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小心同學的爸爸

看板feminine_sex (法西斯 女性性愛)作者 (QQTTQQ)時間15年前 (2011/05/02 16:58),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34 (看更多)
※ 引述《lingray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銘言: 你說不要戰,但是我實在是很難以認同某些觀點。 就拿你提的十字路口甲乙車相撞,造成雙方車禍的例子說明, 甲車闖紅燈、乙車超速,何者責任歸屬較大? 這裡先來討論一個因果邏輯問題, 試問這個車禍起因,是由於甲方闖紅燈所引起, 還是因為乙方超速所造成呢? 很明顯的,起因是甲方闖紅燈,所以造成雙方車禍的結果。 既然乙方的超速行為不在車禍事件的因果關係裡面, 那為什麼要把乙方的超速行為也算在車禍的責任歸屬裡面呢? 甲車闖紅燈與乙車超速,這兩件事情都是違反交通規則。 但是這兩件事情在雙方車禍的因果關係裡面,是不相關的, 不應該把乙車超速歸納於雙方車禍的責任之一。 至於你說的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法律條文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4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所以依照你的邏輯,開車過街不看左右兩側是否有闖紅燈的人,就是過失? 每次開車過馬路,我都必須要有萬全把握不會有人闖紅燈,我才能開過去? 這是行不通的,這法律立意基本上是好的,不過拿來套用在被害人身上就喪失其本意了。 重新回到你的文章上面, 我可以瞭解你想表達的就是女生應該多加妥善的保護自己, 避免受到陌生人/熟人的性侵害。 你花了很多文章段落及比喻心思想要跟大家傳達這些觀念, 我能夠理解。 但是要求女生保護自己,這卻是屬於一種『不得不』保護自己的所作所為。 『你必須每天裹著棉被出門,只要穿著無袖的衣服就會被陌生人盯上喔!』 『有人碰到你的手,你就必須大聲尖叫用驚恐眼神看著不小心摸到你的傢伙唷!』 『女生就是要輕聲細語舉止文雅,不然就會被男生認為放蕩不羈,容易受到變態騷擾!』 為什麼會變成這麼病態的扭曲行為? 為什麼要因為犯罪者,而對於女性同胞做出這麼多無謂的束縛與背後評論? 總而言之,可以說台灣司法對於犯罪者的過渡保護, 以及從小到大傳統社會陳腐的舊觀念所導致現在這種情況。 以上,我同意你的觀點,確實應該要宣導女生應該多保護自己的觀念。 但是在這同時,是不是也應該要呼籲這社會,加強對性犯罪者的歧視與刑罰呢? -- 女人有兩個優點,但有一個漏洞。 男人雖然沒有優點,但卻有一個長處。 所以我們男人只好用自己的長處彌補女人的漏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0.92 ※ 編輯: whsh3310 來自: 114.41.10.92 (05/02 16:59)

05/03 21:12, , 1F
推.. 雖然各自觀點有些出入 但在某個層面來說都是有道理的
05/03 21:12, 1F

05/27 13:01, , 2F
我覺得你車禍案件那部分的法律上說法有些怪,過失也是...
05/27 13:01, 2F
文章代碼(AID): #1Dld8qrU (feminine_se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ld8qrU (feminine_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