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這樣的觀念在社會上是錯的嗎已回收
觀念明明就沒有對錯阿
說真的這種事情兩個人說好就好
不能接受就看是多不能接受
有一種不能接受是原則性問題
那就是打死不能接受
那如果對方不退讓就只能分手
另外一種不能接受是不能接受這種"價格"
簡單的來說就是可以談
例如男生如果可以一個月賺100K
那麼女生就在家裡面乖乖做家事
男生回家就當大爺好好休息
但是男生如果一個月只賺22K
那麼女生還要出去工作
男生回家就不能當大爺要分擔家務
之類的
就算你的觀念鄉民都同意
你男朋友不同意你要怎麼辦
你要跟你男朋友說你看鄉民都同意了
所以你也必須要同意 ???
就算你的觀念鄉民都不同意
你男朋友願意接受就好啦
管其他人那麼多幹嘛
我是不大懂拉
兩人交往要說服對方
難道一定要靠群眾的力量嗎
其他人都說對所以你不做就是你錯
其他人都說錯所以你做就是你錯
又不是在搞群眾運動
一定要大家同意才有正當性
兩個人說好就好阿
每個人的狀況本來都不一樣
不然難道我家中天龍國仁愛路有1棟大樓
老爸財產破億
你小孩從母姓遺產就分少一點
所以
我堅持小孩都要跟男生姓
要住在我爸媽的那棟大樓樓下
女生要做的家事就是指揮傭人打掃環境
這樣不可以逆
自己想幹嘛就幹嘛阿
跟男朋友說好就好
別管其他人想法
※ 引述《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之銘言:
: 小妹20歲(南部)前男友25歲(中部)交往三年
: 最近開始跟前男友吵家庭觀念他認為我言之過早
: 而我認為三年算是對彼此有一定了解才面對這些觀念
: 若觀念真的不合且無法溝通就儘早別浪費彼此時間不好嗎?
: 所以我向前男友提出三點家庭觀念:
: 1.生兩個,第二個從母性
: 2.不與公婆同住
: 3.家事分工
: 他卻無法答應我,他認為第一點他可以接受
: 其他說什麼都不準也認為我死腦筋且無法溝通
: 加上經濟狀況其實是允許我們不與爸媽同住的
: 且我從未要求男方一定要有車有房難道女生不能償付嗎?
: 在台灣的雙薪家庭比例越來越高,但家務事的分配永遠是女方多
: 我也表示若現在待的地方經濟待遇較好
: 我是否可不隨你居住,他認為要是這樣乾脆不婚好了。
: 也斬釘截鐵的告知我,若我的觀念在不改叫我別結婚了因為沒有男人接受這樣的想法。
: 所以想問各位版友們,到底是誰的問題比較大
: 我也知道這樣的觀念沒有誰對誰錯,彼此真的不合那為何還要這樣糾纏不清呢?
: 他卻認為我想的太美好,待我長大才知道不是我想像的簡單。
: 我一直支持這樣的觀念是女權意義抬頭的第一步
: 妳要有相同的權利與權力就必須支付相同的代價
: 女性應該負起家庭開銷與固定資產的部分資金
: 男性同樣也必須對於家務事擁有公平的分配權
: 還是在家庭觀念上的公平要求是不是我過於理想了呢?
: --------------------回文補充------------------
: 1.房產共同擁有,債務比例共同支出。
: 2.家庭費用共同支出,家務事共同均分。
: 3.若男方經濟狀況不允許,債務比例也可調配6比4,絕對不要求男方大於我。
: 4.若男方經濟狀況較好,他可自行提出支出較多,相同家務事我負擔較多。
: 5.雙方皆不是獨生兒女。(男方有一弟,女方有一姊)
: 6.從未要求男方該有車有房,買房可不急在一時只希望未來不是住在公婆家另租房
: 也可接受,若雙方父母身體不適也可接應過來照顧,擁有自己的家對我而言才算是
: 自己的家庭,住在名下財產為公婆的房子我真的做不到。
: 7.雖已是前男友,但男友的一番話讓我想問是否這樣的觀念不被普世價值觀所接受
: 是能夠做得到的還是過於理想化而無法實現。
: 8.不靠娘家財產獨立是可以,但我於我而言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絕對是條件之一。
: 9.雙方原生家庭經濟狀況皆不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0731977.A.7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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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按錯了XDD
※ 編輯: Yada (140.112.25.105), 08/09/2016 16: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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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是問我的話
單從經濟角度來看
撇開家人的資助
你跟我提出的這三點要求我也是有條件的會答應
畢竟我25歲的時候已經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了
如果你自己薪水不高或是能力不強
然後跟我提這三個要求
我會覺得你憑什麼
如果之後是能夠相輔相成一起往前走
這些要求都可以談阿
但如果你根本沒有展現出自己的本事
雙方家庭經濟實力也沒有很大的差距
你憑什麼跟我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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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覺得應該還好吧
※ 編輯: Yada (140.112.25.105), 08/09/2016 16: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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