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cklol (鉲啼懦)時間2月前 (2024/09/15 09:01)推噓42(56推 14噓 255→)留言325則, 49人參與討論串37/42 (看更多)
回答問題 就回答問題 結果扯了一堆有的沒有的
有看過原始文章嘛? 人家是問什麼? 你回答什麼?
扯的超級超級超級遠
節錄原po文章內容詢問的問題:
------------------------------------------------------
[心情]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
但我媽因為這件事,每天心情都不好
常常講著講著就流淚,看了真的很心疼
想聽聽看有沒有類似經驗的人
可以分享這種糾紛到後面都怎麼解決的?謝謝大家
--------------------------------------------------------
這媽媽是問 Q: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 所以心情不好 要怎麼解決?
我整理提供幾個 依據原始文章內容所描述的事實:
事實1 她知道 她爸爸死了 特別寫下遺囑 不願意給她任何一點財產
事實2 她知道 所謂的舅舅 也就是她的哥或弟 不願意違背遺囑分一點給她
事實3 她知道 家族其他長輩 根本不支持她的看法 長輩只願意依照遺囑走
事實4 她知道 法律有特留分保障 她可以拿法律去要爸爸不願意給她的財產
盡管這位媽媽知道所有的事實 知道不堪的事實
所以她拿起法律武器 去違抗爸爸遺囑 去要一個爸爸不願意給她的錢
因此發動了攻擊 攻擊這個爸爸的遺囑 用法律去磨滅爸爸的意志
這時候 我想白痴也會知道 發動戰爭 當個家族當然就會散了 也不會有感情
這不就是顯而易見 理所當然會發生的
媽媽拿武器轟 做了之後 還要說家族已散了 這種鬼話 令人發笑不已
擺在眼前就只有一個路途 錢跟情就只能選一 沒有兩個都有的 這是相斥
回到最後 回答原始文章詢問的問題
Q1.不想每天心情不好 不想講著講著就流淚的話 答:就別使用特留分
Q2.要錢的話 就用特留分法律去要 答:就別奢求親情了
至於你文章內容及推文 很多都是原始文章沒提到的話 我就不一一對應
我會說 臆測言論太多 腦補阿公想法也太多 至少是原始文章內容沒看到的
鄉民當然都知道 中華民國有特留份的法律
可是鄉民也知道 誰的財產就應該聽誰的分配
這兩項 並不妨礙我們鄉民的認知
今天你當然 可以不聽遺囑 可以不聽遺囑 可以不聽遺囑
覺得爸爸是清朝時期的人 是法盲 是偏心 重男輕女 是不公平 造成社會退步元兇
所有你想的最壞的內容 請盡情加在爸爸身上 反正死人講的話 參考就好
但又如何 爸爸遺囑就是這樣寫 全部財產給兒子 不願意給女兒
你講的其他任何理由 都繞不開這個爸爸遺囑
所以 你拿起法律去磨滅爸爸的遺囑 改變爸爸真實意思 去要爸爸不願給的東西
那也沒關係 那你做就做了 就不要再談感情 真的很困難嗎.....
結論就是一個 要錢就別談情 要情就別談錢 兩個都要 就去吃屎
※ 引述《pu101234 (加納)》之銘言:
: 標題: Re: [心情]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
: 時間: Sat Sep 14 17:10:35 2024
:
: 原Po的案例無論從法律上或情理上,贊成爺爺遺產分配的那方人完全站不住腳。
:
: 很多人主張「誰的財產就尊重誰的遺願」,好像這就是尚方寶劍,但實際運作上完全不是這樣的。遺產是錢的問題、更是家庭分配與感情的問題。
:
:
: 一、家庭是經濟共同體,不是誰的財產想怎樣分就怎樣分
:
: 家庭是個經濟共同體,如果誰的財產就遵照誰的意願,那爸爸不拿錢出來養小孩可以嗎? 尊重爸爸的意願嘛。不行,遺棄罪。子女成年了不給孝親費可以嗎? 尊重子女的意願啊。你會被親戚口水淹死。父母老了你不拿錢出來照顧可以嗎? 一樣不行,遺棄罪。
:
: 而且這些例子中,不只法律,在情理層面,社會輿論也是認同「家庭作為經濟共同體,成員間當然會互通有無照顧」這樣的邏輯去思考的。那為什麼到遺產時,突然就變成簡單粗暴的「誰的財產就尊重誰的遺願」? 哇這一瞬間,家庭的過往羈絆都不存在了?
:
: 就因為死者為大? 華人社會就是忌諱談死亡,搞到最後有這種奇怪的大絕。還好法律沒群眾這麼情緒化雙標,它還是以「家庭經濟共同體」的延續性去考量的,所以有特留分。
:
: 你想,原po的媽媽如果對生病的爺爺不聞不問、不付出資源去照顧,糟糕的話可能會觸犯遺棄罪。那爺爺的遺產對媽媽不聞不聞,於是牴觸了特留分。這不合理嗎?
:
: 或說,「爺爺的財產就尊重爺爺的意願去處理」,完全記帳走向。這樣的話原po媽媽先前照顧生病爺爺的一日三餐(付出比舅舅更多),爺爺有給付媽媽照顧費嗎? 沒有。因為大家默認家庭成員就是有來有往。
:
: 那你怎麼能生前你好我好、照顧著家庭共同體的情感、依賴子女,希望他們都喜歡你。然後腿一蹬就翻臉不認人?
:
:
: 二、這種瞞著死後才爆開的遺產分配,可以說是既要又要
:
: 你就算遺產要捐了都好,或是因為什麼原因要給某個子女比較多,很多人都會先和子女明說。是意願表達、也是預先告知。為什麼? 因為照顧他們的情感、甚至想取得認同,最差至少也是不想給他們造成驚嚇或誤解。
:
: 這位爺爺呢? 這偏心到天邊的遺產分配他不敢說。因為他很清楚這牴觸家庭經濟體的共識,或說至少非常牴觸女兒的認知。
:
: 你就勇敢先說明白嘛,為了x家的皇位,我遺產就是會傳男不傳女。你看看女兒會不會傷心,然後你要怎麼處理,她又會不會繼續把自己的情感和時間投入這個家庭共同體。
:
: 這位爺爺既要子女友孝、圍繞身旁,又要事情照他的意願,所以最後他就用瞞的。光彩嗎?
:
: 爺爺又怎樣? 華人社會過於忌諱死亡乃至尊重長者,常常忘了長輩不過也就是年紀增長了一些的平凡人,你周圍那些討厭的同事總有一天也變成長輩然後也是那死樣子。長輩就不能講?
:
: 爺爺帶給原po媽媽的是家庭成員間的欺騙和背叛,情感傷害是很大的。大概就和小朋友被媽媽說「我不養你了」、或是父母被成年的子女斷然拒給孝親費..是一樣性質的東西。那只是錢的問題嗎? 還有情感背叛。
:
:
: 三、傳統文化的自業自受
:
: 以前這種例子比比皆是。男孩從小負責讀書就好,女孩上山下田做一堆家事;大了後女生去打工給哥哥弟弟繳學費;遺產分配時默認女生沒有,因為家裡的皇位只有x性的人才可以繼承。
:
: 這種體制就是男生一出生地位就很高,直到結婚到死亡都如此。女生一出生地位很低,嫁人後到新家地位一樣低,要熬成婆後才終於爬到高位。
:
: 所以男生當然會維護這種體制,而女性長輩也會為維護這個體制–因為她好不容易在晚年爬上來了,也因為否認這個體制就是否認過往所有的自己。說來很悲哀。
:
: 而受過教育的年輕女性? 她就根本不和你玩了,就不結婚。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
: 看這篇文版上這麼多反方意見,你就知道傳統力量還是很強大。
:
: 實際上數據也是。符應這種體制的話,那要生小孩當然一定要生男生。今年台灣的新生兒性別比仍然是很異常的107:100,台灣的重男輕女出生率一向全球倒數,最好的成績有拿過全球倒數第3名、比較差的也拿過倒數12名,全球有200多個國家。
:
: 這就是「自業是受」的最好寫照。
:
: 你選胎、搞皇位繼承、傳承這種超級重男輕女的制度;社會自然就因應不結婚,或適婚女性數量根本不夠於是求偶市場失衡嚴重。
:
: 你選了男胎,在傳統家庭氛圍下養大這個寶根,相對的是在這種懸殊性別比中還能被生出來的女胎很多生在平權家庭,這種女性就更不會選他當配偶,他更難找老婆。
:
: 你看看台灣這幾年求偶痛苦指數多高,和這些沒關係嗎? 自業自受。
:
: 四、結論
:
: 所以原po,我是覺得打官司好。
:
: 一是你一定會贏,二是給這種傳統業障的傳承添點阻力,好歹讓既得利益者有所顧忌,三是你這樣其實也是為台灣社會風氣貢獻心力。
:
: 你認不認同因為身為女性,在原生家庭就該是這樣地位低下的存在? 父親這樣看你、哥哥也認為你應該惦惦滾,你接受這種對待嗎? 身為既得利益者舉著傳統大旗的人,他就是要你繼續待在你該待的位置,你要求平等,你就是貪。
:
: 你接受他們對你的定位嗎?
:
: 不接受就去打官司吧。 不過你會承受非常大的壓力,因為你幾乎是在和體制對抗。 但你的做法無論從法、理、情層面來講都是完全沒錯的! 就看你要不要做這種麻煩事以及爭取自己的權益罷了。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CT72.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1.17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26305037.A.4C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20.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26362067.A.EC2.html
推
09/15 09:27,
2月前
, 1F
09/15 09:27, 1F
→
09/15 09:27,
2月前
, 2F
09/15 09:27, 2F
→
09/15 09:27,
2月前
, 3F
09/15 09:27, 3F
→
09/15 09:27,
2月前
, 4F
09/15 09:27, 4F
→
09/15 09:27,
2月前
, 5F
09/15 09:27, 5F
推
09/15 09:29,
2月前
, 6F
09/15 09:29, 6F
推
09/15 09:37,
2月前
, 7F
09/15 09:37, 7F
推
09/15 09:47,
2月前
, 8F
09/15 09:47, 8F
→
09/15 09:47,
2月前
, 9F
09/15 09:47, 9F
→
09/15 09:47,
2月前
, 10F
09/15 09:47, 10F
→
09/15 09:47,
2月前
, 11F
09/15 09:47, 11F
→
09/15 09:47,
2月前
, 12F
09/15 09:47, 12F
推
09/15 10:51,
2月前
, 13F
09/15 10:51, 13F
→
09/15 10:51,
2月前
, 14F
09/15 10:51, 14F
→
09/15 10:51,
2月前
, 15F
09/15 10:51, 15F
→
09/15 10:51,
2月前
, 16F
09/15 10:51, 16F
→
09/15 10:51,
2月前
, 17F
09/15 10:51, 17F
→
09/15 10:51,
2月前
, 18F
09/15 10:51, 18F
噓
09/15 11:00,
2月前
, 19F
09/15 11:00, 19F
→
09/15 11:00,
2月前
, 20F
09/15 11:00, 20F
→
09/15 11:00,
2月前
, 21F
09/15 11:00, 21F
依法要錢別談情
噓
09/15 11:01,
2月前
, 22F
09/15 11:01, 22F
→
09/15 11:01,
2月前
, 23F
09/15 11:01, 23F
您說的對 您爸爸的財產 就聽您分配就好了 爸爸未開化 閉嘴
推
09/15 11:04,
2月前
, 24F
09/15 11:04, 24F
→
09/15 11:06,
2月前
, 25F
09/15 11:06, 25F
→
09/15 11:06,
2月前
, 26F
09/15 11:06, 26F
→
09/15 11:06,
2月前
, 27F
09/15 11:06, 27F
你用你自身的例子去抗爭 我是沒什麼意見
我只是說明 有遺囑 跟 沒遺囑的差別
如果你的例子是沒遺囑情況下 我會覺得你正當性100分 你的理由完全接受
如果你的例子是有遺囑情況下 個人認為 正當性就比較薄弱了
不過依法要錢也是可以的
問一個最核心問題 撇開法律來說
Q:身為一個人 他自由意志下 到底可不可以100%完全分配自己的財產?
噓
09/15 11:12,
2月前
, 28F
09/15 11:12, 28F
→
09/15 11:12,
2月前
, 29F
09/15 11:12, 29F
→
09/15 11:12,
2月前
, 30F
09/15 11:12, 30F
好啦好啦 你喜歡你的財產聽別人分配 你講話沒人要聽 你的意思不重要
你喜歡這規矩你就拿走 我又沒跟你搶
推
09/15 11:16,
2月前
, 31F
09/15 11:16, 31F
→
09/15 11:16,
2月前
, 32F
09/15 11:16, 32F
噓
09/15 11:16,
2月前
, 33F
09/15 11:16, 33F
→
09/15 11:16,
2月前
, 34F
09/15 11:16, 34F
→
09/15 11:16,
2月前
, 35F
09/15 11:16, 35F
還有 253 則推文
還有 42 段內文
→
09/16 11:05,
1月前
, 289F
09/16 11:05, 289F
→
09/16 11:06,
1月前
, 290F
09/16 11:06, 290F
→
09/16 11:06,
1月前
, 291F
09/16 11:06, 291F
→
09/16 11:06,
1月前
, 292F
09/16 11:06, 292F
→
09/16 11:07,
1月前
, 293F
09/16 11:07, 293F
→
09/16 11:07,
1月前
, 294F
09/16 11:07, 294F
→
09/16 11:07,
1月前
, 295F
09/16 11:07, 295F
→
09/16 11:07,
1月前
, 296F
09/16 11:07, 296F
→
09/16 11:07,
1月前
, 297F
09/16 11:07, 297F
還是你厲害 講到問題的本質 所以話講回來
媽媽就兩個選擇
聽遺囑 至少維持表面和樂融融 跟以前一樣
不聽遺囑 必然破壞 表面和樂融融 就不要談情了
→
09/16 11:12,
1月前
, 298F
09/16 11:12, 298F
→
09/16 11:12,
1月前
, 299F
09/16 11:12, 299F
→
09/16 11:12,
1月前
, 300F
09/16 11:12, 300F
→
09/16 11:12,
1月前
, 301F
09/16 11:12, 301F
→
09/16 11:12,
1月前
, 302F
09/16 11:12, 302F
→
09/16 11:13,
1月前
, 303F
09/16 11:13, 303F
→
09/16 11:13,
1月前
, 304F
09/16 11:13, 304F
→
09/16 11:13,
1月前
, 305F
09/16 11:13, 305F
講來講去 我看很多人居然說 死人的話不重要
根本就大錯特錯 今天就是一紙死人的話 才會讓媽媽陷於被動 不利
請在生前 好好搞定自己的父母親吧 不要在那邊說死人的話不重要了
→
09/16 11:28,
1月前
, 306F
09/16 11:28, 306F
→
09/16 11:28,
1月前
, 307F
09/16 11:28, 307F
呵呵 身為過來人 經驗我太深刻了 我講的是字字血淚
你聽不懂就算了 依法要錢別談情
※ 編輯: cklol (36.229.66.66 臺灣), 09/16/2024 11:38:18
推
09/16 11:42,
1月前
, 308F
09/16 11:42, 308F
→
09/16 11:42,
1月前
, 309F
09/16 11:42, 309F
→
09/16 11:42,
1月前
, 310F
09/16 11:42, 310F
推
09/16 12:31,
1月前
, 311F
09/16 12:31, 311F
→
09/16 12:32,
1月前
, 312F
09/16 12:32, 312F
推
09/16 14:45,
1月前
, 313F
09/16 14:45, 313F
→
09/16 14:45,
1月前
, 314F
09/16 14:45, 314F
→
09/16 14:45,
1月前
, 315F
09/16 14:45, 315F
→
09/16 14:47,
1月前
, 316F
09/16 14:47, 316F
→
09/16 14:47,
1月前
, 317F
09/16 14:47, 317F
→
09/16 14:47,
1月前
, 318F
09/16 14:47, 318F
推
09/16 15:08,
1月前
, 319F
09/16 15:08, 319F
→
09/16 15:08,
1月前
, 320F
09/16 15:08, 320F
→
09/16 15:08,
1月前
, 321F
09/16 15:08, 321F
→
09/16 15:08,
1月前
, 322F
09/16 15:08, 322F
推
09/16 17:05,
1月前
, 323F
09/16 17:05, 323F
→
09/16 23:38,
1月前
, 324F
09/16 23:38, 324F
→
09/16 23:38,
1月前
, 325F
09/16 23:38, 32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6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