警告板友被你說是「箝制言論自由」~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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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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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民方與鹼民方兩派小團體 還有為數不少的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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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29, , 19F
言論自由有界線,低價值言論(仇恨、挑釁、誹謗)本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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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30, , 20F
要低密度保護,版主做份際的拿捏,效果遠大於真的出事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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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31, , 21F
再用官司恫嚇方式要大家注意份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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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33, , 22F
寒蟬效應理論(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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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34, , 23F
推這篇 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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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36, , 24F
其實板規2-3已經對人身攻擊有相關規定 板主照著執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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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41, , 25F
哈哈 c大說得好 我是散兵(舉手)! 再推一次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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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42, , 26F
簽名檔可以規避板規?板主可以規避板規?兜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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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3:44, , 27F
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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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4:41, , 28F
要跟應用文範本一樣發公告~那...婚姻版公告流水號要怎麼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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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公告的人還要壓日期簽名~所以公告不可以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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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9:15, , 30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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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9:40, , 31F
我曾經是刪修推文被困擾者,之所以還不是被害,是因為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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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有去提告,但刪修之後的文章反而讓我陷入無法舉證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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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曾去信詢問版主,他也是說刪修推文本是作者的權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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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刪修推文造成斷章取義或法律事件,該如何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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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 我不是學智財的,對著作權也沒有研究。 但光對條文文義解釋:「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事實上這裡的po文稱不稱得上著作都要再三考慮。 退萬步言,假設有著作權好了, 依我對目前實務上運作的瞭解, 著作權的範圍是以著作權人著作創作的範圍為界線, 沒有擴張到與著作相關的非著作內容部分。 推文既不是發文人的著作內容, 何以有刪除的權利? 前幾篇文所舉的例子「畫了一幅畫,有人用屎抹畫」之類的言論, 一來何以說別人的推文是屎,縱使主觀認定是屎, 又何以說是「抹」畫,真要講充其量就是在畫旁邊拉了一泡屎, 又不是就畫的整體性做變動,與畫本身也沒什麼相干。 提倡幽默之語:何苦與屎計較? 回到刪推文, 舉證困難請版主說好了,我想看他怎麼說。 現階段在婚姻版就要學會一邊看文一邊把認為重要的地方備份, 要不然就回文吧,爽快省事!:D ※ 編輯: chun605 來自: 61.228.246.59 (09/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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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感謝您的專業意見,我之前是有備份啦,也認為自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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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錯字與排版 ※ 編輯: chun605 來自: 61.228.246.59 (09/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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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反309之類的條文,但就是有人提起,雖然不怕,但不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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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8, , 37F
法院的麻煩事上身,所以我也「負氣」離開此版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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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0, , 38F
[認同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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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3, , 39F
版主回應你了 但是我看到回應 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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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40, , 40F
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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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51, , 41F
一方是有個版可以呼朋引伴的小團體 誰推/噓得贏這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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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52, , 42F
送你一句話:二害相權取其輕、二利相權取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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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55, , 43F
只是每個人,認定誰輕誰重不同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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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57, , 44F
看了回應真的會吐血...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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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1:35, , 45F
推~~ 我只希望版主中立非假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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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2:01, , 4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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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2:14, , 47F
版主對版眾的認定讓我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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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27, , 48F
這篇超有趣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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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52, , 49F
回D大 PTT站方有規定原作者可刪除語意連貫的推噓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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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53, , 50F
而婚姻板則是更嚴厲一點 要刪就要刪同ID的全部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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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53, , 51F
這樣的規定也是為了保護板友 以免遭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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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54, , 52F
原作是否可刪推噓文 請參考#1CbM00hx及以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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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4:21, ,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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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10, , 54F
嗯...其實也有可能是聽到風聲時,風聲是有指出明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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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12, , 55F
的,之後才知道對象不確定,所以版主有承認並道歉自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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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14, , 56F
很大,所以知不知道是誰就別窮追某打了,我相信版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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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14, , 57F
自己錯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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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46, , 58F
這個可能可以解答很多版友的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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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47, , 59F
樓上的推文搭配 #1Cb16tLm 服用 感覺非常有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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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55, , 60F
我只是說可能喔..
09/19 15:55, 60F

09/19 16:14, , 61F
樓上 「可能」是沒辦法解答很多版友為什麼 你自己是這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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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15, , 62F
風波的當事人之一 難道還沒學到教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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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21, , 63F
我也想問樓樓上 為什麼po道歉文的是ci板友而不是你本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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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25, , 64F
因為在我之前c就直接先po了,同樣的敘述發表兩篇很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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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26, , 65F
面,所以我直接對小君道歉,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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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28, , 66F
好奇怪喔...捅人家一刀以後再倒個歉,傷痕就會消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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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41, , 67F
有沒有消失,這可能it本人才知,但我不會因為覺得不會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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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42, , 68F
失,而不道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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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7:34, , 69F
我想妳的道歉應該讓她好很多吧,那個沒有愛又受委屈的人
09/19 17:34, 69F

09/19 17:35, , 70F
citywolf感覺也過得很不好,陪她一下吧,那個版在吵架~"~
09/19 17:35, 70F

09/19 18:03, , 71F
煩請fantasyna幫忙帶個關心給citywolf,請他多保重。:)
09/19 18:03, 71F
應版友f要求刪推文,以避免造成額外困擾。 ※ 編輯: chun605 來自: 114.45.218.82 (09/19 21:37)
文章代碼(AID): #1CbGlj5g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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