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先來個問題,說說同居的好與不好吧?
我只是依照報告調查所呈現的『結果』來相信關於『同居對於婚姻正面幫助』
是無效的。
至於其他同居的好處,其他人各有各的想法。我僅針對此點不認同。
因為原PO說的同居有幫助婚姻理由如學習包容、適應彼此適不適合(
如果僅是男女朋友、並未想更進一步發展不會提出這樣的論點,因為這些論點
就是許多試婚者最信以為真的理由。)
我相信調查比自我一相情願的說法更真實。
如果真有興趣,可以在google中輸『入The National Sex Survey Cohabitation』
這關鍵字,會發現其實我們認為做A行為可以幫助B行為的事情與實際結果是有出入的。
或者輸入中文『試婚 離婚 同居』也可有相關的中文報導。
例如這個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genderwars/100.shtml
大概而言,該調查有這樣結論
1.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比未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離婚率高 40% 以上。
2.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發生婚外性關係的比例大大高於未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
3.同居過的婚姻比直接結婚的婚姻有更多的衝突和溝通不良。
The available social science evidence suggests that living together is
not a good way to prepare for marriage or to avoid divorce. No scholar
that I know of, or anyone else for that matter, has been able to contest
this with any counter evidence."
- David Popenoe, Professor of Sociology and Co-Director,
National Marriage Project, Rutgers University.
※ 引述《antibonding (scent)》之銘言:
: (這樣的文章好像來得比預期早很多)
: ※ 引述《pf775101 (哈哈哈)》之銘言:
: : 現在許多人要試婚(就是同居啦),理由就是如你所說的,可以彼此適應。
: : 可是台灣的離婚率竟然比以前高出非常多,亞洲第一就是咱們寶島。
: : 以前人幾乎沒有試貨的機會,可是照樣創造幸福奇蹟。
: : 所以,同居的好處根本不是建立在『適應』這問題。
: 離婚率高跟現代人對於同居的看法沒有直接關係
: 以前不幸福的婚姻中的夫妻 很多會因為傳統的觀念會選擇隱忍
: 還有一點是台灣很多的核心家庭中都是雙薪家庭
: 這跟傳統的價值觀 其實是不同的
: 不管是男生或是女生 不少人的觀念還停留在父權時代
: 既需要女方出門工作 男方卻沒有能力共同分擔家務事或是小孩教養的問題
: 更不用說大家多少還是有媳婦照顧婆家的觀念
: : 我倒認為這是心靈、道德與觀念的轉變所造成的各種現象,進而加以
: : 找尋一個合理化的藉口。
: : 如果同居硬要有個好處,我個人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發生性行為比較方便。
: : 不然,跟婚姻的幫助其實幾乎是零。
: 雙方因同居過而結婚 其幸福程度雖不一定較高
: 但是卻可以避免很多可能會不幸的婚姻
相信你與我都是這樣認為,但根據調查,反而造成更多不幸的婚姻。
因為離婚率更高了。
: 兩人在朝夕相處下
: 彼此在面對內部或是外在壓力的抗壓性 可以看得更清楚
: 彼此的生活觀念 家庭的想法等等 也比在交往時期更加鮮明
事實證明這樣的結果也是『想像中的美好』。
: : 我看到的那談話節目還提到,有過一段婚姻的人通常都會自認已經瞭解婚姻,
: : 因此下段婚姻會更好,結果依然是不幸收場居多。
: : 原因還是出在自己吧。
: : 現在的婚姻其實就像交男女朋友一樣簡單,因為婚姻除了生小孩不用受責難
: : 之外,其實就跟同居是一樣。
: : 必須學習忍受對方的總總差異,必須互相磨合,都是『婚姻』階段才必須
: : 學習的,就如同當老爸當老媽一樣,是不允許先生一個來嘗試看看。
: : 獨一、不可輕易嘗試,這才有『神聖』的意義存在。
: : 如今把婚姻階段才享有的甘與苦提前到交往,所帶來的會是觀念上的轉移。
: : 『適合不適合』不是等以身相許之後才來發現,那麼識人的能力未免太糟了。
: : 以前的人可沒這麼多機會可以睡好幾個再來談哪個合那個不合,因此腦袋清晰
: : 度可比愛情帶來的激情更重要。
: : 而就算在一起,退讓、容忍的智慧與心態才是取決於兩人是否能如前人一樣
: : 攜手走一生的關鍵。
: 我對於你把婚姻看得如此神聖的看法 沒有意見
: 以前的人 很多不是自己腦袋清晰才結婚
: 通常是雙方家長經過各種考量才訂下婚約 很多人是"認命"的
講得好像在訴說元明清時期。
台灣離婚率從1970年的0.36%爬升到2003年的28%,到了2004年離婚率已經高達48%。
這當中的年代也代表社會性開放的尺度越來越廣。
因為美國的婚姻報告研究就是從性開放時期開始研究,1970年代起離婚率就
居高不下,約50%。
前述的同居報告中,有一件事情就是離婚率的提高是因為性行為與同居失去了
婚姻約束力。就是『神聖』不再是神聖。
: 並不是說他們會因此過得不幸福
: 但可以把自己的未來放在自己手裡 終究是自己的選擇 是好是壞 都由自己承擔
: : 其實,如果你跟男友真的如文章所言這麼合,那結婚不就更好?
: : 結婚可以正大光明住一起、不用遭受到異樣眼光,同樣可以享受到
: : 你所說的優點。
: 社會風俗跟制度本來就應該要隨時代改變的
: 倒不是說婚姻制度要因此被抹滅 但婚姻的價值應該不是因為那張紙
: 如果不是因為那張紙 兩人在一起的意義也不應該因為有沒有那張紙而被質疑吧
那婚姻的價值是要建立在哪種之上?
國內外的報告事實告訴我們婚姻已經越來越沒有價值,因為婚姻的價值與
戀愛的意義越來越劃上等號。
對於同居我不便表示支持或反對。
僅對於『有心朝往婚姻一途的男女,並把試婚(同居)當成找尋真正幸福的一個很
合理且絕佳的方法』提出長年研究的事實給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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