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是我想太多嗎?
※ 引述《g76857 (瓜)》之銘言:
: → g76857:我只是回你"還要分你我嗎?"那句,當然要分阿 09/06 20:43
: → g76857:但不代表我贊同完全不需理會對方父母,夫妻本該互相扶持 09/06 20:43
: 能不要分就不要分....
: 任何一邊父母出了問題,為人子為人女都是心憂如焚的,
: 身為另一半,分什麼?
: 『這是你媽的事,但不是我的事,我能幫儘量幫』...
: 你不覺得講這種話很不通嗎?
: 中間那個撇清,會不會有點多餘?
: 直接回文好了
: 是『這是你的責任,但不是我的責任,但我能幫就應該儘量幫』
: 我不認為是伴侶就不該釐清責任的問題耶
: 我家族太多就因為"夫妻是一體的,分什麼你我的觀念"
: 很多先生/妻子對另一半原生家庭的付出都被視為理所當然
: 一樣的心力付出
: 當你認為另一半沒有責任,會很感激
: 而你認為另一半本來就該做的時候,常常會視而不見對方的付出
: 當然還是要看每個人的人品和實際的情況
: 不過雙方父母都生病
: 蠟燭兩頭燒得時候
: 會優先顧親生父母這件事
: 就很明顯顯示不可能沒有分別的事實
: 有分別不代表就完全不關心另一半的父母
: 也不代表不去照顧和關心
: 相反地,我認為明白另一半沒有照顧自己父母的責任
: 反而會珍惜對方的付出
: 當然每個人價值觀都不同
: 不過我講得這些都沒有在討論案例
: 原原PO就不需要討論了吧
: 他不是自己不想幫忙而已
: 還有點想阻止自己先生孝順父親
: 已經不是到底有沒有義務照顧另一半父母的問題了
: 想阻止另一半盡孝這種事根本不用討論
: 很明顯就自私自利到極點阿
所以我才說如果脈絡跟上,我們根本沒啥好討論不是嗎?
親疏有別是古訓,也沒人能夠真的把岳父岳母當成爸媽,對吧?
遇到了事情,還是自己的父母比較重要,對吧?
這些我都沒有否認過阿?
但傳統上,為什麼還是要稱呼這些不是父母的人:『爸,媽』?
你的觀點是:
身為人子/女,不要把照顧父母的責任當成配偶的義務。
我說的是:
身為配偶,另一半的高堂出事,儘量感同身受。
從來沒有衝突不是嗎?只是闡述不同的角色,面對奉養問題比較好調適
的方法不是嗎?
但我個人的體驗啦,人在那個當下,真的是很希望別人支持的。
也許實際上做不到完全不分你我,但在很多時候把『分你我』講出來,
真的就會衝突了....
事情可以分擔來做,但態度很多時候,往往比事情更重要....
在心裡分,在事情分就好,態度上不要有分別心出來,
這就是明明不是爸媽,還要叫爸媽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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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我肥皂掉了
直接叫我趴下不就好了! ●
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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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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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我們能達成共識,至於文字感覺,那真的就是說文解字了。
雙方感覺不同很正常,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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