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有實無名"的婚姻,還要繼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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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59.115.215.126
: 推 cathy0828:我比較好奇,如果生母不讓生父認領,法律可不可行? 10/27 00:16
這裡涉及民法第1066條中「否認」之解釋問題
第 1066 條 (認領之否認)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解釋學對非婚生子女在論理有客觀主義與主觀主義之爭
客觀主義要求子女與其生父間之親子關係形成只要有血緣關
係即可,而主觀主義則除須有血緣連繫外,強調身分關係的
需注重當事人的意願,畢竟強使無人父意願者為父,未必對
非婚生子女有利。
在台灣法制的演化上,晚近主流採的是客觀主義,認為小孩
有權知道生父,此在大法官會議第587號解釋理由書引用兒
童權利公約認為確定父子真實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人格
權等文字即知。
是故基於客觀主義,生母得否認之認領者,只限於反於
真實之認領而已。至於非反於真實之認領自不得否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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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當放生 廢死作功德
想跟法務部長說:迷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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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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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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