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有實無名"的婚姻,還要繼續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9/10/26 22:06),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轉錄yahoo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60300278 非婚生子女(父母沒有婚姻關係所生下的小孩)是讓生父認領 不是”認養”、也不是”領養”!! 民法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非婚生子女,若生父未認領的話,小孩在法律上是沒有爸爸的, 小孩一定是從母姓(沒有爸爸當然只能從母姓). 親權全由生母行使(生母100%有監護權) 而小孩戶籍上的父親欄會空白,只有母親欄的姓名. 要讓小孩從父姓,首先要讓他法律上有爸爸,也就是要先同意讓生父認領小孩. 認領之後,生父與小孩建立起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孩子才有權利從父姓, 之後才是妳簽的那張認領之後,約定從父姓的同意書. 至於子女監護權,若孩子的父母有婚姻關係, 那未成年子女就是由父母共同監護(一人一半). 非婚生子女,不認領孩子沒有爸爸,監護權全歸生母, 有認領之後,分兩個情況:  1.首先若是另有約定監護權的話 認領後,小孩也從父姓,  父母再填一張小孩監護權的約定書(書面)約定給其中一方單獨監護, 這個可以去調閱小孩個人的戶籍謄本就看得出來. (有另約定過的話,小孩戶籍謄本上的記事會載明相關事項: 約定由父或由母監護→就看得出小孩監護權是歸哪一方) 妳帶妳本人的身分證正本,去戶政事務所,  調妳女兒個人的戶籍謄本出來看看記事欄內容,就知道小孩監護權的狀況. 2.若只同意讓小孩認領後從父姓,並沒以再另外約定小孩監護權的話,  那至少也是由父母共同監護(妳至少也有一半監護權), 從父姓小孩也只是從父姓而已.  非婚生子女跟生母的關係,都是婚生子女,無需認領, 不管生母已婚未婚,從她肚裡懷胎所生的子女,跟生母的血緣無疑義. -------------------------------------------------------------------- 監護權官司,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考量. 民法1055-1條: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 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換句話說,就是看父或母,哪一方能提供給小孩最佳的成長環境,  跟哪一邊最能符合小孩的利益. 若想單獨得到小孩監護權,除了愛孩子的心,妳也要有相當的能力 否則,沒有能力扶養的話,如何爭取小孩監護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7.83

10/27 03:18, , 1F
所以生父認領不須驗DNA,那是生父不願認領的情況才要驗?
10/27 03:18, 1F

10/27 13:19, , 2F
認養跟領養是養小狗狗或小貓在用的:P
10/27 13:19, 2F
文章代碼(AID): #1AvQpDxm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AvQpDxm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