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pu101234 (加納)時間2月前 (2024/09/14 17:10)推噓128(152推 24噓 342→)留言518則, 154人參與討論串35/42 (看更多)
原Po的案例無論從法律上或情理上,贊成爺爺遺產分配的那方人完全站不住腳。
很多人主張「誰的財產就尊重誰的遺願」,好像這就是尚方寶劍,但實際運作上完全不是這樣的。遺產是錢的問題、更是家庭分配與感情的問題。
一、家庭是經濟共同體,不是誰的財產想怎樣分就怎樣分
家庭是個經濟共同體,如果誰的財產就遵照誰的意願,那爸爸不拿錢出來養小孩可以嗎? 尊重爸爸的意願嘛。不行,遺棄罪。子女成年了不給孝親費可以嗎? 尊重子女的意願啊。你會被親戚口水淹死。父母老了你不拿錢出來照顧可以嗎? 一樣不行,遺棄罪。
而且這些例子中,不只法律,在情理層面,社會輿論也是認同「家庭作為經濟共同體,成員間當然會互通有無照顧」這樣的邏輯去思考的。那為什麼到遺產時,突然就變成簡單粗暴的「誰的財產就尊重誰的遺願」? 哇這一瞬間,家庭的過往羈絆都不存在了?
就因為死者為大? 華人社會就是忌諱談死亡,搞到最後有這種奇怪的大絕。還好法律沒群眾這麼情緒化雙標,它還是以「家庭經濟共同體」的延續性去考量的,所以有特留分。
你想,原po的媽媽如果對生病的爺爺不聞不問、不付出資源去照顧,糟糕的話可能會觸犯遺棄罪。那爺爺的遺產對媽媽不聞不聞,於是牴觸了特留分。這不合理嗎?
或說,「爺爺的財產就尊重爺爺的意願去處理」,完全記帳走向。這樣的話原po媽媽先前照顧生病爺爺的一日三餐(付出比舅舅更多),爺爺有給付媽媽照顧費嗎? 沒有。因為大家默認家庭成員就是有來有往。
那你怎麼能生前你好我好、照顧著家庭共同體的情感、依賴子女,希望他們都喜歡你。然後腿一蹬就翻臉不認人?
二、這種瞞著死後才爆開的遺產分配,可以說是既要又要
你就算遺產要捐了都好,或是因為什麼原因要給某個子女比較多,很多人都會先和子女明說。是意願表達、也是預先告知。為什麼? 因為照顧他們的情感、甚至想取得認同,最差至少也是不想給他們造成驚嚇或誤解。
這位爺爺呢? 這偏心到天邊的遺產分配他不敢說。因為他很清楚這牴觸家庭經濟體的共識,或說至少非常牴觸女兒的認知。
你就勇敢先說明白嘛,為了x家的皇位,我遺產就是會傳男不傳女。你看看女兒會不會傷心,然後你要怎麼處理,她又會不會繼續把自己的情感和時間投入這個家庭共同體。
這位爺爺既要子女友孝、圍繞身旁,又要事情照他的意願,所以最後他就用瞞的。光彩嗎?
爺爺又怎樣? 華人社會過於忌諱死亡乃至尊重長者,常常忘了長輩不過也就是年紀增長了一些的平凡人,你周圍那些討厭的同事總有一天也變成長輩然後也是那死樣子。長輩就不能講?
爺爺帶給原po媽媽的是家庭成員間的欺騙和背叛,情感傷害是很大的。大概就和小朋友被媽媽說「我不養你了」、或是父母被成年的子女斷然拒給孝親費..是一樣性質的東西。那只是錢的問題嗎? 還有情感背叛。
三、傳統文化的自業自受
以前這種例子比比皆是。男孩從小負責讀書就好,女孩上山下田做一堆家事;大了後女生去打工給哥哥弟弟繳學費;遺產分配時默認女生沒有,因為家裡的皇位只有x性的人才可以繼承。
這種體制就是男生一出生地位就很高,直到結婚到死亡都如此。女生一出生地位很低,嫁人後到新家地位一樣低,要熬成婆後才終於爬到高位。
所以男生當然會維護這種體制,而女性長輩也會為維護這個體制–因為她好不容易在晚年爬上來了,也因為否認這個體制就是否認過往所有的自己。說來很悲哀。
而受過教育的年輕女性? 她就根本不和你玩了,就不結婚。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看這篇文版上這麼多反方意見,你就知道傳統力量還是很強大。
實際上數據也是。符應這種體制的話,那要生小孩當然一定要生男生。今年台灣的新生兒性別比仍然是很異常的107:100,台灣的重男輕女出生率一向全球倒數,最好的成績有拿過全球倒數第3名、比較差的也拿過倒數12名,全球有200多個國家。
這就是「自業是受」的最好寫照。
你選胎、搞皇位繼承、傳承這種超級重男輕女的制度;社會自然就因應不結婚,或適婚女性數量根本不夠於是求偶市場失衡嚴重。
你選了男胎,在傳統家庭氛圍下養大這個寶根,相對的是在這種懸殊性別比中還能被生出來的女胎很多生在平權家庭,這種女性就更不會選他當配偶,他更難找老婆。
你看看台灣這幾年求偶痛苦指數多高,和這些沒關係嗎? 自業自受。
四、結論
所以原po,我是覺得打官司好。
一是你一定會贏,二是給這種傳統業障的傳承添點阻力,好歹讓既得利益者有所顧忌,三是你這樣其實也是為台灣社會風氣貢獻心力。
你認不認同因為身為女性,在原生家庭就該是這樣地位低下的存在? 父親這樣看你、哥哥也認為你應該惦惦滾,你接受這種對待嗎? 身為既得利益者舉著傳統大旗的人,他就是要你繼續待在你該待的位置,你要求平等,你就是貪。
你接受他們對你的定位嗎?
不接受就去打官司吧。 不過你會承受非常大的壓力,因為你幾乎是在和體制對抗。 但你的做法無論從法、理、情層面來講都是完全沒錯的! 就看你要不要做這種麻煩事以及爭取自己的權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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