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這樣的觀念在社會上是錯的嗎已回收
寫在前面:個人非常倒彈所謂的家族概念,覺得家族大於自己的請直接左轉
同意這篇所謂的溝通,可是背後的價值觀...額亨
※ 引述《Qtter (Qtter)》之銘言:
: ※ 引述《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之銘言:
: : 小妹20歲(南部)前男友25歲(中部)交往三年
: : 最近開始跟前男友吵家庭觀念他認為我言之過早
: : 而我認為三年算是對彼此有一定了解才面對這些觀念
: : 若觀念真的不合且無法溝通就儘早別浪費彼此時間不好嗎?
: : 所以我向前男友提出三點家庭觀念:
: : 1.生兩個,第二個從母性
: 這…在南部從什麼姓是家族大事吧?
: 為什麼不要讓將來的小孩自己決定?還是2家人好好討論?
: 這是你單方面提出來的?
: 是說小孩長大了,如果他對於姓什麼很介意他就會自己去改變阿,
: 球星高國輝就是如此哦^^
: 以大叔的例子,如果我當時是跟母姓,我拚死拚活也會去改回父姓...
: 所以,你這麼堅持是??
公婆提的叫做家族討論,娘家爸媽提的也叫做家族討論
說不定未來孩子的爹提的也算家族討論,未來孩子的媽提的就是「單方面提出」?
孩子的媽就不是家族的一份子嗎?
PTT戰母姓戰過很多輪了,公婆說從母姓、男人說從母姓、娘家說從母姓,唯一會被
戰的就是女生自己說小孩要從母姓啦
我同意以家族觀點來看,子代為新一代家族的延伸。
問題是現在家族觀念早就式微了,莫非大叔您自我介紹還會說來自三重陳家長子陳XX?
家族制吃人不吐骨的地方就是在這裡啦,你不是你自己,你只是你家族的一個生產品啦
家族才擁有你,你沒有你的孩子,家族才是擁有你的孩子,共識到最後都是婆家或是娘家
長輩的意見啦。
自己轉頭問爸媽,多少人的名子「每個字」都是爸媽「自己」決定的,或是爺爺奶奶那輩
做決定的?
孩子姓氏要家族決定,那奶粉尿布用哪牌、保母找哪個、幼稚園小學讀哪裡要不要也請示
開個家族會議一下?
比照規格,從母姓要家庭討論,那從父姓難道就經過家庭討論了?
扯小孩以後要公婆幫忙帶或是給任何資源就更不用了
多少娘家還不是會顧那個「外姓人」,阿怎麼換成公婆又不願意了?
從母姓是堅持,從父姓又是甚麼?
: : 2.不與公婆同住
: 這…你是有跟男方的長輩同住一個屋簷下很久了?
: 還是有什麼其他的因素沒有討論到阿?
: 要搬出去住,不是說不可以,也不是不能講,或不能計劃。
: 衡量經濟跟取的家人同意,或是在感情已經到一個穩定的階段,
: 然後雙方坐下來,好好的談婚後的生活,得到大家的支持,
: 說不定,兩家的長輩都還會給購房的基金... (我遇到的大多是這樣
: 長輩雖然很不捨晚輩搬出去,但他們也是希望男生獨立,並給予一定的支持....
: 前面踩的這硬~~ 我就是要搬... 不搬不行... 這是???
這邊和下面的回覆有提到,坐下來談並取得支持說不定還可以拿到兩邊的資源,
問題是想像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大叔既然看過那麼多有好結局的?難道沒看到因為這個
喬不攏搞到要離婚的?
喬的攏當然不是問題,問題是光這邊就沒有共識呀。
換個立場男方不也是:一定要住婆家,踩很硬,不住不行,不然就分手?
喔,他還威脅原原PO這樣會沒有男人要,至少原原PO沒嗆對方這樣會沒女人要呢
我同意溝通上可能有些狀況,原PO也沒詳述,但是說人家踩很硬,這兩邊都踩很硬
: : 3.家事分工
: 其實阿~~ 我有一個朋友,家事近85%都是男生在做,
: 他捨不得讓他的老婆做太多事~~
: 有小孩前是一切以懷孕為主,生小孩後,就是男生做家事,女生顧小孩..
: 好像現在這樣也是蠻多的
: 你現在就要分? 搞不好,將來是你老公做太多,是他想分不是你想分...
我比較不懂的是,家事分工大家認為是所有家事除以2的意思嗎?家事哪能分的這麼細
男性也可以提要家事分工呀,雖然堅持要住婆家的男生應該是讓老媽和老婆分工就是了
當然這不是王子病,是「回到家的男人」,大家懂大家懂
戰我就不必了,我生活白癡,家事技能過不了男人那關(默)
不過他同意我只要賺錢回來給他就好RRR
: 大叔覺得,婚姻是2個「家族」的事情,
: 你可以有計劃啦,好好的跟男生溝通,取得共識,進而取得家族的支持,
: 會來的你一開始就堅持一定要怎樣、要怎樣,
: 不依你的意思就如何如何~ 來得好很多
: 是說... 還是多磨練磨練 也許有些問題就會得到解決^^
: 你才20歲而已,先在社會學一下相處之道,多看多聽會來的比較實際...
我只同意這段,有家人支持什麼事都會好很多。
問題是要家人是能「溝通」、「共同」、「支持自己」的呀(當然自己也是)
不然女版哪來那麼多家庭文。
: : --------------------回文補充------------------
: : 1.房產共同擁有,債務比例共同支出。
: : 2.家庭費用共同支出,家務事共同均分。
: : 3.若男方經濟狀況不允許,債務比例也可調配6比4,絕對不要求男方大於我。
: : 4.若男方經濟狀況較好,他可自行提出支出較多,相同家務事我負擔較多。
: : 5.雙方皆不是獨生兒女。(男方有一弟,女方有一姊)
: : 6.從未要求男方該有車有房,買房可不急在一時只希望未來不是住在公婆家另租房
: : 也可接受,若雙方父母身體不適也可接應過來照顧,擁有自己的家對我而言才算是
: : 自己的家庭,住在名下財產為公婆的房子我真的做不到。
: : 7.雖已是前男友,但男友的一番話讓我想問是否這樣的觀念不被普世價值觀所接受
: : 是能夠做得到的還是過於理想化而無法實現。
: : 8.不靠娘家財產獨立是可以,但我於我而言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絕對是條件之一。
: : 9.雙方原生家庭經濟狀況皆不差。
有人說原原PO只顧自己爽
問題是不爽幹嘛結婚?
女人聽到婚後住婆家、小孩家事全包會不爽
男人聽到聘金、婚禮費用全包、全出家用會不爽
那你幹嘛找講這種話的結婚?
已經很不爽了還找結婚讓未來的日子更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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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明明就是找共識,甚麼時候變成用溝通改變他人或是改變自己了zzz
原文根本就是價值觀問題,兩邊價值觀不一樣,現在不吵,以後也會吵啦。
一個不婚一個想婚,一個想生一個不生。
不婚前甚至交往前期溝通好,難道要花個五年十年「試圖」改變對方嗎?
怎麼看都是分開去找下一個價值觀相近的成本比較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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