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先來個問題,說說同居的好與不好吧?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普林卡)時間16年前 (2008/10/18 03:04),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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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f775101 (哈哈哈)》之銘言: : 我只是依照報告調查所呈現的『結果』來相信關於『同居對於婚姻正面幫助』 : 是無效的。 : 至於其他同居的好處,其他人各有各的想法。我僅針對此點不認同。 : 因為原PO說的同居有幫助婚姻理由如學習包容、適應彼此適不適合( : 如果僅是男女朋友、並未想更進一步發展不會提出這樣的論點,因為這些論點 : 就是許多試婚者最信以為真的理由。) : 我相信調查比自我一相情願的說法更真實。 : 如果真有興趣,可以在google中輸『入The National Sex Survey Cohabitation』 : 這關鍵字,會發現其實我們認為做A行為可以幫助B行為的事情與實際結果是有出入的。 : 或者輸入中文『試婚 離婚 同居』也可有相關的中文報導。 : 例如這個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genderwars/100.shtml : 大概而言,該調查有這樣結論 : 1.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比未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離婚率高 40% 以上。 : 2.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發生婚外性關係的比例大大高於未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 : 3.同居過的婚姻比直接結婚的婚姻有更多的衝突和溝通不良。 想我多年前統計第二堂課講因果律的章節 老師正是以同居與離婚的關係說明「即便X跟Y有相關 不表示X導致Y」的概念 理由非常簡單 在傳統觀念以及宗教因素(尤其基督教)下 同居是一件不太被贊同的事 那麼 選擇同居的這一批人 可以說某程度上對傳統道德不太在意 同樣的 這種對傳統道德的不在意也會展現在離婚(也是不被傳統認同)這個選擇上 簡單來講 這個例子裡還有一個Z因素 在背後影響了X跟Y的展現 容我提醒你一件事:人文社會學科的統計學 只能做到呈現相關性(比方同居的離婚率) 至於因果性 是研究者解釋出來的 這裡再舉一個例子你參考一下: 喝過白開水(X)的人 都死(Y)了 (相關係數100%) 難道你會說X導致Y所以喝白開水會死嗎? (這裡暫且略過一些統計基本概念 比方教育程度、社經地位、原生家庭背景… 甚至 婚姻與家庭態度的指標分數等等) 至於一份美國(對誰抽樣!?)的統計研究報告是否能適用於台灣 (亦即 研究結果是否能套用到超出研究母體範圍的問題) 我只能說 越懂統計的人對於數據的使用往往越謙虛 反而是有所求於統計的人越傾向挪用它們 : The available social science evidence suggests that living together is : not a good way to prepare for marriage or to avoid divorce. No scholar : that I know of, or anyone else for that matter, has been able to contest : this with any counter evidence." : - David Popenoe, Professor of Sociology and Co-Director, : National Marriage Project, Rutgers University. : ※ 引述《antibonding (scent)》之銘言: : : (這樣的文章好像來得比預期早很多) : : 離婚率高跟現代人對於同居的看法沒有直接關係 : : 以前不幸福的婚姻中的夫妻 很多會因為傳統的觀念會選擇隱忍 : : 還有一點是台灣很多的核心家庭中都是雙薪家庭 : : 這跟傳統的價值觀 其實是不同的 : : 不管是男生或是女生 不少人的觀念還停留在父權時代 : : 既需要女方出門工作 男方卻沒有能力共同分擔家務事或是小孩教養的問題 : : 更不用說大家多少還是有媳婦照顧婆家的觀念 : : 雙方因同居過而結婚 其幸福程度雖不一定較高 : : 但是卻可以避免很多可能會不幸的婚姻 : 相信你與我都是這樣認為,但根據調查,反而造成更多不幸的婚姻。 : 因為離婚率更高了。 : : 兩人在朝夕相處下 : : 彼此在面對內部或是外在壓力的抗壓性 可以看得更清楚 : : 彼此的生活觀念 家庭的想法等等 也比在交往時期更加鮮明 : 事實證明這樣的結果也是『想像中的美好』。 : : 我對於你把婚姻看得如此神聖的看法 沒有意見 : : 以前的人 很多不是自己腦袋清晰才結婚 : : 通常是雙方家長經過各種考量才訂下婚約 很多人是"認命"的 : 講得好像在訴說元明清時期。 : 台灣離婚率從1970年的0.36%爬升到2003年的28%,到了2004年離婚率已經高達48%。 : 這當中的年代也代表社會性開放的尺度越來越廣。 : 因為美國的婚姻報告研究就是從性開放時期開始研究,1970年代起離婚率就 : 居高不下,約50%。 : 前述的同居報告中,有一件事情就是離婚率的提高是因為性行為與同居失去了 : 婚姻約束力。就是『神聖』不再是神聖。 : : 並不是說他們會因此過得不幸福 : : 但可以把自己的未來放在自己手裡 終究是自己的選擇 是好是壞 都由自己承擔 : : 社會風俗跟制度本來就應該要隨時代改變的 : : 倒不是說婚姻制度要因此被抹滅 但婚姻的價值應該不是因為那張紙 : : 如果不是因為那張紙 兩人在一起的意義也不應該因為有沒有那張紙而被質疑吧 : 那婚姻的價值是要建立在哪種之上? : 國內外的報告事實告訴我們婚姻已經越來越沒有價值,因為婚姻的價值與 : 戀愛的意義越來越劃上等號。 : 對於同居我不便表示支持或反對。 : 僅對於『有心朝往婚姻一途的男女,並把試婚(同居)當成找尋真正幸福的一個很 : 合理且絕佳的方法』提出長年研究的事實給予參考。 你後半段的訴求讓人霧殺殺 我把它簡化一下 假設你認為幸福的婚姻是目標 而同居是手段 然後你提出的主張是 這個手段無法達成目標 疑問1: 你不是說婚姻已經失去價值 失去神聖性了嗎 既然如此 上面的公式裡有問題的就是目標:幸福的婚姻 童話故事的結局都是永遠幸福快樂 但是如果這個幸福快樂如青鳥一般 抓不住它就不是手段不夠高明 而是它根本就抓不住 疑問2: 假設你認為婚姻還有神聖性 因而真的還存在幸福婚姻的可能 但是手段有問題 所以到不了目標 這樣的情況下 你如何能故做清高的說 「我不便表示支持或反對」 至於手段和目標不能達成的因果關係何在 前一段我已經討論過了 在此跳過 我還沒有請教你的是 何謂幸福的婚姻? 不離婚就是嗎? == 你問我我的意見嗎 我不會推廣同居 也不會反對同居 但是如果有人跳出來要求大家非同居不可 或逼大家不可以同居 我一定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5.28

10/18 03:12, , 1F
打完才發現title是分享好與不好 明天再來補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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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5:46, , 2F
我也覺得他的論證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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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58, , 3F
嗯~我也不會直接要別人同居之類的,只是若是朋友與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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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59, , 4F
同居了,我會希望能以過來人的立場提供一些意見讓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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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3:00, , 5F
所以當我看到這個版成立時,真的是滿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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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E6oF1 (co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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