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情] 原來11/30上街就是為了這個?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silkworm)時間12年前 (2013/11/24 17: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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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IaS6Tum ] 作者: goodcack (silkworm) 標題: Re: [心情] 原來11/30上街就是為了這個? 時間: Sun Nov 24 17:06:29 2013 ※ 引述《baruby (丁丁不丁丁)》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Ia3C4xT ] : 作者: baruby (丁丁不丁丁) 看板: lesbian : 標題: [心情] 原來11/30上街就是為了這個? : 時間: Sat Nov 23 12:45:50 2013 : 其實,看到這個社群讓我很難過。 :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樣的教會,什麼樣的牧者, : 會教導自己的會眾用這樣的言語去傷害一個他們毫不在乎、不認識的族群。 : 原來,你們說的尊重,愛,就是這樣的廉價。 : 那麼,這種愛,還是自己留著好了。 : 滿口為了下一代,可以不惜用這麼暴力無知的言論在網路上攻擊他人。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04309672992380/ : 11/30號上街就是為了更多的機會羞辱LGBT族群? : 我得說,我會為這位用其它生物類比人類的姊妹禱告。 : 我更要說,這些言語羞辱,不會打倒LGBT族群,只會燃起我們(包括在下這位直同志) : 爭取尊嚴的決心。 : 各位姊妹加油! 文章備份: http://imgur.com/gqyocKo
http://ppt.cc/T6R8 (FB相簿) 此相簿亦同場加映謝哲勝教授的發言截圖。 題外話: 至於有人說曾品傑教授曾說些什麼,會讓中正財法的江同學如此生氣。 雖然我不是中正財法的學生,曾教授的課堂言談我並未聽過。 然而我想只要是看過下面曾教授的一篇著作全文, 便可明瞭了。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87326 (無電子全文) <從大法官會議解釋看我國婚姻法之發展——法律聖經學的發軔與展開> 因為目前複印本不在身邊,只能就看過後的概略印象說說心得。 先不論本文是否牽扯到對同性戀的批評(或文章中根本未有此內容), 光看到這種與宗教有關的法學解釋方法,就足以讓我火冒三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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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人權是一個普世價值的體現,或許這並非用支持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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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夠言明。 許多的不支持對於一個同志生命是相當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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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的生命與權益需要用這樣的方式被決定、被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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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某些人來說這只是個支持議題 對我們來說是個生命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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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間的差距與表態,對某些人只是人生一環,對我們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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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是需要用盡生命去爭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08.38 (刪除原文底下的推文)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oodcack (111.240.208.38), 時間: 11/24/2013 17:09:45 ※ 編輯: goodcack 來自: 111.240.208.38 (11/24 17:11)
文章代碼(AID): #1IaS9REn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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