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已刪文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補刀)時間15年前 (2010/09/18 05:07), 編輯推噓57(6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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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當烏鴉了 板友很善良,看到"道歉"兩個字就心軟了 我也知道有人要說我窮追猛打,請先別急,看我下面寫的可有一句非事實? 要對我不爽也好,要像板友說的裝皮,或是把臉轉過來給我打也好 我的興趣不是打臉 一如我一貫所言,我喜歡把事實弄清楚,把迷霧撥開,不讓人指鹿為馬 ※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坦白說,這次的風波我錯很大。 : 1. 確實我不應該把我對濫訴的情緒發洩在板標上,道歉之一。 這句藏了兩個字板友也許沒注意 "濫訴" 檢察官法官意見都還沒出來,你就知道是濫訴?還是這又是你的情緒發言又帶到這裡? 一如組務判決Prius案之前,你就先把"關閉推噓文"的帽子扣在他頭上嗎? "不可任意刪修推噓文"等同"關閉推噓文"是你個人見解吧? 而且我真的覺得你把這放第一條真的是避重就輕 大家真正質疑的公告內容,簽名檔,板主發言態度,威脅文等等就先被你擺一邊 提個不痛不癢的板標問題? 所以現在板標就比較漂亮? <<<婚姻板週五:色情‧色情‧颱風夜>>> : 2. 我為了免除刑事責任,我並沒有說誰告誰,只提了一下有這件事。 : 至於確實有板友控告板友的情事發生,我也曉得,不過我在公告 : 裡還是沒有提到誰告誰。 : 問題是: 我幹嘛不鎖文禁止回應呢? : 可能是我覺得鎖文不給人討論很小氣吧。 你曉得有板友告板友,那你清楚內情嗎? 如果清楚,你為什麼不澄清? 如果不清楚,你怎麼能憑一點風聲就濫發公告? 該文雖然改標題刪推文又兼鎖文,但是消息來源仍然只是"風聲"嗎? 以下為l板主原文之一部份 "這..........誰告誰誰是誰誰又是誰呢? 誰是原告誰是被告我都不知道, 只是聽到有這樣的風聲而已。還是你知道誰在告誰? 聽風聲拉警報這是情報單位的義務吧? (強辯中)" 所以你自承強辯囉? ok,你沒提到誰告誰,但是大家紛紛猜測之際,你也沒制止啊~~ 不要說沒看到,明明兩位板主還跟著推文聊天咧 一邊幫來信要求的板友刪除推文,一邊又任憑流言在公告文下流竄 一個板主發文要大家小心釣魚 一個板主又看大家憑著公告文幾句若有似無的話捕風抓影? 要說你覺得鎖文不給人討論很小氣,那很有意思 我剛好前幾天有請教r板鎖文的問題,所以有觀察了一下 公告文或判決文過去鎖文的比例大約是4:6 ~ 6:4 怎麼你鎖那另一半文的時候就不覺得小氣? 而且鎖文根本就沒有個依據 美其言是板主權力,另一方面會不會被有心人拿來當操弄工具? : 3. 有板友質詢板務時我並沒有謙卑以對,錯第三。 這個更好笑,我真的笑出聲來 "態度不好"跟"謙卑以對"中間還有好大那麼一段差距 是有哪一位板友要求你"謙卑以對"了? 然後你最後加那兩句就是謙卑以對嗎? : 日後我會改進。 如何改進?板友提出的疑問與建言,你一條也沒回啊 就改了個板標,講說要謙卑以對,要改進 請教板主是要改什麼? 可以具體一點講清楚嗎? : 板強 loser : 我當然是鐵桿泛綠的,不過我不數字數了。以上應該有五十字無誤。 : 在r板主所發 #1CahSQjU一文中 l板扯到某政黨,後要求刪推文,而板友也點出違規

09/17 10:31,
L板主違反版規二、2
09/17 10:31
所以最後這句是要示範怎樣踩邊線嗎? 另外後半段當然是對本人指出l板主數度違反板規1.1的回應囉 如果要這樣玩,板主要不要每篇都聲明有哪些板規"你沒犯"的 要不要也出個範例教大家踩邊線? 署名"板強"的身份是板主還是板友呢? 我個人不覺得這樣的道歉有誠意,也感受不到一絲謙卑的意味 充其量又是另一篇玩弄文字遊戲的文章 另外我也想請教 所謂"魔教光明左右使"的身份是什麼? 是l板主跟r板主私人參加社團中的職份? 是l板主跟r板主私人的綽號?(用在公告文中恰當嗎?) 還是說兩位把婚姻板當成魔教? 既然你沒有提出具體的問題改善方案,我就在這裡提出幾項來請教 1.未來公告文用語可否明確?是否仍可任意曲解?(e.g.無聊 ==> 沒得聊天) 2.動不動嗆板友去罷免,出來選;算不算謙卑? 3.板主可不可以因為自己情緒不佳就對任何文章開動威能連噓到X? 4.板主鎖文的標準在哪裡? 5.板主可以威脅板友嗎? 6.簽名檔到底算不算本文之一部份?#1CaZIHTx 可否明確規範? 7.板友觸犯板規有水桶,板主除了道歉可有其他具體措施? 8.#1CaG494l這可以算道歉文範本嗎? 9.板務判決前可以將申訴案內容帶來板上嗎?還是說以後申訴案一律轉錄一份過來? 或許有一些本人思慮不周遺漏之處,有待板友補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29.214.199

09/18 05:15, , 1F
部份認同此文觀點 我對1, 4非常有興趣 也想知道3, 9的答案
09/18 05:15, 1F

09/18 05:26, , 2F
版主的道歉含糊籠統 比起之前邊酸邊道歉 是有進步了
09/18 05:26, 2F

09/18 05:27, , 3F
不過 我也很想聽聽版主對沒道歉的部分 對於版友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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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5:29, , 4F
能提出如何的說法 我願意相信版主就他承認部分的道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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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6:02, , 5F
這就是現實 XDDD
09/18 06:02, 5F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8 06:53)

09/18 07:28, , 6F
也想知道判決水桶時 是否只需要單個版主自己決定?
09/18 07:28, 6F

09/18 07:46, , 7F
第一點,板主認為是濫訴,那是他的意見。他對他認為的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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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47, , 8F
訴感到不滿,這點沒什麼不可以。他只需要針對把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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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47, , 9F
放在公告中道歉吧。
09/18 07:47, 9F

09/18 07:50, , 10F
第二點的話,l板主說有人被告有人告人都是他知道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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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51, , 11F
我比較在意那個故意跑去偏遠地方告人的指控,如果板主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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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52, , 12F
時並不知道事情原委,那這項指控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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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2, , 13F
(我承認我現在來質疑是因為兩位板大害我當了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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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5, , 14F
你太認真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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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6, , 15F
因為不能私信問,貼在板上很難不會有非板主人士代答,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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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7, , 16F
@ladyluck,別太認真啦~~~uwmtsa網友,以推倒現任版主為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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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7, , 17F
所以不停的發版務文讓版主煩,然後煩到他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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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那個簽名檔,之前早就有講加上r版主又倒歉了,還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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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8, , 19F
嘿啊嘿啊,反正貼個標籤就可以做結論了,不意外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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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8, , 20F
擺明就是無差別的亂戰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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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9, , 21F
@djboy,雖然我還滿習慣當個二百五,但就讓我念一下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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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11, , 22F
不管是不是亂戰,但uwmtsa大的說法不能說他沒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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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12, , 23F
不過我比較建議兩個板大分開戰,一碼歸一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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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18, , 24F
要找麻煩太簡單了,看看uwmtsa網友,這段日子來的發文就知道
09/18 08:18, 24F

09/18 08:20, , 25F
若非保持善意來討論版務,只會造成版上的混亂而己
09/18 08:20, 25F

09/18 09:03, , 26F
是不是亂戰 有些人不是很愛看暱稱來覺得誰影射誰嗎? 我也
09/18 09:03, 26F

09/18 09:03, , 27F
入境隨俗一下 他的暱稱很難不讓我有這方面的聯想 不過 他
09/18 09:03, 27F

09/18 09:04, , 28F
絕對有這樣設定的自由
09/18 09:04, 28F

09/18 09:16, , 29F
姑不論u網友之前的文章如何,單就這篇來看,其實論述的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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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9:16, , 30F
很清楚,也不帶有太多情緒,說這篇是亂戰我不同意
09/18 09:16, 30F

09/18 09:17, , 31F
而且這篇內除了批評,也有建設性的意見,並不是為戰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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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9:19, , 32F
推這篇條理清楚,講得也有道理,我對1,3,4,6點有同樣疑問
09/18 09:19, 32F

09/18 09:33, , 33F
任同u大的論述,但,私以為l大的道歉已經有一定程度
09/18 09:33, 33F

09/18 09:35, , 34F
的誠意(當然也是有些不夠爽快啦),事實上這一次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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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9:36, , 35F
火點,不在l版主身上吧!雖然個人還是不怎欣賞這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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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9:36, , 36F
不要老想別人是來亂來找麻煩 換個角度想 趁現在講清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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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 則推文
09/18 14:58, , 103F
警告: djboy 這種行為可以被 uwmtsa 檢舉為人身攻擊喔。
09/18 14:58, 103F

09/18 14:58, , 104F
道歉吧。
09/18 14:58, 104F

09/18 14:58, , 105F
本篇回文下星期一再寫。
09/18 14:58, 105F

09/18 15:00, , 106F
推香菇... 我以為要趁颱風夜寫喔 結果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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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5:03, , 107F
不同意亂戰+1,其實希望版主一次講清楚,免得持續就是會有人
09/18 15:03, 107F

09/18 15:03, , 108F
質疑,這些疑問點並不算很過份或無理..
09/18 15:03, 108F

09/18 15:30, , 109F
雖然覺得l板主肯道歉很難得..但這篇並非亂戰!
09/18 15:30, 109F

09/18 15:34, , 110F
插一句 第五點 判決已經出來了
09/18 15:34, 110F

09/18 17:43, , 111F
關於第五點的判決確實已經出來,小組長給l板主一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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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44, , 112F
關於第3點,在推文中要板友一起"X爆...",這點証據已經被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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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44, , 113F
滅,不過要在這裡利用機會提醒,這樣的言行已經可能觸犯
09/18 17:44, 113F

09/18 17:45, , 114F
板主不得煽動板友之規定,如屬實,重者得取消板煮資格,請
09/18 17:45, 114F

09/18 17:45, , 115F
推一個
09/18 17:45, 115F

09/18 17:45, , 116F
l板主警惕並真正做到改正
09/18 17:45, 116F

09/18 18:20, , 117F
不同意這是亂戰文+1.他這兩篇版務文有理有據表達得很清楚啊。
09/18 18:20, 117F

09/18 18:28, , 118F
這篇很中肯 希望能正視問題
09/18 18:28, 118F

09/18 18:55, , 119F
推一個
09/18 18:55, 119F

09/18 20:00, , 120F
09/18 20:00, 120F

09/18 20:04, , 121F
09/18 20:04, 121F

09/18 20:18, , 122F
問一下:只有給l版主警告嗎?點火還嗆聲的那一隻沒事??
09/18 20:18, 122F

09/18 20:19, , 123F
噓爆沒關係、開放噓噓樂.....這不算煽動?
09/18 20:19, 123F

09/18 20:22, , 124F
狀態:裝死中...
09/18 20:22, 124F

09/18 20:26, , 125F
推一個!
09/18 20:26, 125F

09/18 20:27, , 126F
我真心建議版主如果在執行版務時不要在玩文字遊戲
09/18 20:27, 126F

09/18 20:28, , 127F
避免引發不必要糾紛,造成版面混亂阿!
09/18 20:28, 127F

09/18 20:43, , 128F
推你!真的是受不了了,弄到無法挽回的局面才要道歉,還有人
09/18 20:43, 128F

09/18 20:43, , 129F
說這叫"有風度"?
09/18 20:43, 129F

09/18 20:51, , 130F
補血
09/18 20:51, 130F

09/18 21:12, , 131F
一語驚醒夢中人
09/18 21:12, 131F

09/18 21:26, , 132F
自己亂戰找版友麻煩不講講別人?是非不分的護航真討人厭
09/18 21:26, 132F

09/18 21:33, , 133F
版主好好解釋清楚不就解決了? u大提問干你什麼事啊?
09/18 21:33, 133F

09/18 21:44, , 134F
推一個,
09/18 21:44, 134F

09/18 21:56, , 135F
這應該要講清楚
09/18 21:56, 135F

09/18 22:17, , 136F
無差別護航模式全開
09/18 22:17, 136F

09/18 23:32, , 137F
噓的人還好嗎?
09/18 23:32, 137F

09/18 23:36, , 138F
推這篇。
09/18 23:36, 138F

09/19 00:04, , 139F
我也覺得重點都沒提到,尤其是在公告內的情緒性發言
09/19 00:04, 139F

09/19 01:53, , 140F
我也有相同疑問 請板大一次說清楚吧 辛苦了
09/19 01:53, 140F

09/19 02:33, , 141F
噓的人還好嗎?
09/19 02:33, 141F

09/19 21:03, , 142F
:) 推你認真看文 不過,這樣真的很辛苦啊
09/19 21:03, 142F
文章代碼(AID): #1CazYFu3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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