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兩個侯選人的辯論會提到"同志婚姻"問題
看到版上有不少朋友提出對於這次辯論的同志人權部分的想法
其中有些朋友談到的是覺得現在談婚姻還太早
不管理由是什麼,我覺得有時候可以跳脫自己的狀況來想一想
不管妳是覺得有愛就夠、或是妳覺得婚姻根本是一張廢紙
或是妳覺得就算有這個法自己也不會去用....等等
如果嘗試從一個平等人權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到底為什麼異性戀可以結婚而同志不行呢?
當某個多數的群體擁有的權利,某個少數群體無法擁有的時候,
這不就是一種歧視嗎?
如果現在台灣政府說,新台灣之子都不能上公立學校,只能唸私立學校,
因為要經過社會共識才能決定要不要讓他們使用政府資源,
這種話,講出來能聽嗎?
但為什麼同志社群裡都還會有人覺得不應該有同志婚姻的法律呢?
重點並不是每個個體當下需不需要這個法律
而是當有一天妳需要的時候,這個法律是存在的
妳有選擇要或不要的權力,
而不是說因為我不需要所以這個法律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這樣其實就是同志也承認了自己並不需要人權的保障,
這樣不是很弔詭嗎?
其實同志團體間對這個法的討論也非常多,
尤其是男同志社群的聲音也相當分歧(跟男同志的社群文化有關係),
男同志的性與伴侶文化比較不如傳統社會般的僵化,
以目前大家對婚姻的想像,
對男同志來說更有可能是強迫其發展一對一的伴侶關係。
所以就可以看的出來,大家對於同志締結關係的相關內容的想像是不同的,
那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同志社群內部自己要透過溝通,
大家要認真的去想我們需要的是什麼,然後我們才能透過同運團體去發聲,
去爭取那些其實我們原本就該有的權益。
再來,就是其實法律本身本來就該走在社會的前面,
如前面有板友提過的,美國明文禁止因種族而產生歧視的行為,
但歧視有因此完全消失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我們必須有法律可以規定這類的行為,
這也是代表一個國家對種族歧視的態度是什麼,
我覺得現在就是在PUSH台灣未來總統請表明他們對同志的態度是什麼,
但似乎大家都還是扭來扭去的迴避這個議題。
最後,在訂定法律之外,
整個社會風氣還是要靠每一個人去改變、去衝撞,
現在有好多人投身在同志教育的演講當中,
不求酬勞不問距離,只希望讓我們的下一代可以除去對同志的污名,
大家其實都可以想想,自己可以做些什麼,
至少在別人說出對同志歧視的言詞的時候,不要隨口附和。
集體的力量是很驚人的,與其不滿意整個社會,
倒不如思考更積極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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